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d725 (基德)》之銘言:
: ※ 引述《xkss (xkss)》之銘言:
: : 這點台灣比日本好多了,日本還有炎之七日間,
: : 真的去禁漫畫,台灣只是打打嘴砲,沒有真的禁~~~
: 台灣有禁過 只是我忘了名目了
: 據說開端是蔣某人在書店看到漫畫 覺得這東西傷風敗俗 因此.......囧|||
我找到資料了
第一章 漫畫的大劫
http://www.comicart.com.tw/main/3/4-01.htm
"有一說五十年初當時的蔣總統出巡,路過一個巷道時,看見屋內小朋友列隊排排坐,一個
個手上拿著一本書,認真的看著,旁邊還放著一大疊仍待努力。他老人家看了非常感動,
心中想著中噞有希望了,未來主人翁如此用功實在是太好了。他興奮之餘上前準備好好嘉
獎。但是當他走近一看,發現小朋友看的卻是怪力亂神的「邪書」,據說,他老人家非常
氣憤。在昏暗的租書店中,小孩子看的儘是一些不三不四的漫畫,這還得了!
因此;他下令對這種充滿荒誕不經的武俠漫畫必須加強管制。「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
法」的審查制度於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了!這個辦法一共有十七個條文。 "
這個輔導法有許多不合理處
1.強烈規定內容要合理化:
例如:狗不能說話...Orz 因為會誤導小孩
(奇怪電視上播的神話故事,蛇,龜,狐狸,就連琵琶都可以說話,
還可以變成人,怎麼沒禁)
2.題材規定很死:
" 「第三條,第一節:對國家方面的第三項規定:妨害國際之正常關係者。」漫畫之威力儘
管法力無邊,對小小審查辦法都無可奈何了,更遑講影響國家政策。第二節對社會方面:
第一項:違背善良風俗,破壞倫理道德者。第二項:描寫淫穢色情,妨害風化者。第三項
:描寫低級趣味,損害高尚情操者。第四:強調暴力,蔑視法紀,宣揚仇恨與報復心理,
描寫犯罪與殘酷行為,或侈言顛覆政府,征服世界等妨害社會安寧秩序者。五、以特殊事
件概論全體,破壞人群之正常關係者。六、虛構本不存在或不可能發生之情節,使人陷於
迷亂,發生恐懼或動搖生活信念者。這些均不得描述。"
3.只管編印連環圖畫:
若是在雜誌或報紙的漫畫不管,因為不是編印的書籍,
而且也不是連環漫畫(像那種單格的政治漫畫或四格漫畫不算是連環漫畫)
......
其實以上都還好,反正是戒嚴時代,管嚴一點也是應該的(泣)
最要不得的是下面這點,導致台灣漫畫產生嚴重斷層,也造成
日本漫畫殖民台灣長達30年之久
4.只管台灣連環漫畫,不管外國漫畫...Orz
這點尤其嚴重,因為法規是只管台灣連環漫畫的內容,
但是若是用外國漫畫送審,就不必受這法規範,
導致有些出版社變相用台灣漫畫假裝日本漫畫送審,
有些出版社更乾脆直接盜版日本漫畫出版...
算一算長達30年的時間,台灣主要的市場都是受到日本漫畫控制,
這點不是短時間,可以追回來這些市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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