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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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12春] FATE/ZERO 16 肯尼斯的決斷!
時間Wed Apr 25 21:34:35 2012
※ 引述《Yanrei (大小姐萬歲!)》之銘言:
: ※ 引述《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之銘言:
: : 其實這也不是切嗣玩文字遊戲....
: : 舉個例子...
: : 警察對一個抓到的犯人說:只要你有逃跑的意圖,我就射殺你
: : 那麼這裡的意圖怎麼解釋呢?鬼才相信這犯人一點逃跑的想法都沒啊
: : 那麼犯人肯定是採取了"嘗試逃跑的行為"
: : 才被認定為"意圖逃跑"
: 這是因為現實中你無法輕易的去認定行為人的真意
: 所以才必須依靠外在行為來加以佐證,進一步說服法官
: 但是故事中這份契約是由法官來裁判的嗎? 顯然不是。
: 而是由一個誰也不認識的、全能的主/神/超自然力量來對契約雙方進行拘束
: 所以自然不必拘泥在外在行為「是否能讓法官確信」切嗣有殺害的意圖
: 另外,當你已經嘗試去做時,那不叫做「意圖」,而是「著手」
: 這時應該進入的是契約的第二部份:「殺害或傷害的行為」
: 至於「殺害的行為」,光就字面上來看,無論未遂或既遂應該都包涵在裡面
: 例如:我只要是為了殺你而開了這槍
: 就算沒擊中你,也是一種殺害的行為
: : 所以切嗣契約裡面的不能對教授一家有殺害的意圖
: : 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切嗣本人"對教授採取了"具有敵對行為的舉動"
: : 切嗣表示:我只是哈根煙,怪我囉?
: 切嗣指揮了舞彌去殺害教授,如果要將這種行動解釋成「沒有敵對的意思」
: 顯然是太過牽強
: 如果這種解釋說得通,那切嗣自己開槍肯定也不會觸發契約
: 因為 舞彌=工具=槍
: 切嗣:「我就只是無聊扣扳機而已,又不是想殺你~」
: 光憑這種自我催眠式的說詞,如果真的能排除這份契約的效力
: 那我只能說虛淵在劇中特別強調這種契約的強制效果,根本是一個笑話……
其實癥結點在於
那個點菸是不是等於暗號or信號
這點基本上在劇情敘述中用了"也許"or"可能"
就是沒有明確的講這個一定就是要舞彌開槍的信號
動畫是只有講"行為"
我知道小說是意圖及行為
但是就回過頭的元點就在於我講的 點菸是"我想哈一口"or"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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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uecsky:以下開放勇士報名 04/24 19:11
推 RobinKon:._./ 04/24 19:12
→ PsycoZero:yes yes, next one04/24 19:12
推 Yanrei:最後一句wwwwwwwwwwww04/24 19:13
mariandtmac:五樓說他是泥巴 願意跟原PO交媾 04/24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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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22.36
推 shadowblade:準備炸大樓時也點了一根阿,有煙癮的人超會抽的 04/25 21:35
推 LiuSky:意圖及行為可以解釋成 意圖和行為要同成立才算數 04/26 01:05
→ LiuSky:如果二者任一的話就算的話 應該寫作 意圖"或"行為 04/26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