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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g20201 (狗仗人妻)》之銘言: : 有沒有記者寫稿的功力這麼強的八卦 : 記者危言聳聽的功力真的厲害到連我涉世未深的人都嚇到 : 下面的保護知識產權就像憲法一樣,要怎麼解讀看國家 : 既然同人誌屬於二次創作,而二次創的範圍很廣的 : 包括改圖與惡搞圖 : 如果連二次創都犯法的話,難道真的要抹殺我們的創意力嗎? : 而且網路還不乏改歌以及影片填詞的惡搞,這些都是屬於二次創的範圍 基本上二創本身就已經犯法 只是作者/出版社沒時間理你而已 不犯法了話 某同人作品就不會被某間電視遊樂器公司告 不犯法了話 某同人遊戲就不會被角川公司關切 不要說什麼 前者子T老師不就是把他彈得曲子放在youtube結果被吉卜力發函要求刪除嘛 只不過變公訴之後是國家來理你 只是需要的時候請那些人出來說明案情 -- 下列的人你喜歡哪位? 1.在國中死了女友兼幼馴染之後在高中過著廢人的生活 2.關鍵的比賽輸了覺得人生沒希望就開始冷落了女友 3.為了跟女友復合自己一個人整修教堂 4.一個遇到事情用奶奶的遺囑來逃避的電影狂 5.平常看起來很沒有用,一有問題是很可靠得自由業者.聽說他最近成為代理店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2.36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11/04 12:08)
tsunamimk2:其實變成公訴是真的有爭議的,雖然偷竊也是公訴... 11/04 12:10
sdfsonic: 香竊玉 11/04 12:10
enfis: 石俱焚 11/04 12:11
k820:偷石榴姐 真的是公訴 因為武狀元會強制執行 11/04 12:11
k820: 香煮鶴 11/04 12:12
superrockman: 阿魯巴(?) 11/04 12:12
blackone979: 書坑儒 11/04 12:12
Beoulve: 到死 11/04 12:13
enfis: 你已經 了 11/04 12:14
k820: 硬 11/04 12:15
mybaby520:                        射 11/04 12:15
kkessherry:但是同人誌是必須存在的東西是不會改變的 11/04 12:16
godivan:是不是必須存在是不予置評 11/04 12:21
tsunamimk2:同人誌!=二創,同人誌只是一堆人一起出本... 11/04 12:35
PsycoZero:原創歸原創,現在這樣連致敬都不行...(by赤松 11/04 12:37
scotttomlee:除了沒時間理外,有部分根本是不想理或故意放縱 11/04 13:10
eva123eva:不管是不是二創...用了別人的角色設定名稱外型.... 11/04 13:22
eva123eva:他要弄你一定可以阿... 11/04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