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lawRage: 警察拿它沒轍喔 06/29 13:29
只是跟蹤而已,沒有犯罪啊
推 crash121: 如果真那麼誇張 我覺得鬧大給新聞爆自然有人會幫 06/29 13:32
※ 編輯: ccyaztfe (223.137.255.134 臺灣), 06/29/2020 13:33:20
推 helba: 是他自己要喝的 06/29 13:37
推 marx93521: 現實就是這樣 除非踏進他的家門 不然的話警察只能來問 06/29 13:37
→ marx93521: 個兩句就走了 06/29 13:37
推 vuvuvuyu: 頂多只能警告 06/29 13:44
推 staristic: 台灣的話我記得有社維法可以辦吧? 06/29 13:44
社維法是行政法,拘役最多就60天還是120天而已,根本不痛不癢
→ vuvuvuyu: 勸說 06/29 13:44
推 jeff235711: 不管你怎麼辦 我不死我就是一直跟蹤 出獄就跟 06/29 13:45
推 vuvuvuyu: 社維法89條可以罰跟蹤狂,但也只有很輕的罰鍰跟申誡 06/29 13:46
※ 編輯: ccyaztfe (223.137.255.134 臺灣), 06/29/2020 13:46:46
推 wbt77hsy: 在台灣你就PO八卦版鬧大啊 06/29 13:46
推 staristic: 美國的話是不是可以直接一槍解決還無罪啊XDDD 06/29 13:47
推 fesiawind: 西谷美帆對她有印象的只有一直在搓手 06/29 13:47
推 pyroblast: 拘役60天罰金也要6萬 正職跟蹤狂沒錢繳不就進去關 06/29 13:54
→ pyroblast: 進去關怎麼跟蹤? 哪裡沒用 06/29 13:54
又不是每次都能拘役這麼久。而且跟蹤能不能拘役這麼久也是另一個問題。
推 kirimaru73: 使用暴力一定可以抓的 除非你拿不出證據 06/29 13:55
→ yu800910: 台灣有類似案件,犯人先騷擾姊姊後來改騷擾妹妹 06/29 13:56
→ yu800910: 妹妹搬家、換工作都擺脫不了跟蹤狂 06/29 13:56
→ yu800910: 報導說騷擾那對姊妹長達五年,報警也沒用 06/29 13:57
※ 編輯: ccyaztfe (223.137.255.134 臺灣), 06/29/2020 13:59:16
噓 AsuMckD: 到底多少法盲 你在裡面下毒就是有致人於死之意=有罪 還 06/29 14:00
→ AsuMckD: 扯什麼是對方自己要喝的 06/29 14:00
→ dennis11138: 放路邊有問題 丟垃圾桶就沒事了 06/29 14:05
推 DarkFantasia: 我記得不是有在女生門外找到手套和繩索,證明女的 06/29 14:06
→ DarkFantasia: 早上如果不動手,當晚男的就要動手殺她了嗎?所以 06/29 14:06
→ DarkFantasia: 女生還是要嘛殺人罪要嘛乖乖被殺嗎…… 06/29 14:06
對啊,就是因為這樣她才很無辜,不知道這種案子會不會減輕罪行甚至無罪
※ 編輯: ccyaztfe (223.137.255.134 臺灣), 06/29/2020 14:13:09
推 peter89000: 米花之狼事件,很早期的劇情 06/29 14:15
推 star12614: 以日本社會那思想 鬧大根本沒用 06/29 14:29
推 woifeiwen: 原來跟蹤這麼好用 06/29 14:38
很多恐怖情人就是從跟蹤騷擾開始的,然後變本加厲最終犯下殺人罪刑
推 polanco: 以前不是有遊民偷喝人家放在機車上的飲料結果喝到除鏽劑 06/29 14:41
→ polanco: 死掉的案例 應該用這招的 06/29 14:41
推 rock2345: 下瀉藥就夠了 沒要你毒死人 06/29 14:44
※ 編輯: ccyaztfe (223.137.255.134 臺灣), 06/29/2020 14:46:49
推 lolisocute: 印象中日本近年有修跟追罪 06/29 14:49
→ MrSatan: 想辦法跟京極真交往 06/29 14:50
推 Nweri: 我好像完全沒印象有看過這一集 06/29 14:54
推 leptoneta: 被跟蹤導致思覺失調 無罪 06/29 14:59
推 ShockHo222: 犯人無謀害人之意圖,可教化,無罪 06/29 15:02
推 zxcasd848: 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 OK? 06/29 15:04
推 parislove3: 桶川跟蹤狂殺人事件 06/29 15:18
推 fenfzu: 很悲哀,逼不得已只能這樣做 06/29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