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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rif (Corif)》之銘言: : ※ 引述《xkss (xkss)》之銘言: : : 我的意思是作者不一定是只有創作者的身份, : : 當創作者不打算將作品以商業形式或展示給他人看時, : : 當然是神聖的~~~ : 展不展示和賣不賣錢和創作不創作者沒有什麼關系 : 作品不展示的話是不是創作者就只有自己知道 : 那樣的話,是不是創作者就只有對自己重要,簡言之,自爽,自己高興就好 我覺得創作就是這樣的東西~~ : 只於要不要拿來賣錢 : 差別只在於作品的走向能不能完全遵循創作者的意願前進 : 想賣錢,就得考慮到市場,在走向上可能就必需作出一些妥協 : 不想賣錢,就照自己喜歡的做,要是剛好能迎合市場那就是運氣好 這裡就想到《重金搖滾雙面人DMC》, 男主角想靠抒情歌來紅, 沒想到後來變成重金屬歌手.... : : 但是當作者要出書或是藉此賺取稿費時, : : 那他和他的作品已經和現實發生互動了, : : 他的身分變成自由業或雇員, : : 他的作品只是變成商品的內容之一~~ : 所以呢? : 因為拿了稿費,創作物就不再是創作物? 變成不是作者的創作物了, 變成商業的創作物了~~~ : 創作此物的人也就不再是創作者? : "自由業或雇員"必然和創作者的身份互斥? : 聽起來是某種對"名稱"的奇妙堅持.....^^|| 一個人可以同時有多種身份, 不見得互斥,但是已經不是純粹的創作者了~~~ : : 我只想說商業歸商業,藝術歸藝術, : : 可以分開討論,也可以合在一起討論, : : 而且千萬不要認為很多人看就代表是好作品, : : 反過來說好作品也不一定可吸引很多人看~~~ : 這樣的話 : 那好不好作品根本一點也不重要,只能自爽的標準還是留著自爽就好 : 真正能決定作品好不好的,只有看你品評它時所定下的標準和所付予它的目的 : 能達到目的就是好,達不到就是不好 在此下一個我對好作品的定義, 那就是創作者為了表達自己的某種想法, 而製造出來的東西~~~ 因為是為了自己,評價的標準也在自己, 而不是為了別人~~~ 當然好作品也有很多定義, 這只是我在此的定義~~~ 用這定義來推論,這樣的好作品定義是為了自己, 不是為了吸引別人,或是為了暢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3.163
arrakis:錯了, 當創作考量到"表達"時, 只考量自己看得懂的層次, 其 05/17 10:26
arrakis:實並沒有足夠的創作意識. 真的是"別人不懂也無所謂"嗎? 05/17 10:27
arrakis:停留在這個程度只能說是閉門造車. 05/17 10:28
xkss:這是我在此的定義~~~ 05/17 10:29
xkss:當然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定義方式~~~ 05/17 10:29
xkss:如果創作時想讓別人看懂,那這創作當然考慮別人的想法~~~ 05/17 10:33
RobertAlexy:根本就沒有所謂『只有你的定義方式』 05/17 15:32
RobertAlexy:如果溝通上沒有普遍定義存在 溝通就沒有可能 05/17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