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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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12春] FATE/ZERO 16 肯尼斯的決斷!
時間Wed Apr 25 20:03:28 2012
我想說的是
簽名只是未來要起紛爭的時候有明確,最方便的
口頭表示雖然也是契約的一種
但是起紛爭的時候要有當初的錄音或錄影才算數
而且這錄音或錄影在法律上又很嚴謹
你不能用偷錄或偷拍的方式 一樣被視為無效
所以一般都會用簽名這種最沒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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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的人你喜歡哪位?
1.
在國中死了女友兼幼馴染之後在高中過著廢人的生活
2.
關鍵的比賽輸了覺得人生沒希望就開始冷落了女友
3.
為了跟女友復合自己一個人整修教堂
4.
一個遇到事情用奶奶的遺囑來逃避的電影狂
5.
平常看起來很沒有用,一有問題是很可靠得自由業者.聽說他最近成為代理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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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2.36
推 T50:若是通訊一方又非不法目的 就有效 偷錄的主要是規範公務員 04/25 20:13
推 AFROGUNSO:其實那東西部像契約,比較像是發誓,這樣講比較好理解 04/25 20:14
→ AFROGUNSO: 不 04/25 20:15
→ AFROGUNSO: 不 04/25 20:15
→ satheni:我很想說某些公眾人物的口頭契約何時有效過了= = 04/25 20:47
→ T50:因為那不是契約。自動販賣機 有定型化契約 無口頭簽字 有效 04/25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