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etoyeh:要在同一串討論記得要用同一個id啊 不然就自演乙了  ̄▽ ̄ 04/09 13:36
在C洽用市長的ID,這是應該的,沒什麼自演不自演的問題,
我也不會兩個ID交互推文自吹自擂之類的...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218.160.108.227 (04/09 13:38)
推 bbbsmallt:大部分的作品都傾向漂白啊,所以志志雄真實才令人印象 04/09 13:37
→ bbbsmallt:深刻 04/09 13:37
推 mapleone:法律制裁犯罪的好人,這樣故事才有衝擊性啊。 04/09 13:37
→ gfabbh:給予刑罰本來就不是被害者的權利,他只考慮嚇阻與更生。 04/09 14:07
推 uka123ily:你不斷醜化辯護律師 這又怎麼解呢? 04/09 14:09
對於那種辯護律師,據實把他的言論公諸於世哪叫"醜化"...XD
我講的都是他真正講過的話,這樣也叫醜化,有意思^^
→ gfabbh:明明民法上就賦於被害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只是大家都不重視 04/09 14:10
推 Okawa:樓上 被害者有沒有懲罰的權利 這是可以討論的 別把話說死XD 04/09 16:11
→ Okawa:日本那邊的法律學者是真的有在討論這個問題 別小看它 04/09 16:12
推 uka123ily:西洋哲學好像就討論過被害者懲罰的這問題 04/09 16:27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218.160.108.227 (04/09 16:55)
推 thuki:我跟你的想法不依樣,我不認為他是特意醜化加害人 04/09 19:42
→ thuki:美化被害人 咦?講反了? 04/09 19:42
→ thuki:我的意思是 單從他的態度來看,他就是顧求兩方都好 04/09 19:44
→ thuki:我不喜歡用推測的方式 因為裡面的案例都是偏向加害者 04/09 19:45
→ thuki:就說作者想要美化加害者 至少我看不到他有這種意圖 04/09 19:49
→ thuki:我本身不贊成廢死 可是我認為合理的處罰或裁判是重要的 04/09 19:50
→ thuki:實際上,在家庭裁判中裡面的確也大多數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糾 04/09 19:52
→ thuki:而桑田只是盡力做到對雙方都好的裁決而已 04/09 19:53
→ thuki:另外你可不可以說一下他問不出原因但是還是輕判這件事 04/09 19:58
→ thuki:是哪一集 我想回去翻一下 04/09 19:58
推 LeeSEAL: 本串無嚴謹學術規格討論但符合chat精神, 歡迎參考 04/09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