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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nixkimo (路人甲)》之銘言: : 唔……必須要說,光從各大報的報導中,實在是無法瞭解相關的個案事實 : 更無從得悉檢察官的起訴事由,還有雙方攻防的過程 : 從那個很片面的報導裡面,在無法得知確切的案件事實下 : 實在很難去推斷法官到底怎麼認適用法的 : 除非找到相關的判決書,不然真的很難確定法官到底是以什麼理由判斷的 : 在無法依據事實涵攝法律的情況下,單純談論著作權法的相關法條 : 對於個案中,小六生究竟有沒有觸法,事實上實益有點低Orz : = : 只是裁定的話……,應該沒判決書吧? 現在看來就是台灣執法人員吃軟不吃硬 只要在台灣 要辦人就太簡單了 即使是無關痛癢的小事 辦這種案子輕鬆簡單又無風險 不怕得罪有權有勢的人 又能爽爽作業績 台灣才會一堆這種打蒼蠅的案例 觀察一下被檢舉而且被告上去的例子 似乎全部都是出在無名小站 不過這樣也不能代表無名以外的台灣blog平台就是安全 真的要避險 就全部使用國外的空間 國外空間也不是100%安全 但至少讓只想吃軟柿子的執法人員增加不少困難度 要100%的安全 可以考慮學習 thepiratebay 計畫自己買下或建立一個國家 這樣基本上對於著作權法就完全免疫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98.161
shaiking:非常不喜歡這種說法 有很多案件只是沒報導 07/10 08:21
shaiking:今天因為是小六生 有聳動的內容 才會被記者特地拿出來說 07/10 08:22
TurokChen:推樓上!! 非常不喜歡這種說法+1 07/10 08:23
ad:那就看台灣警察給人民的觀感吧 聊天室一堆詐騙不抓 專抓台灣人 07/10 08:24
ad:那些詐騙的就算封掉他們的人頭帳號也好 但就是不去做 07/10 08:25
SUCK:之前有本書教你如何建立國家,有南藝大的幾位同學就真建成了 07/10 08:26
ad:案件只要是大官 就是高規格不計成本去破案 市長和平民的差別 07/10 08:26
ad:有國家還不夠,要找到"領土"可以放機器和申請網路 orz 07/10 08:27
ad:不喜歡這種說法,說這是小學生才被報導,那要不要我找其他例子? 07/10 08:29
ad:大砲打小鳥,吃軟不吃硬,打蒼蠅不打老虎,要找一堆例子太容易了 07/10 08:30
shaiking:你厲害就去把所有的案件卷宗調出來比一比 07/10 08:31
rave760422:應該說 辦大官的時候...案子容易被壓下來 所以新聞未報 07/10 08:45
rave760422:大官的意思當然是指有錢有勢有地位的那些人囉 07/10 08:46
long201:某些大案連姓馬的都不敢輕舉妄動,由此可見一番 07/10 08:48
long201:講白了就是怕被人拿來做文章 07/10 08:48
Granville:評: 前面講的話都是老生常談的屁話 最後面那兩句讓整篇 07/10 09:57
Granville:文章說了等於沒說 總結:2壞掉了 07/10 09:58
Naca: ○分 07/10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