作者pp1877 (低調之神)
標題[公告] 依 現行板規 肆-2 檢舉
時間Thu Jul 13 22:49:57 2017
使用者 tupolevtu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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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PuIsJ1 (C_BOO) [ptt.cc] [討論]如何消滅支那人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BOO/M.1499956406.A.4C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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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板規 肆-2 檢舉
肆、違反規定之處置:
02.發文需有ACGN點(判定請見 參-2 ),回覆不需有ACGN點,但需至少20字,
且需與被回覆之文章有關聯性,關聯性與重複字過多視程度由板主主觀判定,
公告詢問勸導後,視判定不予處理或公告刪除文章並水桶1週。
如該使用者有被處理超過3次之記錄,將不再公告詢問勸導,並加以警告處理。
參、看板使用認定:
02.發文之ACGN點最低應能令人直接聯想到該作品與該文討論目的上,
不接受補個點等之說法,若其描述過於模糊牽強,
板主有權要求發文者說明並補充於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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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概知道你想幹嘛...但還是要勸一下...請補充足夠的ACGN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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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62.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BOO/M.1499957400.A.E5A.html
推 dichenfong: 他被檢舉CP了 看起來也像是在蒐集水桶o'_'o 07/13 22:58
推 oz5566: 姆咪一個 07/13 23:04
推 pan46: 來這版找水桶幹嘛 07/13 23:28
推 kopune: 他也有在偶大板發 被我桶10年+1退文 給PP當參考 07/13 23:34
→ kopune: 10年就是永桶啦 因為系統最大就10年 07/13 23:36
該篇文章已被系統警察刪除,板務上勸告過未改善,再犯會視為鬧版以 肆-8 處理。
※ 編輯: pp1877 (114.42.62.95), 07/14/2017 00:39:49
推 kopune: 所以PP不桶他喔 07/14 00:41
→ pp1877: 因為不是我依板規用板務權限刪除文章的,所以沒水桶他。 07/14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