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ulinove:你漏了兒童福利法跟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這後面更可怕 02/20 22:22
推 DCHC:李安的電影也很猥褻 02/20 22:22
推 Naca:八卦板正在賽鴿中... 02/20 22:23
→ miyatan:兒保法算是針對某些主題, 235倒是無敵條文 :( 02/20 22:26
推 dulinove:如果加上行政院新聞局 還有民間的反雛妓組織 你就會跟 02/20 22:27
推 dulinove:天上人一樣感覺到世界的惡意了... 02/20 22:28
→ miyatan:所以當公民會議(可以去查)主張性交易合法時, 我只覺得悲哀 02/20 22:29
→ miyatan:沒有人敢去動, 一些政治家卻裝得自己很開放 02/20 22:30
推 dulinove:因為還有一些自以為的民間組織阿(完全沒辦法溝通的那種 02/20 22:30
推 hatter:comichouse租書店版的960、975篇有對這部分的相關法律作說 02/20 22:31
→ hatter:明,主要是針對大法官對於猥褻物的定義和檢查辦法 02/20 22:31
→ hatter:還有最新的兩篇文章也有關於警政署對於取締標準的回答 02/20 22:33
推 Naca:叫良化隊的老大出來跟我談! 02/20 22:35
推 F23ko:性教育之類的東西除外 02/20 22:41
推 arrakis:米國等地亦有此問題. 02/20 22:41
推 dulinove:怎麼界定 性教育跟非性教育 又怎麼界定藝術跟猥瑣呢 02/20 22:42
推 dulinove:EX: MISS 阿性 02/20 22:42
推 arrakis:判定標準約莫多是"令人感到不快"之類的抽象陳述 :P 02/20 22:43
推 Okawa:小弟之前就PO文講過 刑法235催下去 大家什麼ACG都別想看 02/20 22:44
推 dulinove:這太主觀了......假如 A出現在B面前造成不快而被告性騷擾 02/20 22:45
推 dulinove:這樣如何...今天235也是一樣的狀況 被無限上綱了 02/20 22:45
推 masktrue:這是性騷擾! 02/20 23:11
推 Eternalwing:重點是... 新聞局都核准出版了, 問題不是在租書店吧 02/20 23:11
推 Okawa:印象中 出版法廢止後 就沒有所謂新聞局核准出版這回事 02/20 23:25
推 Swallow43:後來又借屍還魂了 02/20 23:30
→ miyatan:這就是235條呀, 法條本身是模糊的, 大法官解釋也不夠清楚 02/21 00:11
→ miyatan:這條和新聞局那條幾乎是無關, 他定他的, 我告我的 02/21 00:12
推 uka123ily:兒保法更可怕 == 身邊一堆跳坑的人 02/21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