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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http://blog.esuteru.com/archives/9349523.html : https://www3.nhk.or.jp/news/html/20190719/k10011998921000.html : 簡單的說 就是兇手確定是精神病患了 : 消息來源是NHK 應該是可信情報 : 因為他是精神病患的關係有接受生活保護 也有實行訪問看護 : 但是即使如此 他還是經常造成鄰近住民的困擾 : 而且會對勸阻的鄰居發出暴力或死亡威脅 : 即使有這些警訊 兇手也沒有因此被抓去精神病院裡綁起來 : 最後終於造成憾事 : --- : 什麼時候才要把這些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通通強制跟社會隔離? : 還要等再死33個人嗎? 其實精神病減刑就是種特權啊 只是這特權被包裝成保護弱勢 要知道這些精神病犯人 會被送上審判台 只和他犯罪者的身分有關 而不是他精神病患的身分 那麼為什麼我們要把它們混為一談呢? 這樣說好了 如果是一個不存在歧視 各種機能完善的社會 那精神病 充其量不就只是一種身分而已嗎? 就像矮子瘦子瘸子禿子 男人女人第三性之類的身分 有上面特定身分的族群 難道哪一個可以說 我犯了法 然後用自己特殊身分去爭取減刑? 我頭髮少 看頭髮多的就能撕他頭髮 ok 減刑 我長的矮 看高個子不爽就能巴他頭 沒問題 輕判 不行嘛 因為大家都知道 這就是被賦予了特權 就像幾十年前社會女權普遍低落 那難道現在有一個女性犯罪 她可以主張 因為幾十年前的男女不平等 所以她要享有特權來減刑 這不合理嘛 你今天一個族群如果受到壓迫 不公平 歧視 或本身處於弱勢 那政府該做的就是讓他們不再被壓迫 公平 不歧視 脫離弱勢 而不是被某種謎之補償心態驅動 賦予這族群某些特權 讓他們可以凌駕其他族群 所以回到主題 精神病減刑 就結果來說 本質上就是給這些人一面免死金牌 奉公守法的患友用不到 但今天若來個殺人魔 他靠這面金牌 就是能比一般人有更大的扣打 去犯罪 去迫害其他人 去剝奪其他人民的生命財產 這不扎扎實實就是一種特權嗎? 我覺得啦 我們社會要進步 就是要從爭議中 慢慢去發現這些被包裝起來的特權 然後一個一個除掉這些特權 回歸平等 因為當他們享有特權的時候 實際上就是在侵害你我其他人的權利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72.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3553373.A.52E.html
wen17: 第二頁最下方 因為有部分精神病直接影響人的思考與行動 07/20 00:24
wen17: 所以你剩下的推論可以全廢了 以上 07/20 00:24
reachhard: 說得好 那麼...要怎麼解決歧視問題呢 07/20 00:24
wen17: 這也可以說明譬喻法可怕之處 07/20 00:24
gfabbh: 從這個角度,未成年人也是特權者了,因為「犯罪」一樣免罰 07/20 00:24
Chillz5566: 你會被嘴沒常識不思考 07/20 00:24
bluelamb: 如果你要說精神病是一種身分.... 07/20 00:24
wen17: A論點有abcd性質 B論點有bcde性質 然後就會有一大票人 07/20 00:24
bluelamb: 那癌症 身障 也都只是一個"身分" 07/20 00:25
reachhard: 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就很難了 07/20 00:25
bluelamb: 不應該因為他們有癌症或身障 而予以特別對待喔 07/20 00:25
gfabbh: 或是減刑。 07/20 00:25
wen17: 跑出說既然AB論點都有b性質 那麼A論點肯定也有e性質啦 07/20 00:25
bluelamb: 這個叫做假平等 07/20 00:25
Chillz5566: 事實就是因為不是這些人重要的人受害 07/20 00:25
cloud7515: 但是癌症或身障的個體不會傷害其他正常個體啊 07/20 00:25
bluelamb: 大多數的精神病患也不會啊 只會傷害自己 07/20 00:26
juunuon: 怎麼不會傷害 癌症身障會傷害經濟喔 07/20 00:26
kimmj: 其實這種人就算法律上免死 多半也會被社會性抹殺 07/20 00:26
cross980115: 這邏輯?? 07/20 00:26
juunuon: 雖然是比犯罪輕啦 07/20 00:26
cloud7515: 今天我覺得莫名其妙的地方是 正常個體殺害其他正常個體 07/20 00:27
gfabbh: 再說精神病發的傷害行為,在法學評價已經與天災類同了。 07/20 00:27
cloud7515: 兇手會被判刑 但是精神異常個體殺害正常個體 卻是輕判 07/20 00:27
astrayzip: 其實是有很多預防手段的,擺爛才當天災 07/20 00:27
NewCop: 那你今天感冒傳染給鄰居小孩,結果他病情惡化死了,你要 07/20 00:27
cloud7515: 這樣不就是變相保障異常個體殺害正常個體嗎 07/20 00:28
NewCop: 算殺人罪嗎 07/20 00:28
NewCop: 今天大家會覺得輕判是因為台灣司法只做一半 07/20 00:29
jojojen: 還再造謠啊== 又再精神病=減刑了 07/20 00:29
astrayzip: 其實減刑的條件不簡單 07/20 00:29
gfabbh: 是精神異常下的傷害法益行為,才由減刑或免罰的空間。 07/20 00:29
Chillz5566: 不讓犯人受到制裁就能解決問題嗎?只能說太小看人的惡 07/20 00:29
Chillz5566: 性了 07/20 00:29
Sechss: 感冒傳染在工三小? 07/20 00:29
NewCop: 真正該做的是刑法減刑,但同時配合強制醫療 07/20 00:29
astrayzip: 問題是律師的職責生來就是出賣良心幫人減刑的 07/20 00:29
juunuon: 但實際上精神病患者被輕判也只是少數情況啊 07/20 00:29
mikuyoyo: 別在騙人了,精神病通常難以控制自己做什麼都是未知數, 07/20 00:29
mikuyoyo: 這種人根本不能以人看待,而且還比路上野狗還危險,一定 07/20 00:29
mikuyoyo: 要用更嚴格的觀點去看待 07/20 00:29
astrayzip: 所以僱用人是加害者當然想辦法幫加害者開脫 07/20 00:30
NewCop: 但台灣司法只有前半段 07/20 00:30
stinger5009: 沒錯 既然野狗要撲殺 精神病患也應該一律公開火刑 07/20 00:30
gfabbh: 精神病患在神智正常下的損害法益行為一樣是犯罪。 07/20 00:30
cross980115: 連律師這職業就是出賣良心這種話都出來了啊? 07/20 00:30
astrayzip: 我覺得這串很多精神病患前面都要加句「不可受控的」不 07/20 00:31
astrayzip: 然很多失眠的會躺槍 07/20 00:31
hedgehogs: 這一串看下來誰比較危險一清二楚 07/20 00:31
juunuon: 還在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 那個程度的患者數量不多好嗎 07/20 00:31
cloud7515: 那你可以把我文中的異常個體改成發病中個體 07/20 00:31
bluelamb: 哇 精神病患不能以人看待都出來了 07/20 00:31
gfabbh: 刑法一堆保安處分的規定,不就是為了預防嗎? 07/20 00:32
stinger5009: 不用 因為失眠本身會導致很多後續的症狀 處刑活該 07/20 00:32
astrayzip: 不然勒,原本律師就是幫雇主至上啊,合法的管道當然能 07/20 00:32
astrayzip: 試就試 07/20 00:32
devilkool: 減刑兩年=放出來監控並治療兩年的話覺得可以 07/20 00:32
astrayzip: 難道每個律師幫加害者辯護都要社會正義取向所以刻意放 07/20 00:33
astrayzip: 水嗎 07/20 00:33
astrayzip: 你幫加害者辯護原本就要昧著良心才能公正 07/20 00:33
tw15: 兄DAY 你要先去把前置條件寫清楚 07/20 00:33
tw15: 不然你一定被說難道XXX也是嗎? 你有沒有看過到底怎樣才減刑 07/20 00:34
cross980115: 假設三年減刑之後變兩年 你以為關兩年就不用強制治療 07/20 00:34
cross980115: 嗎? 07/20 00:34
tw15: 的判例? 等等 07/20 00:34
cloud7515: 上面的心魔殺手不就是了 07/20 00:35
tw15: 跟尼講喇 重點在於你的想法就算對你來說是正確 但是你的對手 07/20 00:35
tw15: 是團體,還有他們所支持的法律 07/20 00:35
devilkool: 對沒有病識感的關他也沒啥矯正作用吧,還是監獄裡面的 07/20 00:35
devilkool: 治療效果比較好? 07/20 00:35
tw15: 就像你家附近有夜鷹整天叫,你不是研究怎麼毒死牠們 07/20 00:35
tw15: 是研究有哪些提倡保護夜鷹的(而且她們不住這不會被吵到) 07/20 00:36
tw15: 去加入、提供她們的敵對團體資金,安捏比較有用 07/20 00:36
cloud7515: 夜鷹不會殺人啊 07/20 00:36
tw15: 然後就會發現,等你真的成功說不定就是30年後惹 07/20 00:37
cloud7515: 喔 我懂了 你要我支持反廢死的組織是吧 07/20 00:37
tw15: 對於你百害而無一例,而對於那些保護仔也是反正他們不受困擾 07/20 00:37
tw15: 我不知道你支持甚麼啊 我只覺得個人對團體太無力了 07/20 00:38
tw15: 個人最有效的速效方法,只能自己搬家,但是搬家又會覺得自己 07/20 00:38
tw15: 虧了,所以折衷方法就是去找跟你有同樣想法的人一起打對面啊 07/20 00:38
jojojen: 覺得造謠仔問題更大== 07/20 00:38
andy246667: 你也的訴求其實有點像是全部的不平等要一次補正補足, 07/20 01:18
andy246667: 但問題是有許多的歧視或者不公現象是隨著時間演變而 07/20 01:18
andy246667: 來的,之後才會衍生出權利,女權和同志性少數等弱勢 07/20 01:18
andy246667: 的相關權利都是近代才慢慢的引起大家討論的。而且在權 07/20 01:18
andy246667: 利慢慢形成的過程中,其歧視等相關議題也會隨之發酵, 07/20 01:18
andy246667: 如果假設有你講的問題出現一次迅速補足這反而可能有 07/20 01:18
andy246667: 更多的問題產生,你題的東西基本上都不可能一次到位 07/20 01:18
andy246667: 而且就算政府努力在消弭歧視上做努力,歧視還是在的, 07/20 01:28
andy246667: 政府通過同性婚姻,反同團體還是存在,別說台灣,每 07/20 01:28
andy246667: 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都有所謂的反同團體 07/20 01:28
andy246667: 可以找找看林亦含當初的結婚致詞,就有提到精神病患在 07/20 01:31
andy246667: 與疾病對抗的過程以及社會上備受歧視的困境了,一個 07/20 01:31
andy246667: 事物既然被貼上歧視的標籤,那就很難從社會中根除。 07/20 01:31
henry90319: 邏輯錯誤 07/20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