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zardfizban:你想太多了 那也是一筆資本耶! XD09/24 17:0
那家旅店的所有權老店主、母狐本來就不打算要了
50人會議的決議就是讓外地的商人以手頭的現金來採買
所以店主沒有辦法去將店做抵押得到貸款來買皮草
而且老店主與母狐本來就走的近
城中的一家旅店突然之間就要抵押給商行
而且時間點正好又是皮草買賣事件
一定會引人注目
教會一直在盯著他們的前任合作夥伴-母狐
所以母狐所能動用的資金只有自己存下來的資產
外加羅倫斯把赫蘿來拿去貸款得到的60枚金幣
而老店主的旅店的產權是"不動產"
在沒有變現或是抵押來獲得現金的情形之下
對於要逃離港口城市雷諾斯的母狐與老店主來說
旅店的產權=廢物
所以母狐才會依約將旅店的產權權利書給羅倫斯
並非是母狐良心發現
因為那東西留著也對他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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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莉~~超脫於紛擾的俗世,是藝術的化身。
她是雪的結晶,晨曦的露珠,風的呢喃,花的粉淚
是雨、是霧、是星、是月..
是生命的禮讚,是美的起源,是上天的恩賜
她是這人世間最不可思議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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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112.235
→ wizardfizban:是羅倫斯要抽手的 她沒有必要把旅店地契留給他呀!XD 09/24 19:59
→ wizardfizban:沒用歸沒用 她還是可以留著呀! 09/24 20:00
→ wizardfizban:她真想玩羅倫斯的話 根本就可以把地契也拿走 09/24 20:00
→ laal:請問母狐把地契留著要幹嘛..?他一輩子都不能回港口城市雷諾斯 09/24 20:00
對母狐而言最初的契約就是將赫蘿貸款得到的金幣去買皮草
羅倫斯則可以獲得佣金+旅店產權
雖說母狐用暴力手法將金幣搶走了
但他還是依最初的約定將店的產權給羅倫斯
這就是狼與辛香料的"商人"
且母狐與羅倫斯又沒深仇大恨
他幹嘛要玩他=.=
※ 編輯: laal 來自: 61.63.112.235 (09/24 20:05)
→ wizardfizban:那還是一張地契呀! 留著能做什麼? XD 09/24 20:02
→ laal:我看不懂你的推文=.= 那是旅店產權讓渡書啊... 09/24 20:05
→ wizardfizban:是羅倫斯先毀約的 她沒必要照著合約來呀!..... 09/24 20:07
→ wizardfizban:而且那張不能拿去買皮草又如何 他還是有價值的 09/24 20:07
→ wizardfizban:要不然羅倫斯怎能拿去換回赫蘿 ? 09/24 20:07
我覺得關於母狐的行為論,我們的討論出現了三個分歧點
W兄認為母狐將讓渡書給昏迷的羅倫斯是因為良心發現
我是認為母狐是履行了一開始與羅倫斯立下的契約
W兄認為那家店對母狐仍是一筆資產
我認為對於要逃離港口都市的母狐而言,帶不走又不能變現的不動產是毫無價值的
W兄認為羅倫斯先毀約,所以母狐也不必照著合約走
我認為是母狐先毀約在先的
羅倫斯會毀約的其中之一原因就是他發現與母狐訂下的契約會危及羅倫斯自己的生命安全
因為母狐捅了教會一刀,以超過4000枚的銀幣買了大量的皮草,破壞了教會的賺錢計畫
被視做母狐合夥人的羅倫斯會被教會盯上
而羅倫斯之所以要和母狐訂下這則合約的最大原因就是想開店
而老店主的旅店讓渡書才是羅倫斯真正想得到的東西
而非是皮草的買賣費用,買皮草的賺的錢拿回來後還得贖回赫蘿
會被教會盯上就無法待在港口都市開店
不能開店對羅倫斯而言"產權讓渡書=無用"
所以羅倫斯才會毀約
因為他的合夥人先偷婊了他
※ 編輯: laal 來自: 61.63.112.235 (09/24 20:22)
→ wizardfizban:還有她都想坑羅倫斯了 這那需要什麼仇.... 09/24 20:10
修掉meetshin的推文,疑似為廣告網址或是張爸文
※ 編輯: laal 來自: 61.63.112.235 (09/24 20:23)
→ laal:其實對於母狐的"行為論"的討論還蠻有意思的,因為作者也沒明 09/24 20:27
→ laal:講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09/24 20:27
→ laal:我在推文中回文把文章分段弄的很亂@@ 不然來重開新的討論串來 09/24 20:28
→ laal:研究這隻母狐的行為模式XDD 09/24 20:28
推 fouto:push 09/24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