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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第一次翻法律文書,翻的亂七八糟的。 直接跳到法官的判定吧。 3.本庭判斷 (1)關於「東方Project」與「上海愛莉絲幻樂團」   根據「維基自由百科全書」,「東方Project」之文字,乃以同人社團「上海 愛莉絲幻樂團」所製作之彈幕系射擊遊戲為中心的遊戲、音樂、書籍等作品群之總稱;並 且「上海愛莉絲幻樂團」之文字,乃製作同人遊戲、同人音樂之日本同人社團的名稱,由 ZUN獨自一人營運,而ZUN的本名與提出人確認一致(甲2以及甲3)。   同時「上海愛莉絲幻樂團」可視為ZUN,亦即提出人,並未構成妨礙。 (2)關於著名性   申請人主張「東方プロジェクト」之文字,乃作為與同人社團「上海愛莉絲幻樂團」 製作相關之「東方プロジェクト」作品群所使用之商標而著名,提出甲第5號証或是第7 號証。   然而,作為同人社團「上海愛莉絲幻樂團」製作相關之「東方プロジェクト」作品群 所列舉的遊戲、音樂、漫畫等(甲5),諸如「東方幻想鄉」、「東方萃夢想」等,皆有 冠上「東方」兩字之「東方OO」的文字記載。即使「東方Project」或是「東方 プロジェクト」等文字散見於其中一部分作品內,該當文字卻並非用於表示個別商品出處 之商標。   此外,根據網路上之搜尋網站,符合「上海愛莉絲幻樂團」的「東方プロジェクト」 相關網站結果相當多(甲6)。況且「東方プロジェクト」之相關活動也行之有年,亦足 以顯示。   然而根據以上事證,與前述相同,即使「東方Project」或是「東方プロジェ クト」等文字散見其中,該當文字卻並非用於表示個別商品出處之商標。   另外根據提出之證據,無法判斷「東方プロジェクト」之文字,乃作為與「上海愛莉 絲幻樂團」或申請人相關之遊戲、音樂、漫畫等商品所使用的商標,在需求者之間廣為人 知之物。   因此,由「東方プロジェクト」等文字所衍生之本件商標,在本件商標提出登錄申請 時,並不視為用於「上海愛莉絲幻樂團」或提出人的業務上相關商品之表示,在日本國內 或外國的需求者之間廣為人知的商標。 (3)關於提出人的主要主張   提出人雖以「為求方便,東方プロジェクト的作品有時候也稱為『東方系列』」、 「記載『東方OO』的作品,是和『東方プロジェクト』有關之『東方系列』」等為前提 ,主張「東方プロジェクト」為遊戲等作品所使用之著名商標。然而「東方プロジェクト 」之文字如前述,為遊戲、音樂、漫畫等作品之總稱。個別作品則記載為「東方OO」, 並未將「東方プロジェクト」之文字使用在商標上,因此無法採用提出人的主張。 (4)因此,本件商標並非用於他人業務相關商品之表示,在日本國內或外國的需求者之 間廣為人知的商標,因此不需提及其他要件,不構成該當商標法第4條第1項第19號之 規定。 (5)結論   根據以上事實,認定本件商標之登錄並未違反商標法第4條第1項第19號之規定。 因此依照同法第43條之3第四項之規定,原登錄應予維持。 看起來法官認定「東方プロジェクト」是作品的總稱,神主之前沒有用來當商標, 剛好給商標蟑螂找到鑽漏洞的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30.109
shadowblade:反正東方眾多成這樣抵制一下就行了 07/03 15:26
※ 編輯: makoto888 來自: 123.194.230.109 (07/03 15:27)
SCLPAL:不要小看鑽漏洞的人.不懂的話才不知道可以鑽 07/03 15:27
npc776:怕的不是那個什麼金子的拿商標賣東西.... 07/03 15:30
npc776:怕的是他仗著商標權在它 跑去到處亂告賺錢.... 07/03 15:31
killme323:還不知道日本那邊東方眾會有什麼行動就是了 07/03 15:35
MAKAEDE:希望不要搞到神主大怒 從此不出新作囧 07/03 15:36
makoto888:記得好像已經跟黃昏合作了,神主專心製作 07/03 15:39
makoto888:官司等雜務好像是黃昏那些人在弄,大概啦 07/03 15:39
hermis:愉☆悅~~ 07/03 15:42
tim201227:看不太懂 反正就是被註冊走了 抗議無效的意思? = =" 07/03 15:43
Gwaewluin:法官:你作品根本都沒有用東方project命名 07/03 15:46
shikilo:連這判決書都有 07/03 15:48
mstar:不過,這廠商光拿「東方Project」能做什麼? 07/03 16:53
mstar:裏面人物、故事都有著作權保護,作品名也有 他還能幹嘛? 07/03 16:54
newgunden:以為會有商業行為吧?開公司之類的... 07/03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