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50237:我個人反廢死主要是基於成本考量啦w 12/21 12:13
推 kerry0496x:恩,雖然死刑的實際成本大於無期徒刑,但我還是反廢死 12/21 12:14
→ kerry0496x:因為要判死刑會很耗費司法資源,無期徒刑快多了 12/21 12:14
→ kerry0496x:但是廢死團體很多理論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12/21 12:15
→ Yanrei:更更更更更更更更更更審 12/21 12:16
→ SCLPAL:江國慶案我會覺得不太適合當一般案件.我國軍事案件要算獨立 12/21 12:16
但當時姦殺案鬧太大 "輿情激憤"(至少報紙媒體多半是這樣報的)
逼得當事單位 軍方必須趕快做出回應以"符合社會觀感"
派出不具司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組來辦案
而江國慶就很遺憾地成了讓全民消氣的祭品...
→ shamanlin:廢死團體很多理論其實是根本沒有邏輯的 12/21 12:16
※ 編輯: bloodrose23 來自: 218.173.134.250 (12/21 12:20)
→ SCLPAL:很多事情發生了卻連當事人家屬都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遑論接收 12/21 12:17
→ SCLPAL:到二三手資訊的一般民眾 12/21 12:18
推 fanrei:科科,江案不適合一般案件嗎?那只是幻想而已 12/21 12:21
→ fanrei:事實上一般案件也有不少莫名其妙的 12/21 12:21
→ SCLPAL:這事件在當時的確是震驚社會的大案子,要求盡速處理的反應很 12/21 12:22
→ PsycoZero:台北市市長要求快點辦啊 12/21 12:23
→ PsycoZero:當時台北市市長是誰?(裝傻 12/21 12:23
→ SCLPAL:很正常吧@@?但是這跟亂偵查抓人是否可避免,我會覺得可以 12/21 12:24
這已經跟亂偵查和亂抓人無關了
純粹就是求一個"爽"字而已 而能讓越多人爽 就是個好判決
能讓全民爽的判決 那就是神判決 領幾個勳章也不過分吧~~~
法庭新鮮人的例子中 樂子就是想要過一過當"名奉行"的癮
一手把案例中的被告塑造成一個有強烈殺人故意的大惡人
而裁判長的例子中 難道只要作出和多數人內心中的指針方向相符的判決就對了?
至於真相為何 真的有做到"公正"與否 不是全民包括你我所重視的問題?
反正大家夠爽就好 日後出現大逆轉時 也繼續站在道德制高點就好
畢竟判決不是我下的 一切都跟我無干...真是輕巧高明無比的推卸責任法
(江案對我的感想之一就是難怪日本左派會有不小市場
反正所有錯都是右派軍閥的錯 所以我在中國砍平民腦袋是不得已的
在珍珠港丟炸彈完全只是奉命行事 跟我完全無關
江案前後輿論的風向和嘴臉還真是證明了台日友好其來有自...)
當人們大罵食古不化 不符社會"期待"的法官是恐龍法官時
那麼那些包青天上身後就自命法官 看過幾集CSI就開始指點警方辦案的人又該怎麼說?
是該叫這樣的民眾或團體...中二病患嗎?
→ SCLPAL:to fanrei一般案件的確是有這例子,所以廢死才有站的住腳的 12/21 12:25
→ SCLPAL:案例可以堅持立場.江案我要先講實話,我立場不夠中立.我完全 12/21 12:26
推 godivan:去看一下八卦版 一堆都自認法官的 12/21 12:28
→ SCLPAL:不信任軍方查案.我朋友當兵莫名其妙就出意外腦死.連家屬都 12/21 12:28
→ SCLPAL: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12/21 12:28
→ biglafu:==============For Inquisition========================= 12/21 12:37
→ venom:其實這篇講到的德國納粹 就是現代廢死最大的靠山...XD 12/21 13:25
→ venom:為了避免有人誤會 我解釋一下 我指的是法理上廢死的原因 12/21 13:26
→ venom:而不是台灣流的狗屁廢死 12/21 13:27
→ SCLPAL:自然法復興是嗎?國考考題XD 12/21 13:40
※ 編輯: bloodrose23 來自: 218.173.134.250 (12/21 16:50)
→ SCLPAL:不好意思,現在才看到你回的.先說,我想法可能太天真,而且當 12/21 18:35
→ SCLPAL:時到底民眾要求什麼我也不記得了.當時如果是要求儘速破案. 12/21 18:36
→ SCLPAL:民眾有這反應很正常,越快速破案表示維持社會秩序機能沒問題 12/21 18:38
→ SCLPAL:唯,前提是要抓對人辨明正確事實真相.當然,你說民眾要求快速 12/21 18:39
→ SCLPAL:破案壓力導致冤獄問題.我個人想法是,有關係但是絕對不是癥 12/21 18:41
→ SCLPAL:結點.因為就算有破案壓力在,有專業技能的辦案人員難道可以 12/21 18:43
→ SCLPAL:便宜行事,隨便抓個嫌疑犯就確定他是兇手?(我的意見中,人民 12/21 18:44
→ SCLPAL:僅只有給予速破壓力以及看到有個"破案結果",但是是否真的達 12/21 18:45
→ SCLPAL:到抓到真兇判明事實?從江案結果倒回去看,結果是NO.偵查/蒐 12/21 18:46
→ SCLPAL:証/起訴.這些都是司法人員的作業.人民只能接收訊息看辦案進 12/21 18:47
→ SCLPAL:度)偵蒐過程人民完全沒辦法動手介入,這邊承辦人員出問題是 12/21 18:49
→ SCLPAL:沒辦法推給人民. 另外我想請問你下面回我推文的部分,是否 12/21 18:51
→ SCLPAL:有誤解我句後的"可以"的意思?我會認為江案問題是出在承辦人 12/21 18:52
→ SCLPAL:員上,偵蒐手段承辦人員可以選擇.但是他們選擇刑求跟亂檢證 12/21 18:54
→ SCLPAL:據這邊,你可以說因為有民眾壓力在.但是民眾要求中並沒有要 12/21 18:55
→ SCLPAL:政府一定要判江國慶死刑(我這邊是指最開始要求,後續人民接 12/21 18:56
→ SCLPAL:收到刑求跟亂檢證據得來的錯誤訊息後,要求快判死刑很合理) 12/21 18:58
→ SCLPAL:就跟你文中的法律新鮮人例子一樣,身為第三者的一般民眾被煽 12/21 18:58
→ SCLPAL:動者"誤導後",淪為助勢工具.這邊我跟你同樣認為民眾脫不了 12/21 18:59
→ SCLPAL:關係. 但,主要問題是出在搧動者身上.濫用職權誤導人導致冤 12/21 19:00
→ SCLPAL:獄,這可不是一般民眾辦的到的事情. 12/21 19:00
→ SCLPAL:附帶一提,這樣子同時表示我國現階段絕對不適合陪審制,容易 12/21 19:02
→ SCLPAL:牽著鼻子走的人,我不相信能跳脫現有缺點判出好結果,反而會 12/21 19:02
→ SCLPAL:容易照前例跟著判,完全喪失陪審制要的結果 12/21 19:03
→ sdfsonic:樓上你可以回文............................... 12/21 19:04
推 fsforbidden:裁判長我覺得雖然有那種消費他人隱私的感覺,但是卻很 12/21 19:39
→ fsforbidden:有現實的味道...相對之下女法官真的有些太理想化了XD 12/21 19:39
→ SCLPAL:回文應該會被以無ACG點刪文吧.我沒有acg例子可加進去 12/21 22:54
→ SCLPAL:我的文章向來"很難看",不管理由反正我已經習慣沒人看的狀況 12/21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