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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推 hafor:程語跟文字應該不能相比吧...雖然兩種都是語言 GPL軟體也 03/17 12:07 : → hafor:不是賣程式碼 是賣服務的,很多人只是要會用GPL軟體就好 03/17 12:08 : → hafor:看不懂程式碼對他們來說無傷大雅 可是書籍一開放文字等於是 03/17 12:09 : → hafor:把所有底牌都掀給人家看了 我想應該沒有人買平面書只是為了 03/17 12:10 : → hafor:封面好看而已吧..大筆的錢花下去只是為了封面那直接收圖更好 03/17 12:11 其實軟體有沒有給source最大的差異在於你能利用到什麼程度 不然以asm的角度來說你的source都是有付出去的...這些是離題了 軟體界的GPL只能以提供服務來獲利 (一般來說) 因為軟體界不可能製作很萌的PVC跟GK(是要賣企鵝還是小惡魔ww) 還是周邊 也不可能在程式碼中插入 "以上副程式由sxxy BMG讚助" 更不會有飲料跟球鞋廠商請OSS基金會代言 當然也不可能直接用GPL,很多東西要跟著配套的 www (用GPL是一種比喻啦 orz 這比較有名嘛,不然舉個Mozilla還是BSD授權聽過的人少...) 好比說,你不能未經授權就拿著作替你的產品代言 (這是根本上的違反著作人格權) 或僅開放授權限定於文字與平面等等。 若能找到適合ACG產業的授權模式,我想絕對可以創造出雙贏的局面。 沒有MAD,沒有2次創,今天日本ACG產業絕對不會有這種規模, 幸運星這種很適合被2次加工的作品也絕對不可能如此熱烈轟動。 : 推 allergy:春樹應該不會有多少人買吧 想買的也只有虛子 一姬 社長XD 03/17 12:0 叫做涼宮春樹賣的當然是很萌的腐泉,虛子.... -_-+ -- █ ▉ ◢▇▆ ? fennix ▉ ▊ ▉ ▊ ▉ ▌ ◢▇▅ ▋◢◤ ▉ ▉ ▊ ▊ 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Δ 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0.164
Bencrie:印象中反組譯是犯法的@@ 03/17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