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m200300127 (次要)
看板C_Chat
標題Re: [閒聊] FF長期以來的事件
時間Tue Feb 7 07:30:10 2012
對不起,不是刻意討戰
只是身為在FF19擺攤,賣退潮冷門小說本的作者
覺得有點義務說一點話
※ 引述《hermis (無限復活是哪招?我也要!)》之銘言:
: 在任何一個不需付費,不用任何發文點數或看回文數賺發文津貼的討論版,在不違反
: 版規不被水桶的前提下,不存在所謂的利益問題,更沒有存續問題。
: 我來希恰版只要有ACG點且不違反版規,我就可以自由發文。只要我能夠持續上網
: ,我有發文的機會。
↑C洽與FF
一個是網路討論區、一個是實體販售會
無法並而討論 ↓
: 這跟FF這種沒錢最後就只能被淘汰滾蛋的情況大不相同,這裡只要你肯發言,你就
: 能發言。你不用考慮什麼錢的問題,不用考慮什麼主流民意,不用去想怎麼搞比較多
: 人會注意到你。
hermis您討論的點是自由,但從這段言論而言,可能K島更自由。
但換句話說
因為C洽是與錢(利益)無關的。
: 要發ANSI文ok,要發海龜文ok,要發UL文也ok,要發同人創作更棒。甚至你要
: 閒聊打屁要筆戰都沒問題。
: 只要你遵守版規,心繫希恰,這裡絕對不會讓你混不下去。
: 對啦,滾人潮滾名氣聽起來好像很糟,但不管怎麼看,希恰都比FF好上千萬倍。因
: 為只要希恰的中心理念沒有改變,這裡永遠都能聽到不一樣的聲音。
: 這就是我到現在還願意在希恰發文,但卻不願意去FF的關鍵點。
我很感謝台灣有FF喔,
因為我只是個想把自己的作品付梓成書(即使最後只是自己收藏)的作者,
今天即使賣不出去,有這個管道可以讓我的作品露面,
那就已經是萬幸了。
賣得好不好?那是自己的業、自己要擔。
hermis的發言上似乎曾經擺攤卻沒有好的結果,
同為創作者其實有些惋惜。
----
稍微分享FF19的一點小事
我左邊攤是位賣烏賊娘(?)本的漫畫作者,
很明顯的,看來他只帶了本子來,沒有見本立架、沒有名牌、沒有特別顏色的桌巾。
扣除掉商品本身,他沒有營造任何現場銷售的條件,
立架可以讓客人遠遠的看到你的封面。
名牌可以讓作者快速了解你的商品為何。(像我寫個小說,就沒人會擋在攤位前了)
桌巾可以讓你的攤位有獨特性,不易找丟。
商品本身呢?
講得委婉一點,不太吸引人。
內容呢?
我沒有看過,但就和我一起來顧攤的繪師表示
有點難過。
老實說...
即使商品內外都爛,我覺得台灣社會就是有這樣的包
(ㄎㄨㄤˊ)容
(ㄖㄜˋ)性
(ㄓㄜˇ)
瘋烏賊娘的,看到售價只有一百塊
只要不爛到一看就想扔資源回收,都有可能賣掉。
因為大多數人都很願意支持同人創作者,
基於同好心理,真的.... 有事先稍微宣傳,不要太慘烈,就不會是零。
(想當大手?不要想一步登天。)
...但我認為那位作者的準備功夫非常馬虎。
下午兩點不到吧,攤位本子收了就默默離開了。
同人場是一種機會,也是一種挑戰啊。
同一圈的客群(ACG)、人潮都幫你準備好了,
這是個純粹屬於創作者的舞台,
只要你不太自我感覺良好(有自知)、有所行動(有實質作為),
基本上都沒問題啊...
當然,大手是長久經營來的,
第一次擺攤就想當大手的....
(′˙ω˙`)別擺了,來逛C洽吧
那位烏賊娘的攤主不知道是不是洽眾,
如果看到...
要求刪除該段落也是可以的啦?
--
如何嘴砲 反駁對方的重點──◢◣
█確實指出人家論點的錯誤性 ψQSWEET
駁斥──────
◢ ◣█用引言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
優質論文)
在嘴砲王 相反的觀點──
◢████◣█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事實當證據( █ 辯論社)
應該出現 矛盾────
◢██████◣█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論壇)
的元素 攻擊態度─
◢████████◣█質疑對方的態度和口氣 ( ██匿名版)
人身攻擊↘
偏見↗
▄▄▄▄▄▄▄▄▄▄▄▄█攻擊身份和能耐█幹你娘(█ 小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45.223
※ 編輯: bm200300127 來自: 118.161.145.223 (02/07 07:30)
推 scvb:日後有進步的時候可以以前的作品當勉勵。"看 我有在努力進步" 02/07 07:42
推 s25g5d4:這篇已經是第37篇了.. 02/07 08:51
推 ccpz:37篇還好吧 02/07 09:20
推 acidrain:我以為100篇才是戰文的最低標準(跑) 02/07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