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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不是刻意討戰 只是身為在FF19擺攤,賣退潮冷門小說本的作者 覺得有點義務說一點話 ※ 引述《hermis (無限復活是哪招?我也要!)》之銘言: : 在任何一個不需付費,不用任何發文點數或看回文數賺發文津貼的討論版,在不違反 : 版規不被水桶的前提下,不存在所謂的利益問題,更沒有存續問題。 : 我來希恰版只要有ACG點且不違反版規,我就可以自由發文。只要我能夠持續上網 : ,我有發文的機會。           ↑C洽與FF            一個是網路討論區、一個是實體販售會            無法並而討論           ↓ : 這跟FF這種沒錢最後就只能被淘汰滾蛋的情況大不相同,這裡只要你肯發言,你就 : 能發言。你不用考慮什麼錢的問題,不用考慮什麼主流民意,不用去想怎麼搞比較多 : 人會注意到你。 hermis您討論的點是自由,但從這段言論而言,可能K島更自由。 但換句話說 因為C洽是與錢(利益)無關的。 : 要發ANSI文ok,要發海龜文ok,要發UL文也ok,要發同人創作更棒。甚至你要 : 閒聊打屁要筆戰都沒問題。 : 只要你遵守版規,心繫希恰,這裡絕對不會讓你混不下去。 : 對啦,滾人潮滾名氣聽起來好像很糟,但不管怎麼看,希恰都比FF好上千萬倍。因 : 為只要希恰的中心理念沒有改變,這裡永遠都能聽到不一樣的聲音。 : 這就是我到現在還願意在希恰發文,但卻不願意去FF的關鍵點。 我很感謝台灣有FF喔, 因為我只是個想把自己的作品付梓成書(即使最後只是自己收藏)的作者, 今天即使賣不出去,有這個管道可以讓我的作品露面, 那就已經是萬幸了。 賣得好不好?那是自己的業、自己要擔。 hermis的發言上似乎曾經擺攤卻沒有好的結果, 同為創作者其實有些惋惜。 ---- 稍微分享FF19的一點小事 我左邊攤是位賣烏賊娘(?)本的漫畫作者, 很明顯的,看來他只帶了本子來,沒有見本立架、沒有名牌、沒有特別顏色的桌巾。 扣除掉商品本身,他沒有營造任何現場銷售的條件, 立架可以讓客人遠遠的看到你的封面。 名牌可以讓作者快速了解你的商品為何。(像我寫個小說,就沒人會擋在攤位前了) 桌巾可以讓你的攤位有獨特性,不易找丟。 商品本身呢? 講得委婉一點,不太吸引人。 內容呢? 我沒有看過,但就和我一起來顧攤的繪師表示有點難過。 老實說... 即使商品內外都爛,我覺得台灣社會就是有這樣的包(ㄎㄨㄤˊ)(ㄖㄜˋ)(ㄓㄜˇ) 瘋烏賊娘的,看到售價只有一百塊 只要不爛到一看就想扔資源回收,都有可能賣掉。 因為大多數人都很願意支持同人創作者, 基於同好心理,真的.... 有事先稍微宣傳,不要太慘烈,就不會是零。 (想當大手?不要想一步登天。) ...但我認為那位作者的準備功夫非常馬虎。 下午兩點不到吧,攤位本子收了就默默離開了。 同人場是一種機會,也是一種挑戰啊。 同一圈的客群(ACG)、人潮都幫你準備好了, 這是個純粹屬於創作者的舞台, 只要你不太自我感覺良好(有自知)、有所行動(有實質作為), 基本上都沒問題啊... 當然,大手是長久經營來的, 第一次擺攤就想當大手的.... (′˙ω˙`)別擺了,來逛C洽吧 那位烏賊娘的攤主不知道是不是洽眾, 如果看到... 要求刪除該段落也是可以的啦?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偏見▄▄▄▄▄▄▄▄▄▄▄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45.223 ※ 編輯: bm200300127 來自: 118.161.145.223 (02/07 07:30)
scvb:日後有進步的時候可以以前的作品當勉勵。"看 我有在努力進步" 02/07 07:42
s25g5d4:這篇已經是第37篇了.. 02/07 08:51
ccpz:37篇還好吧 02/07 09:20
acidrain:我以為100篇才是戰文的最低標準(跑) 02/07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