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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這次並沒有危言聳聽、誇大其詞。 同人誌或二次創作,在智慧財產權方面本來就是位於灰色地帶。 現在的情形是告訴乃論(日文:親告罪), 只要作者(或著作權持有者),沒有出聲反對, 只要作者沒有向警察檢舉、沒有提告,就不會被抓。 以現在的情況來說,作者通常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有些書商甚至根本就是公開鼓勵二次創作, 比如角川就辦過「角川公認MAD」的活動。 但是以後就算作者認為OK也不行了,也會被抓。 現在是告訴乃論,什麼意思呢?作者不爽,你才會被抓。 改成了「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公訴罪,什麼意思呢? 任何人都可以向警方檢舉,然後檢察官就必須偵辦, 當然偵辦了之後可能會提起公訴,也可能沒事(不起訴), 但是重點是「任何人」都可以檢舉二次創作的創作者。 也就是說,以前是「作者或出版商說了算」, 現在是「警察或檢察官說了算」。 「告訴乃論」改為「非告訴乃論」,問題並不是在於, 書商、出版社會不會告小腳色,告了又有沒有錢可以拿。 問題是在於,就算作者本人都說OK,書商都說OK, 任何人照樣可以去檢舉,警檢就必須去偵辦。 我個人是可以想像以後一定會有衛道團體或討厭漫畫的人士, 拿著智慧財產權當令劍,以維護著作權為藉口, 到同人誌發售會場,把現場每個出了二次創作本的攤位都抓走。 好吧,就算事後書商、原作者出庭說明都說OK!所以判無罪。 整個活動早就已經被毀了。他的目的也達到了。 赤松健的那篇twitter,當中的最後那句話,我想他說的就是這意思。 「原作者がパロに好意的な場合でも同じなのは納得いかない。」 就算作者認定(二次創作的)戲仿是善意的情況下, 也會被(當作是盜版之類的)同樣對待。這是不可以接受的。 -- ※ ○○○ ○◎ ○※ ◎ ○ ○ ※◎ ◎ ◎◎※ ◎◎※ ◎ ◎○ ○※ 荻 南新東 新中 西新 新丁 新苑 四丁 四赤 國事 霞銀東 大淡御 本丁 後茗 新池 窪 阿高高 中野 新宿 宿目 宿前 谷目 谷坂 會堂 關座京 手路茶 鄉目 樂荷 大袋 01 佐圓圓 野坂 宿08 三09 御10 三11 12見 議前 151617 町町之 三21 園谷 塚25 谷寺寺 05上 07 附 14 1819水 2223 24 020304 06 丸之內線 13 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3.156
scvb:現在一堆檢舉魔人... 11/04 17:06
npc776:我已經可以想像婦女團體跟PTA去18+攤位大肆破壞的畫面了... 11/04 17:08
shamanlin:還有一堆缺業績警察啊,反正移送就有業績了,何樂而不為 11/04 17:08
kira925:樓上這個在台灣倒是...(嘆氣) 11/04 17:12
chenglap:教育界已經變成一個用法律互轟的地方, 簡直是修羅場. 11/04 17:12
chenglap:家長告老師, 當老師要隨身帶錄音筆, 告回家長... 11/04 17:12
PsycoZero:有什麼樣的人就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聽說是這樣 11/04 17:13
chenglap:連學生自少都學會動不動就告人, 完全是惡性循環. 11/04 17:13
MikuKing:那位什麼上一篇講的這不是斯巴達跟史詩大帝國沒事阿? 11/04 17:19
MikuKing:這不是作者弄的東西吧 是因為沒人去告嗎 11/04 17:19
MikuKing:既然作者同意都不行的話 所以我之後可以檢舉這兩片了? 11/04 17:19
PsycoZero:沒人檢舉吧 11/04 17:20
PsycoZero:驚聲尖笑也是,這居然還能出到4 11/04 17:20
MikuKing:所以驚聲尖笑永遠出不了5囉..? 因為可以檢舉了 11/04 17:21
PsycoZero:有5喔? 11/04 17:22
kira925:一直都可以檢舉,但還是一直出 11/04 17:23
chenglap:parody 的抗辯是「fair use」. 11/04 17:23
MikuKing:那跟現在有什麼差別? 是因為現在是路人都能檢舉是嗎? 11/04 17:23
PsycoZero:合理運用最渾蛋,現在市面上那個飛機周刊就是把以前一些 11/04 17:24
MikuKing:那之後應該很多這種電影都出不了續集了吧... 11/04 17:24
PsycoZero:老雜誌的內容剪剪貼貼,控制在"合理運用"的範圍內... 11/04 17:24
kira925:驚聲尖笑一直都是美國貨,只是沒人檢舉而已 11/04 17:24
kira925:跟現在沒有差別 11/04 17:24
chenglap:抗辯不等於沒人在告, 這種 parady 創作也有告進去的案例. 11/04 17:25
chenglap:你可以查一查「The wind done gone」這個案例. 11/04 17:26
MikuKing:如果這種片子能一直存在的話 那以後二創大概會充斥著 11/04 17:26
MikuKing:同人作家都抗辯自己是fair use..... 11/04 17:26
chenglap:能不能存在, 是在於你有沒有打官司的財力實力. 11/04 17:27
chenglap:你抗辯自己是 fair use, 不等於法官就會立即放你通行. 11/04 17:28
chenglap:有財力的公司可以找專人來打, 普通人就要天天上庭. 11/04 17:28
MikuKing:那上述那些片子 都通過法官嗎? 還是沒有人檢舉而已? 11/04 17:29
chenglap:... 甚麼通過法官, 就只是沒被告成就行. 11/04 17:31
biglafu:======================For Inquisition================= 11/04 17:31
chenglap:現實有很多差不多是公然行騙的東西, 告成一清盤還是走人 11/04 17:32
MikuKing:那上述那些片子 都沒被告成嗎? 還是沒有人檢舉而已? 11/04 17:32
MikuKing:我覺得大家好像都想太嚴重了 11/04 17:32
chenglap:有沒有人檢舉查過才知道. 11/04 17:33
MikuKing:喔喔 了解 那我想根本不需要去擔心現在這個東西 11/04 17:34
dotZu:話說美國的智財權法律,他們是非告訴乃論嗎?我不知道想問 11/04 17:34
chenglap:像那些電影背後是雄厚資料的公司, 這點你是忽略了的. 11/04 17:34
chenglap:知道你是有限責任能清盤的公司, 還是無限責任的個人. 11/04 17:35
chenglap:也影響到別人知道能不能欺負你. 11/04 17:35
MikuKing:美國都相安無事多年了 日本就不用太擔心了 11/04 17:35
chenglap:個人是無限責任的, 有限公司反而可以放膽去被人告. 11/04 17:35
chenglap:美國一堆人被告到天價賠償... 11/04 17:36
chenglap:有限公司清盤就可以了, 個人被告就是家破人亡. 11/04 17:36
MikuKing:如果這樣有事 那美國早就出事了 這次記者有借題發揮疑慮 11/04 17:37
chenglap:同人創作多是「個人」或者「無限公司」, 才是風險所在. 11/04 17:37
MikuKing:我想只要那些片子還有續集的一天 大家就不需要擔心了 11/04 17:37
chenglap:美國的 lawsuit 一向都惡名昭彰... 那邊從不和你家家酒. 11/04 17:37
chenglap:有多少毒販今天大富大貴還生存, 不等於販毒很安全. 11/04 17:38
chenglap:能夠做的人是精通逃避法律之道的組織, 不是同人作家. 11/04 17:38
MikuKing:我原本還以為多嚴重 看了美國這邊的做法 其實沒什麼阿 11/04 17:39
chenglap:都說別人是一個有限公司, 同人作者是一個人了. 11/04 17:39
MikuKing:大家就不要自己下自己了 11/04 17:39
chenglap:有限公司賠個幾百萬是小意思, 個人會是同一回事嗎? 11/04 17:39
MikuKing:不過記者要引起恐慌才是他最原本的目的吧XD 11/04 17:40
chenglap:甚麼鬼自己嚇自己, 被告了幾百萬臺幣的事情臺灣也有發生. 11/04 17:40
chenglap:這種不謹慎才是出事的源頭. 11/04 17:40
MikuKing:結果簽了之後發現不輪怎麼檢舉 都告不成 形成默契XD 11/04 17:40
MikuKing:就也沒人檢舉 化解掉了 不然美國早出事了吧 11/04 17:41
MikuKing:只要美國沒鬧出大問題之前 日本大家是不用替他擔心了 11/04 17:41
MikuKing:哪天美國自己都因為這種法規爆炸 大家再來擔憂吧XD 11/04 17:41
diablo81321:重點是不管有沒有事 都會造成同人活動的破壞 11/04 17:42
dotZu:我不覺得那是記者要引起恐慌,因為赤松健也是這樣講的 11/04 17:43
dotZu:赤松健本身是漫畫家,而且他開那個漫畫網站對智財權也有研究 11/04 17:44
dotZu:我覺得美國創作環境和日本不同,所以美國沒事不見得日本沒事 11/04 17:48
dotZu:美國是要求別國把智財權弄成刑事罪,可是印象中美國本身不是 11/04 17:51
dotZu:不過我不知道「告訴乃論」之點美國那方面的法律情形 11/04 17:52
KIWAMI:你喜歡只看美國那種有錢有權才能創做的生態出來的作品你爽 11/04 19:19
KIWAMI:就好,不用在這邊何布實肉糜 11/04 19:19
KIWAMI:還mikuking咧,也不想想miku是怎麼發績的笑死人 11/04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