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cvb:現在一堆檢舉魔人... 11/04 17:06
推 npc776:我已經可以想像婦女團體跟PTA去18+攤位大肆破壞的畫面了... 11/04 17:08
→ shamanlin:還有一堆缺業績警察啊,反正移送就有業績了,何樂而不為 11/04 17:08
推 kira925:樓上這個在台灣倒是...(嘆氣) 11/04 17:12
推 chenglap:教育界已經變成一個用法律互轟的地方, 簡直是修羅場. 11/04 17:12
→ chenglap:家長告老師, 當老師要隨身帶錄音筆, 告回家長... 11/04 17:12
→ PsycoZero:有什麼樣的人就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聽說是這樣 11/04 17:13
→ chenglap:連學生自少都學會動不動就告人, 完全是惡性循環. 11/04 17:13
推 MikuKing:那位什麼上一篇講的這不是斯巴達跟史詩大帝國沒事阿? 11/04 17:19
→ MikuKing:這不是作者弄的東西吧 是因為沒人去告嗎 11/04 17:19
→ MikuKing:既然作者同意都不行的話 所以我之後可以檢舉這兩片了? 11/04 17:19
→ PsycoZero:沒人檢舉吧 11/04 17:20
→ PsycoZero:驚聲尖笑也是,這居然還能出到4 11/04 17:20
→ MikuKing:所以驚聲尖笑永遠出不了5囉..? 因為可以檢舉了 11/04 17:21
→ PsycoZero:有5喔? 11/04 17:22
推 kira925:一直都可以檢舉,但還是一直出 11/04 17:23
推 chenglap:parody 的抗辯是「fair use」. 11/04 17:23
推 MikuKing:那跟現在有什麼差別? 是因為現在是路人都能檢舉是嗎? 11/04 17:23
→ PsycoZero:合理運用最渾蛋,現在市面上那個飛機周刊就是把以前一些 11/04 17:24
→ MikuKing:那之後應該很多這種電影都出不了續集了吧... 11/04 17:24
→ PsycoZero:老雜誌的內容剪剪貼貼,控制在"合理運用"的範圍內... 11/04 17:24
→ kira925:驚聲尖笑一直都是美國貨,只是沒人檢舉而已 11/04 17:24
→ kira925:跟現在沒有差別 11/04 17:24
推 chenglap:抗辯不等於沒人在告, 這種 parady 創作也有告進去的案例. 11/04 17:25
→ chenglap:你可以查一查「The wind done gone」這個案例. 11/04 17:26
→ MikuKing:如果這種片子能一直存在的話 那以後二創大概會充斥著 11/04 17:26
→ MikuKing:同人作家都抗辯自己是fair use..... 11/04 17:26
→ chenglap:能不能存在, 是在於你有沒有打官司的財力實力. 11/04 17:27
→ chenglap:你抗辯自己是 fair use, 不等於法官就會立即放你通行. 11/04 17:28
→ chenglap:有財力的公司可以找專人來打, 普通人就要天天上庭. 11/04 17:28
→ MikuKing:那上述那些片子 都通過法官嗎? 還是沒有人檢舉而已? 11/04 17:29
推 chenglap:... 甚麼通過法官, 就只是沒被告成就行. 11/04 17:31
→ biglafu:======================For Inquisition================= 11/04 17:31
→ chenglap:現實有很多差不多是公然行騙的東西, 告成一清盤還是走人 11/04 17:32
→ MikuKing:那上述那些片子 都沒被告成嗎? 還是沒有人檢舉而已? 11/04 17:32
→ MikuKing:我覺得大家好像都想太嚴重了 11/04 17:32
→ chenglap:有沒有人檢舉查過才知道. 11/04 17:33
→ MikuKing:喔喔 了解 那我想根本不需要去擔心現在這個東西 11/04 17:34
→ dotZu:話說美國的智財權法律,他們是非告訴乃論嗎?我不知道想問 11/04 17:34
→ chenglap:像那些電影背後是雄厚資料的公司, 這點你是忽略了的. 11/04 17:34
→ chenglap:知道你是有限責任能清盤的公司, 還是無限責任的個人. 11/04 17:35
→ chenglap:也影響到別人知道能不能欺負你. 11/04 17:35
→ MikuKing:美國都相安無事多年了 日本就不用太擔心了 11/04 17:35
→ chenglap:個人是無限責任的, 有限公司反而可以放膽去被人告. 11/04 17:35
→ chenglap:美國一堆人被告到天價賠償... 11/04 17:36
→ chenglap:有限公司清盤就可以了, 個人被告就是家破人亡. 11/04 17:36
→ MikuKing:如果這樣有事 那美國早就出事了 這次記者有借題發揮疑慮 11/04 17:37
→ chenglap:同人創作多是「個人」或者「無限公司」, 才是風險所在. 11/04 17:37
→ MikuKing:我想只要那些片子還有續集的一天 大家就不需要擔心了 11/04 17:37
→ chenglap:美國的 lawsuit 一向都惡名昭彰... 那邊從不和你家家酒. 11/04 17:37
→ chenglap:有多少毒販今天大富大貴還生存, 不等於販毒很安全. 11/04 17:38
→ chenglap:能夠做的人是精通逃避法律之道的組織, 不是同人作家. 11/04 17:38
→ MikuKing:我原本還以為多嚴重 看了美國這邊的做法 其實沒什麼阿 11/04 17:39
→ chenglap:都說別人是一個有限公司, 同人作者是一個人了. 11/04 17:39
→ MikuKing:大家就不要自己下自己了 11/04 17:39
→ chenglap:有限公司賠個幾百萬是小意思, 個人會是同一回事嗎? 11/04 17:39
→ MikuKing:不過記者要引起恐慌才是他最原本的目的吧XD 11/04 17:40
→ chenglap:甚麼鬼自己嚇自己, 被告了幾百萬臺幣的事情臺灣也有發生. 11/04 17:40
→ chenglap:這種不謹慎才是出事的源頭. 11/04 17:40
→ MikuKing:結果簽了之後發現不輪怎麼檢舉 都告不成 形成默契XD 11/04 17:40
→ MikuKing:就也沒人檢舉 化解掉了 不然美國早出事了吧 11/04 17:41
→ MikuKing:只要美國沒鬧出大問題之前 日本大家是不用替他擔心了 11/04 17:41
→ MikuKing:哪天美國自己都因為這種法規爆炸 大家再來擔憂吧XD 11/04 17:41
推 diablo81321:重點是不管有沒有事 都會造成同人活動的破壞 11/04 17:42
→ dotZu:我不覺得那是記者要引起恐慌,因為赤松健也是這樣講的 11/04 17:43
→ dotZu:赤松健本身是漫畫家,而且他開那個漫畫網站對智財權也有研究 11/04 17:44
→ dotZu:我覺得美國創作環境和日本不同,所以美國沒事不見得日本沒事 11/04 17:48
→ dotZu:美國是要求別國把智財權弄成刑事罪,可是印象中美國本身不是 11/04 17:51
→ dotZu:不過我不知道「告訴乃論」之點美國那方面的法律情形 11/04 17:52
→ KIWAMI:你喜歡只看美國那種有錢有權才能創做的生態出來的作品你爽 11/04 19:19
→ KIWAMI:就好,不用在這邊何布實肉糜 11/04 19:19
→ KIWAMI:還mikuking咧,也不想想miku是怎麼發績的笑死人 11/04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