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VEYUI: 反正只准立委幹架 不准百姓糟糕就對了 05/28 17:21
推 xtxml:百姓可以糟糕,但是不能散播= = 05/28 17:22
→ LOVEYUI:唉...以後不能放無預警測試了 05/28 17:23
推 gtomina8810: 反正只准立委互幹 不准百姓糟糕就對ꐠ 05/28 17:24
→ nawussica:猥褻物界定太廣泛了吧 只憑檢調判斷 嘖嘖 05/28 17:23
→ gtomina8810:推歪了XD.. 05/28 17:24
→ HELLDIVER:大法官在釋字617自圓其說 只要封面有加適當保護 05/28 17:25
→ HELLDIVER:就不算猥褻物(限軟芯) 不過對照條文的文義解釋 05/28 17:26
→ HELLDIVER:大法官的解釋根本就是硬掰 我個人比較支持不同意見的 05/28 17:27
→ HELLDIVER:許玉秀大法官的不同意見 05/28 17:29
→ HELLDIVER:刑法235是一條早就過時 應該刪掉的條文 05/28 17:30
推 Zzell:刪掉..我想光是提案就會被輿論轟死吧.. 05/28 17:42
→ WiNGtT:沒辦法,現在輿論的人都不是我們這一輩的 05/28 17:46
→ WiNGtT:這方面的法令一直很模糊,就跟當初大法官解釋援交方面判例 05/28 17:47
→ WiNGtT:說出的結果一樣可笑不合現實 05/28 17:48
推 xtxml:不過我想表達的是,盜版,猥褻物,兩者必罰其一,沒有安全過關的 05/28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