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mi0629 (★我愛B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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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無聊的研究文,10年甚至20年後台灣大眾뤠…
時間Thu Mar 5 03:01:55 2009
※ 引述《asleisureto (~~~)》之銘言:
: 我覺得要去定義在台灣的這個"宅"字是沒意義的
: 最簡單的說法,太多事情都可代用"宅"這個字了
: 所以只要知道"宅"字在臺灣怎麼用就好了:
: 1.可以自稱
: ex.我家有一整房間的ACG物,我的宅力可是很強大啊XDD
: ex.想我當年還是個沒女朋友的阿宅時...
: 2.可以稱別人
: ex.喔看這什麼漫畫喔,好宅喔
: ex.別再當阿宅了,出門走走吧
: 3.絕對不能被別人稱呼 (跟1.2.很大矛盾XD)
: ex.棍!! 宅你媽的啦!!
: ex.記者又再亂報了,宅你記者老X啦!!
: 一直覺得宅字的用法滿矛盾的="=
當阿宅您自己沒辦法接受人家說自己宅的時候
這問題的根本就是施主您自己啊
沒辦法接受人家說宅
那討論這也沒啥意義了
以前被說宅的時候
會有點腦羞的感覺
大概是因為他人不是以好的角度去說你宅
不過現在豁然開朗
別人說我宅不會生氣
反而跟別人說我宅很多種類唷 有興趣否?
改變 從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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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4.54
推 alerzart:其實語言本身沒有罪惡,隱含其中的意念才是重點 03/05 03:03
推 yujihinata:推你這篇中肯啊 宅就宅 又沒怎樣 03/05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