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n17: 第二頁最下方 因為有部分精神病直接影響人的思考與行動 07/20 00:24
→ wen17: 所以你剩下的推論可以全廢了 以上 07/20 00:24
→ reachhard: 說得好 那麼...要怎麼解決歧視問題呢 07/20 00:24
→ wen17: 這也可以說明譬喻法可怕之處 07/20 00:24
→ gfabbh: 從這個角度,未成年人也是特權者了,因為「犯罪」一樣免罰 07/20 00:24
推 Chillz5566: 你會被嘴沒常識不思考 07/20 00:24
→ bluelamb: 如果你要說精神病是一種身分.... 07/20 00:24
→ wen17: A論點有abcd性質 B論點有bcde性質 然後就會有一大票人 07/20 00:24
→ bluelamb: 那癌症 身障 也都只是一個"身分" 07/20 00:25
→ reachhard: 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就很難了 07/20 00:25
→ bluelamb: 不應該因為他們有癌症或身障 而予以特別對待喔 07/20 00:25
→ gfabbh: 或是減刑。 07/20 00:25
→ wen17: 跑出說既然AB論點都有b性質 那麼A論點肯定也有e性質啦 07/20 00:25
→ bluelamb: 這個叫做假平等 07/20 00:25
→ Chillz5566: 事實就是因為不是這些人重要的人受害 07/20 00:25
推 cloud7515: 但是癌症或身障的個體不會傷害其他正常個體啊 07/20 00:25
→ bluelamb: 大多數的精神病患也不會啊 只會傷害自己 07/20 00:26
推 juunuon: 怎麼不會傷害 癌症身障會傷害經濟喔 07/20 00:26
→ kimmj: 其實這種人就算法律上免死 多半也會被社會性抹殺 07/20 00:26
噓 cross980115: 這邏輯?? 07/20 00:26
→ juunuon: 雖然是比犯罪輕啦 07/20 00:26
→ cloud7515: 今天我覺得莫名其妙的地方是 正常個體殺害其他正常個體 07/20 00:27
→ gfabbh: 再說精神病發的傷害行為,在法學評價已經與天災類同了。 07/20 00:27
→ cloud7515: 兇手會被判刑 但是精神異常個體殺害正常個體 卻是輕判 07/20 00:27
推 astrayzip: 其實是有很多預防手段的,擺爛才當天災 07/20 00:27
推 NewCop: 那你今天感冒傳染給鄰居小孩,結果他病情惡化死了,你要 07/20 00:27
→ cloud7515: 這樣不就是變相保障異常個體殺害正常個體嗎 07/20 00:28
→ NewCop: 算殺人罪嗎 07/20 00:28
→ NewCop: 今天大家會覺得輕判是因為台灣司法只做一半 07/20 00:29
噓 jojojen: 還再造謠啊== 又再精神病=減刑了 07/20 00:29
→ astrayzip: 其實減刑的條件不簡單 07/20 00:29
→ gfabbh: 是精神異常下的傷害法益行為,才由減刑或免罰的空間。 07/20 00:29
推 Chillz5566: 不讓犯人受到制裁就能解決問題嗎?只能說太小看人的惡 07/20 00:29
→ Chillz5566: 性了 07/20 00:29
推 Sechss: 感冒傳染在工三小? 07/20 00:29
→ NewCop: 真正該做的是刑法減刑,但同時配合強制醫療 07/20 00:29
→ astrayzip: 問題是律師的職責生來就是出賣良心幫人減刑的 07/20 00:29
推 juunuon: 但實際上精神病患者被輕判也只是少數情況啊 07/20 00:29
推 mikuyoyo: 別在騙人了,精神病通常難以控制自己做什麼都是未知數, 07/20 00:29
→ mikuyoyo: 這種人根本不能以人看待,而且還比路上野狗還危險,一定 07/20 00:29
→ mikuyoyo: 要用更嚴格的觀點去看待 07/20 00:29
→ astrayzip: 所以僱用人是加害者當然想辦法幫加害者開脫 07/20 00:30
→ NewCop: 但台灣司法只有前半段 07/20 00:30
推 stinger5009: 沒錯 既然野狗要撲殺 精神病患也應該一律公開火刑 07/20 00:30
→ gfabbh: 精神病患在神智正常下的損害法益行為一樣是犯罪。 07/20 00:30
噓 cross980115: 連律師這職業就是出賣良心這種話都出來了啊? 07/20 00:30
→ astrayzip: 我覺得這串很多精神病患前面都要加句「不可受控的」不 07/20 00:31
→ astrayzip: 然很多失眠的會躺槍 07/20 00:31
→ hedgehogs: 這一串看下來誰比較危險一清二楚 07/20 00:31
→ juunuon: 還在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 那個程度的患者數量不多好嗎 07/20 00:31
推 cloud7515: 那你可以把我文中的異常個體改成發病中個體 07/20 00:31
→ bluelamb: 哇 精神病患不能以人看待都出來了 07/20 00:31
→ gfabbh: 刑法一堆保安處分的規定,不就是為了預防嗎? 07/20 00:32
→ stinger5009: 不用 因為失眠本身會導致很多後續的症狀 處刑活該 07/20 00:32
→ astrayzip: 不然勒,原本律師就是幫雇主至上啊,合法的管道當然能 07/20 00:32
→ astrayzip: 試就試 07/20 00:32
推 devilkool: 減刑兩年=放出來監控並治療兩年的話覺得可以 07/20 00:32
→ astrayzip: 難道每個律師幫加害者辯護都要社會正義取向所以刻意放 07/20 00:33
→ astrayzip: 水嗎 07/20 00:33
→ astrayzip: 你幫加害者辯護原本就要昧著良心才能公正 07/20 00:33
推 tw15: 兄DAY 你要先去把前置條件寫清楚 07/20 00:33
→ tw15: 不然你一定被說難道XXX也是嗎? 你有沒有看過到底怎樣才減刑 07/20 00:34
→ cross980115: 假設三年減刑之後變兩年 你以為關兩年就不用強制治療 07/20 00:34
→ cross980115: 嗎? 07/20 00:34
→ tw15: 的判例? 等等 07/20 00:34
推 cloud7515: 上面的心魔殺手不就是了 07/20 00:35
→ tw15: 跟尼講喇 重點在於你的想法就算對你來說是正確 但是你的對手 07/20 00:35
→ tw15: 是團體,還有他們所支持的法律 07/20 00:35
推 devilkool: 對沒有病識感的關他也沒啥矯正作用吧,還是監獄裡面的 07/20 00:35
→ devilkool: 治療效果比較好? 07/20 00:35
→ tw15: 就像你家附近有夜鷹整天叫,你不是研究怎麼毒死牠們 07/20 00:35
→ tw15: 是研究有哪些提倡保護夜鷹的(而且她們不住這不會被吵到) 07/20 00:36
→ tw15: 去加入、提供她們的敵對團體資金,安捏比較有用 07/20 00:36
推 cloud7515: 夜鷹不會殺人啊 07/20 00:36
→ tw15: 然後就會發現,等你真的成功說不定就是30年後惹 07/20 00:37
→ cloud7515: 喔 我懂了 你要我支持反廢死的組織是吧 07/20 00:37
→ tw15: 對於你百害而無一例,而對於那些保護仔也是反正他們不受困擾 07/20 00:37
→ tw15: 我不知道你支持甚麼啊 我只覺得個人對團體太無力了 07/20 00:38
→ tw15: 個人最有效的速效方法,只能自己搬家,但是搬家又會覺得自己 07/20 00:38
→ tw15: 虧了,所以折衷方法就是去找跟你有同樣想法的人一起打對面啊 07/20 00:38
噓 jojojen: 覺得造謠仔問題更大== 07/20 00:38
→ andy246667: 你也的訴求其實有點像是全部的不平等要一次補正補足, 07/20 01:18
→ andy246667: 但問題是有許多的歧視或者不公現象是隨著時間演變而 07/20 01:18
→ andy246667: 來的,之後才會衍生出權利,女權和同志性少數等弱勢 07/20 01:18
→ andy246667: 的相關權利都是近代才慢慢的引起大家討論的。而且在權 07/20 01:18
→ andy246667: 利慢慢形成的過程中,其歧視等相關議題也會隨之發酵, 07/20 01:18
→ andy246667: 如果假設有你講的問題出現一次迅速補足這反而可能有 07/20 01:18
→ andy246667: 更多的問題產生,你題的東西基本上都不可能一次到位 07/20 01:18
→ andy246667: 而且就算政府努力在消弭歧視上做努力,歧視還是在的, 07/20 01:28
→ andy246667: 政府通過同性婚姻,反同團體還是存在,別說台灣,每 07/20 01:28
→ andy246667: 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都有所謂的反同團體 07/20 01:28
→ andy246667: 可以找找看林亦含當初的結婚致詞,就有提到精神病患在 07/20 01:31
→ andy246667: 與疾病對抗的過程以及社會上備受歧視的困境了,一個 07/20 01:31
→ andy246667: 事物既然被貼上歧視的標籤,那就很難從社會中根除。 07/20 01:31
噓 henry90319: 邏輯錯誤 07/20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