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rze04:總覺得鬼打牆了XD 03/07 20:43
推 belmontc:契約成立意思表示合意原則上也以外觀上而後探求內心真意 03/07 20:44
→ godivan:我從上禮拜就在講這件事情阿XDDD 03/07 20:44
→ Shift2:回到作品上吧XD 你用法律去規定外星人是要幹嘛... 03/07 20:44
→ belmontc:而且少女們的必要之點在於願望跟QB的必要之點女體電池 03/07 20:45
推 ayumayu:不是吧... 一開始講法是"跟我締結契約,成為魔法少女吧" 03/07 20:45
不管怎麼講
打從一開始粉圓等人就不知道QB要她們當的是電池
而QB打從一開始是要他們當電池
(我假設這回是QB講的真正目的)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46)
→ belmontc:而雙方對必要之點都有保留你怎不先主張雙方虛偽意思表示? 03/07 20:45
→ ayumayu:以及"成為魔法少女就可以實現一個願望"如此而已 03/07 20:45
→ belmontc:再說彼此本來就沒交集,必要之點跟非必要之點都沒考量就簽 03/07 20:46
QB表示過 "魔法少女是希望,而魔女是絕望"
光是這一點 可以說是"隱瞞"?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48)
推 Sechslee:魔法少女的權利義務沒講啊 這跟簽契約不看契約書不是一樣 03/07 20:47
→ belmontc:這根本只能說日本基礎教育的法學知識並不普及啊(大噓 03/07 20:47
QB對她們的名義是當個"散播希望的魔法少女"吧
風馬牛不相干的又可以稱之為隱瞞?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49)
推 crisis7287:被動畫洗腦啦 沒發現以前魔法少女的盲點 03/07 20:49
推 belmontc:希望跟絕望本來就是一體兩面的東西 哪有隱瞞... 03/07 20:49
→ Shift2:no,QB只說「魔法少女是由希望而生」 03/07 20:49
→ probsk:法律只能規範人類,你只能由邏輯辨証去說明QB有沒有說謊 03/07 20:50
推 ayumayu:QB也沒說打魔女是魔法少女的義務 只是魔法少女非打不可 03/07 20:50
不要讓我LOOP.....
我只同意當"魔法少女" 但我不同意當"電池"(動畫又更精確的意義就不講了)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1)
→ Shift2:你只能用true/falst去判斷QB的話 不能用法律或價值判斷 03/07 20:50
→ belmontc:你每次都希望上正妹可是燈開了是恐龍你絕不絕望?合理啊! 03/07 20:50
→ probsk:就像被狗咬了你也不能告狗傷害罪一樣 03/07 20:51
但是可以告主人傷害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1)
推 kid725:針對你最後一段 我已經用旅館住房論來解釋過了 03/07 20:51
你的講法又跟這個不一樣
我不想再重申了....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3)
→ kid725:就是那麼回事的交易 應該比你的強姦譬喻論要符合現況 03/07 20:52
→ kid725:而且以文字上來說QB確實沒有說謊 你可以說這是陷阱 03/07 20:52
推 belmontc:大家都知道魔法少女是因希望(願望)而生 怎沒人怪他們不問 03/07 20:53
→ kid725:但是你很難說"這是騙人" 03/07 20:53
只答應"演被強姦"跟實際上"被強姦"可以說是隱瞞?
我最後一句話就是要講這兩個的差異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4)
→ kid725:就只是這樣而已 03/07 20:53
推 crisis7287:QB族字典 魔法少女=電池 不一樣?你又沒問 (QB抓癢... 03/07 20:53
→ kudo0930:狗要被當成人可以支配範圍下的一種手段 傷害才可能成立 03/07 20:53
→ belmontc:為何魔女因絕望而生? 要說QB隱瞞怎不先問清楚再簽? 03/07 20:53
→ kudo0930:不然頂多只有民事問題 03/07 20:53
→ belmontc:QB一開始把魔法少女因希望生魔女因絕望生都講 可是沒人問 03/07 20:54
→ belmontc:這樣自始根本就不想了解不是嘛? 哪有人契約只看有利的面? 03/07 20:55
又是"你沒問我當然不講"這一套嘛
→ wxes50608:用異種間的溝通障礙其實可以規避掉很多問題 XD 03/07 20:55
推 crisis7287:對阿 這連帶關係真的很明顯 字面也是 03/07 20:55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6)
→ belmontc:你跟郭董簽富士康 你會只看待遇不看負擔義務跟保密條款? 03/07 20:56
問題是:QB根本沒有拿負擔義務出來
只有講"死亡"並沒有講"當電池"or"變魔女"
推 kid725:你的本文跟推文中都有明顯的謬誤 等我吃完飯再回 03/07 20:56
→ NightDream08:其實我覺得拿現實的契約來講這點很奇怪 03/07 20:57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0:58)
→ belmontc:難怪現今一堆人被騙血本無歸卻討不回他們"自認"的公道... 03/07 20:57
→ belmontc:來去吃飯 03/07 20:57
→ NightDream08:現實的契約至少都有白紙黑字,你沒看到是你的問題 03/07 20:57
→ NightDream08:但這種「口頭上」的東西本來就容易產生糾紛 03/07 20:58
→ belmontc:現實契約只是讓你了解就算在人類世界這種事情也不該簽 03/07 20:58
推 kid725:現在的情況 就像沒看契約書但是就直接在契約書上簽約了 03/07 20:59
→ probsk:最基本的問題就是說謊和隱瞞兩者的定義不同 03/07 20:59
→ belmontc:現實社會也是有口頭契約...至少也會就必要之點為意思表示 03/07 20:59
→ NightDream08:問題是QB根本沒拿「契約書」這種東西出來啊囧 03/07 20:59
推 kudo0930:口頭上的東西也算契約 要約還是魔法少女這邊提的呢= = 03/07 20:59
→ godivan:我只想講 打從一開始就不是要對方當魔法少女這件事情就是 03/07 20:59
→ godivan:詐欺了 03/07 20:59
→ belmontc:少女們根本沒去對必要之點理解就簽約同意 怪誰? 03/07 21:00
這樣子講好了
魔獸的G團也常常這樣子的糾紛
"我只說開G團 沒有說要分G"
這是最常見的藉口喔.....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3/07 21:01)
→ wxes50608:其實QB就奸詐/聰明在這裡:讓你變「魔法少女」,但「魔 03/07 21:01
推 kudo0930:QB跟小圓 青毛說 想簽來找我>>QB是要約引誘 少女是要約人 03/07 21:01
推 mune:現實上,簽契約者未成年,所簽契約無效 XD 03/07 21:02
→ wxes50608:法少女」是什麼意思,我不用講,你自己就腦補完畢,超乖 03/07 21:02
→ wxes50608:問都不會問 03/07 21:02
→ kudo0930:真正有資格說QB用詐術的 只有麻美一個 其他人都是自願 03/07 21:02
推 probsk:詐欺可以包含說謊和隱瞞兩種手段,但QB只用到隱瞞,所以你 03/07 21:02
推 belmontc:簽契約者未成年,所簽契約無效 錯! 是效力未定! 03/07 21:03
→ probsk:可以說它詐欺,但仍然不能說這是說謊 03/07 21:03
→ NightDream08:我查到的資料好像是,「不為告知」也有可能是詐欺 03/07 21:04
→ belmontc:如果是契約無效 那你會發現所有商店都貼禁止未成年人購物 03/07 21:04
→ belmontc:不為告知要成立詐欺需要有保證人地位 03/07 21:04
推 mune:感覺兩造是不是對於欺騙的定義不同 所以才有爭論? 03/07 21:04
→ probsk:沒錯,那就是詐欺,但要證明它說謊又是另一回事 03/07 21:04
→ NightDream08:也就是說你可以用刑法判QB,但沒辦法說他說謊 03/07 21:05
→ belmontc:至於簽約就具保證人地位? 那每個保險業務員都該當詐欺! 03/07 21:05
→ NightDream08:這邊我比較同意p桑的觀點 03/07 21:05
→ mune:QB應該有保證人地位阿! 03/07 21:07
→ belmontc:只能說刑分很有趣 有空去修一下增加知識... 03/07 21:07
→ deepmilk:我的確沒覺得QB說謊啊....說他詐欺欺騙根本沒有大義而已 03/07 21:10
推 mune:QB隱瞞簽約重要事實,未盡告知義務,是為不作為犯 (亂掰的XD) 03/0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