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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米國會有這種奇怪的法律 就是米國動漫產業跟日本動漫的創作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日本簡單來說就是漫畫家畫出的漫畫由出版社出版 或者是編輯幫忙畫工很好的漫畫家去找一個好的原作 雖然編輯能夠干涉漫畫家出版物的內容 但是本質上還是讓漫畫家進行發揮 這點應該不太需要多做說明 但是米帝則不同 像是Marvel跟DC Comics的創作方式 就是公司成功的塑造出一個「角色」以後 在交由旗下的編劇、畫家來完成這部作品 所以公司可以隨意的把漫畫外包 畫的不好 換人 畫的太慢 換人 劇本太爛有瑕疵 受到批評 甚至是扯到種族問題 換人以示負責 所有漫畫家都是旗下簽約的員工 而那些漫畫家也不會擁有像是蝙蝠俠、超人、蜘蛛人一類的版權 那些角色的著作權都是掌握在公司手中 也不會出現富姦或永野護這種漫畫家 啥?這個月稿子交不出來?沒差 底下還有一百個人想畫獵人/五星 所以每個人都會記得七龍珠的作者是鳥山明 但是根本沒幾個人會記得超人的作者是誰 頂多只會知道出版超人的是華納集團底下的DC Comics 日本的漫畫家是創作者兼作畫者 漫畫家不爽就可以帶著自己的作品跳槽到其他出版社(除非兩者有什麼合約) 就算同時在不同雜誌不同出版社連載 有角色去隔壁串場都是很OK的 但是如果DC Comics底下的漫畫家想集體跳槽到Marvel去畫正義聯盟 不被華納告到連累九族才怪 就算他們是要畫原創的東西 DC說不定都可以拿出「這個場景很像OOXX」一類的說詞 廢話 因為是同一個作家畫的啊! 但是是米國 所以還是可以告 而且還會告成功 同樣的 如果這個法案在日本通過 那魔法少女Pretty Bell就不能連載了 因為愛理的著作權在茜新社上 CLAMP等自己玩自己角色的也同樣會發生 「原作者的創作反而是侵犯自己著作權行為」的可笑狀況 在米國 這種著作權法或許保護了他們大公司來壟斷市場 那些角色和作品都是公司的資產 所以這類不論是劇本或是插畫的二次創作對他們來說都是侵權行為 但是在日本這套是行不通的 跟很多政策一樣 沒有因地制宜而一味的套用不適合的體制 那這玩意總會走向失敗和錯誤 尤以歐米那堆世界流氓的心態最為要不得 米酒?那就是酒啊? 用來喝的所以進了WTO以後就要跟葡萄酒一類的蒸餾酒一樣建立在同樣的課稅標準 殊不知實情完全不是如此... 這個法案亦同 -- "不能加簽的通識…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你是否曾經想過 能使用授權碼的話會怎樣呢?" "只是...有另一個助教正待在那裡 我總是有這種感覺......." "我希望加選的存在 能變成總是笑著回憶起來的東西" ============================AIR-this summer- 選課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41.36
wahaha99:要不要抗擊就要問人民自己..不過看到日本人對福島事故.. 11/04 20:07
wahaha99:不敢期望更隱敝的阿宅們能做點什麼... 11/04 20:07
如果台灣鄉民是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 那日本2CH酸民就是十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的等級 ※ 編輯: sixpoint 來自: 112.104.141.36 (11/04 20:08)
badken:不要問ACG給了您什麼 而是要問您給了ACG什麼... 11/04 20:09
holabear:米酒會被調價主要問題是台灣內部有敗類為了私釀米酒賺錢 11/04 20:09
holabear:在米酒談價談判的時候,拿資料去說"這個是有人在喝的酒" 11/04 20:10
kerry0496x:靠... 有這種敗類... 11/04 20:11
holabear:因為原住民有喝米酒的習慣 佔米酒使用量不足1% 就被漲了 11/04 20:11
kerry0496x:另外想問一下,西班牙是不是也有類似米酒的料理酒? 11/04 20:11
sixpoint:這點我倒是不知道...@@ 11/04 20:11
kerry0496x:他們應該就不適用「飲用酒」的價格吧? 11/04 20:12
holabear:米酒本來應該像日本的味琳一樣 歸類到料理用酒不用漲的 11/04 20:13
truthmask:不是說超人的作者最後是潦倒一生 11/04 20:14
kerry0496x:那當初為何國內沒有爭取將米酒視同「味琳」呢? 11/04 20:14
holabear:搞到後來要出加鹽的才能用料理酒類的價錢賣 11/04 20:15
kerry0496x:這根本就是資訊不對等嘛 11/04 20:15
truthmask:反正這些國際組織的做法早爛了,每次就把自己的規矩硬套 11/04 20:15
holabear:本來就有在爭取啊 失敗的原因請看我推文第一行 11/04 20:15
kid725:只有推了 希望日本那邊擋得住 11/04 20:16
kerry0496x:不是,是國內普遍不知道有這種東西 11/04 20:16
kerry0496x:我國小時還有很多老師說這是國際慣例@@ 11/04 20:16
holabear:料理用酒每個地方都有 問題是有人拿原住民喝米酒去暴料 11/04 20:17
dotZu:我也覺得美國的創作環境和日本是不同的 11/04 20:19
wahaha99:該說 日本現在這個創作模式 應該是日本特有的...? 11/04 20:20
chenglap:日本這方式, 跟臺灣類似, 香港的方式, 跟美國類似. 11/04 20:22
truthmask:沒錯,之前看過有關歐美智財權探討的書籍,作者極為震驚 11/04 20:22
truthmask:他們覺得這種事在美國同人作者早就被告死了 11/04 20:23
wahaha99:他們沒思考的是,爲什麼後來miku去美國賣汽車... 11/04 20:24
wahaha99:但美國賣去日本的都是作品本身而已 11/04 20:25
truthmask:不過我覺得這種事日本自己應該會有一套辦法 11/04 20:25
belmontc:其實不用去想這麼多 反正ACG不會因為少了二創而再見 11/04 20:25
kerry0496x:可是今日的ACG,很依靠同人喔 11/04 20:26
belmontc:日本那些2ch民也不可能因為要簽TPP而出面積極抗爭 11/04 20:26
wahaha99:不會再見 規模衰退個十年二十年則不意外 就這樣 11/04 20:27
wahaha99:樓下不是有反詐騙廣告? 你不要小看, 如果同人文化重創, 11/04 20:28
wahaha99:那麼小作畫家很可能沒有發揮空間, 導致樓下這些宣導 11/04 20:28
wahaha99:海報都生不出來, 一方面沒有繪師, 另一方面市場撤退 11/04 20:29
wahaha99:或許我只是杞人憂天, 但最惡狀況就會是像那個樣子 11/04 20:30
holabear:喔,忘了補充一點,聽說那個敗類的職業是立委還是議員... 11/04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