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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d725 (基德)》之銘言: : ※ 引述《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之銘言: : : 因為他們選擇的是黑吃黑而不是跟他們鬧上法院 : :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子來論證說"我沒有欺騙你,只是我沒說這句"在法理上站得住腳 : 但是如果契約書上白紙黑字載明了 : 你簽下去 然後到最後講說"跟你講的不一樣"要翻盤 這是站不住腳的 : 更別提今天的狀況是契約書連看都不看就簽下去 : 然後旁邊還有人在提醒"這是圈套 別簽啊" : 可是聽了人家的舌燦蓮花還是說"好 我簽" : 這簽下去真的怨不得人了 所以我一開始就說了可能法律上站不住腳了阿XDDD : : 括號中的我也沒講是不是法理上站得住腳 請勿放在一起看 : : 前面也有演過,他有:承認隱瞞:嘛? : : 沒有 : : 反而是講"你沒講,我當然不回答" : 如果他不承認隱瞞 那就是要說謊或用其他方式來滿混過去 : 但是他承認了他沒有說這些事情的事實 這在意義上就是差不多的了 : 而且原句也不是說"你隱瞞我們!" 所以QB當然不會承認"隱瞞"這件事 : 當時的問答是"為什麼你沒有說!" "因為妳們沒問" : 你是把我說的跟劇中講的搞混了 : : 這兩個差很多 : : 這樣子講好了 : : 今天我跟你打的契約是"演被強X"結果實際上是"真的被強X" : : 這在任何人的眼中就是一種詐欺了...... : : 抱歉,這例子很極端 : 你沒懂我舉的例子意義何在 : QB他承諾的只有"成為魔法少女+實現願望"這點 : 這就跟一張住房招待券只承諾了你入住的事實 沒有保障你之後受到的待遇是一樣的 : QB就是用這種手法挖洞給人跳 簡單的說 : 他的行為很像是給你一張票券 說你去那邊可以得到什麼 但是沒說你還會得到什麼 : 這種情形你要說他是騙人是有問題的 : : 最後飯店老板會被究責 : : 這在金田一裡面也演過了..... : 你偏離話題了 我這句話的重點是 : 那張招待券上沒保證你可以享受到舒服的待遇跟不會遇到殺人事件 : 怎麼可以扯到飯店老闆必須負責 : : 所以詐欺師才大行期道就是這樣 : : 明明是在幹騙人的舉動還洋洋得意的講"是他們自己笨,關我屁事" : : 照你這樣講 其實"轉帳詐欺"甚至是"假綁架"這回事不是在騙人? : 前面我也說了 這是認知問題 你今天說這件事情是騙人的 : 是因為簽約這件事情並沒有把所有條件開誠佈公 也就是有投機心態 : 但是以QB來說 他承諾你的東西確實拿到了你的手上 所以他沒有騙人 這是他的認知 : 至於其他東西就不在他保證範圍內 反正一開始他也沒保證過你不會戰死 不會變魔女 : 今天你的焦點是 "QB說的是騙人的" : 但是我的焦點是 "QB所說的都是真的" : 既然你口口聲聲說"QB騙人" : 那麼以實際上來說 QB所說的那些是"真的還是假的" 你可以告訴我嗎w? : (這點非常重要 你必須告訴我QB所說的那些 哪些部分是假的 騙人的 : 只要你說得出來 那就是你說的對了) : 他確實隱瞞重要資訊 但是他所說的那些"都是真的" 所以我說他"沒有騙人" 這樣子講 以一開始跟粉圓等人的講法是"我可以實現你一個願望,但是你要打魔女,當魔法少女吧" 但是以這回的講法又是"我可是徵得你們的同意而定契約" 但是粉圓等人從頭到尾只同意"打魔女" 如果以前後文來看 粉圓講"你只是在欺騙我們大家"是可以成立的 因為QB從一開始只講打魔女這回事而粉圓等人接受但是粉圓等人並未同意 當電池 而QB在這回又在講說"你們同意當電池" (姑且用你的看法來說QB是在拯救宇宙這回事) 抱歉 這已經不是隱瞞的程度了 講A的東西來說同意B 這怎麼看都不是"隱瞞" -- ╭────────────────────╮ # ⊙-⊙ │幹你媽的委員長,給你開外掛八百萬美械, │ 皿 ≡ │結果被土共小米加步槍打敗,給你六十萬德械,│ □︵□ ── ╯結果被馬糞成建制殲滅,乾脆給一桶瓦斯好了!│ ▄◤ ◤外掛▇▇▇╰────────────────────╯ ▽▽ ψ fy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2.36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42)
orze04:總覺得鬼打牆了XD 03/07 20:43
belmontc:契約成立意思表示合意原則上也以外觀上而後探求內心真意 03/07 20:44
godivan:我從上禮拜就在講這件事情阿XDDD 03/07 20:44
Shift2:回到作品上吧XD 你用法律去規定外星人是要幹嘛... 03/07 20:44
belmontc:而且少女們的必要之點在於願望跟QB的必要之點女體電池 03/07 20:45
ayumayu:不是吧... 一開始講法是"跟我締結契約,成為魔法少女吧" 03/07 20:45
不管怎麼講 打從一開始粉圓等人就不知道QB要她們當的是電池 而QB打從一開始是要他們當電池 (我假設這回是QB講的真正目的)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46)
belmontc:而雙方對必要之點都有保留你怎不先主張雙方虛偽意思表示? 03/07 20:45
ayumayu:以及"成為魔法少女就可以實現一個願望"如此而已 03/07 20:45
belmontc:再說彼此本來就沒交集,必要之點跟非必要之點都沒考量就簽 03/07 20:46
QB表示過 "魔法少女是希望,而魔女是絕望" 光是這一點 可以說是"隱瞞"?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48)
Sechslee:魔法少女的權利義務沒講啊 這跟簽契約不看契約書不是一樣 03/07 20:47
belmontc:這根本只能說日本基礎教育的法學知識並不普及啊(大噓 03/07 20:47
QB對她們的名義是當個"散播希望的魔法少女"吧 風馬牛不相干的又可以稱之為隱瞞?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49)
crisis7287:被動畫洗腦啦 沒發現以前魔法少女的盲點 03/07 20:49
belmontc:希望跟絕望本來就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哪有隱瞞... 03/07 20:49
Shift2:no,QB只說「魔法少女是由希望而生」 03/07 20:49
probsk:法律只能規範人類,你只能由邏輯辨証去說明QB有沒有說謊 03/07 20:50
ayumayu:QB也沒說打魔女是魔法少女的義務 只是魔法少女非打不可 03/07 20:50
不要讓我LOOP..... 我只同意當"魔法少女" 但我不同意當"電池"(動畫又更精確的意義就不講了)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1)
Shift2:你只能用true/falst去判斷QB的話 不能用法律或價值判斷 03/07 20:50
belmontc:你每次都希望上正妹可是燈開了是恐龍你絕不絕望?合理啊! 03/07 20:50
probsk:就像被狗咬了你也不能告狗傷害罪一樣 03/07 20:51
但是可以告主人傷害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1)
kid725:針對你最後一段 我已經用旅館住房論來解釋過了 03/07 20:51
你的講法又跟這個不一樣 我不想再重申了....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3)
kid725:就是那麼回事的交易 應該比你的強姦譬喻論要符合現況 03/07 20:52
kid725:而且以文字上來說QB確實沒有說謊 你可以說這是陷阱 03/07 20:52
belmontc:大家都知道魔法少女是因希望(願望)而生 怎沒人怪他們不問 03/07 20:53
kid725:但是你很難說"這是騙人" 03/07 20:53
只答應"演被強姦"跟實際上"被強姦"可以說是隱瞞? 我最後一句話就是要講這兩個的差異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4)
kid725:就只是這樣而已 03/07 20:53
crisis7287:QB族字典 魔法少女=電池 不一樣?你又沒問 (QB抓癢... 03/07 20:53
kudo0930:狗要被當成人可以支配範圍下的一種手段 傷害才可能成立 03/07 20:53
belmontc:為何魔女因絕望而生? 要說QB隱瞞怎不先問清楚再簽? 03/07 20:53
kudo0930:不然頂多只有民事問題 03/07 20:53
belmontc:QB一開始把魔法少女因希望生魔女因絕望生都講 可是沒人問 03/07 20:54
belmontc:這樣自始根本就不想了解不是嘛? 哪有人契約只看有利的面? 03/07 20:55
又是"你沒問我當然不講"這一套嘛
wxes50608:用異種間的溝通障礙其實可以規避掉很多問題 XD 03/07 20:55
crisis7287:對阿 這連帶關係真的很明顯 字面也是 03/07 20:55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6)
belmontc:你跟郭董簽富士康 你會只看待遇不看負擔義務跟保密條款? 03/07 20:56
問題是:QB根本沒有拿負擔義務出來 只有講"死亡"並沒有講"當電池"or"變魔女"
kid725:你的本文跟推文中都有明顯的謬誤 等我吃完飯再回 03/07 20:56
NightDream08:其實我覺得拿現實的契約來講這點很奇怪 03/07 20:57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8)
belmontc:難怪現今一堆人被騙血本無歸卻討不回他們"自認"的公道... 03/07 20:57
belmontc:來去吃飯 03/07 20:57
NightDream08:現實的契約至少都有白紙黑字,你沒看到是你的問題 03/07 20:57
NightDream08:但這種「口頭上」的東西本來就容易產生糾紛 03/07 20:58
belmontc:現實契約只是讓你了解就算在人類世界這種事情也不該簽 03/07 20:58
kid725:現在的情況 就像沒看契約書但是就直接在契約書上簽約了 03/07 20:59
probsk:最基本的問題就是說謊和隱瞞兩者的定義不同 03/07 20:59
belmontc:現實社會也是有口頭契約...至少也會就必要之點為意思表示 03/07 20:59
NightDream08:問題是QB根本沒拿「契約書」這種東西出來啊囧 03/07 20:59
kudo0930:口頭上的東西也算契約 要約還是魔法少女這邊提的呢= = 03/07 20:59
godivan:我只想講 打從一開始就不是要對方當魔法少女這件事情就是 03/07 20:59
godivan:詐欺了 03/07 20:59
belmontc:少女們根本沒去對必要之點理解就簽約同意 怪誰? 03/07 21:00
這樣子講好了 魔獸的G團也常常這樣子的糾紛 "我只說開G團 沒有說要分G" 這是最常見的藉口喔.....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1:01)
wxes50608:其實QB就奸詐/聰明在這裡:讓你變「魔法少女」,但「魔 03/07 21:01
kudo0930:QB跟小圓 青毛說 想簽來找我>>QB是要約引誘 少女是要約人 03/07 21:01
mune:現實上,簽契約者未成年,所簽契約無效 XD 03/07 21:02
wxes50608:法少女」是什麼意思,我不用講,你自己就腦補完畢,超乖 03/07 21:02
wxes50608:問都不會問 03/07 21:02
kudo0930:真正有資格說QB用詐術的 只有麻美一個 其他人都是自願 03/07 21:02
probsk:詐欺可以包含說謊和隱瞞兩種手段,但QB只用到隱瞞,所以你 03/07 21:02
belmontc:簽契約者未成年,所簽契約無效 錯! 是效力未定! 03/07 21:03
probsk:可以說它詐欺,但仍然不能說這是說謊 03/07 21:03
NightDream08:我查到的資料好像是,「不為告知」也有可能是詐欺 03/07 21:04
belmontc:如果是契約無效 那你會發現所有商店都貼禁止未成年人購物 03/07 21:04
belmontc:不為告知要成立詐欺需要有保證人地位 03/07 21:04
mune:感覺兩造是不是對於欺騙的定義不同 所以才有爭論? 03/07 21:04
probsk:沒錯,那就是詐欺,但要證明它說謊又是另一回事 03/07 21:04
NightDream08:也就是說你可以用刑法判QB,但沒辦法說他說謊 03/07 21:05
belmontc:至於簽約就具保證人地位? 那每個保險業務員都該當詐欺! 03/07 21:05
NightDream08:這邊我比較同意p桑的觀點 03/07 21:05
mune:QB應該有保證人地位阿! 03/07 21:07
belmontc:只能說刑分很有趣 有空去修一下增加知識... 03/07 21:07
deepmilk:我的確沒覺得QB說謊啊....說他詐欺欺騙根本沒有大義而已 03/07 21:10
mune:QB隱瞞簽約重要事實,未盡告知義務,是為不作為犯 (亂掰的XD) 03/0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