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kwaoi (文月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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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小感]日本漫畫的反抗力:論「東京都青少年育成条例改正案」事件
時間Sun Jan 2 12:13:32 2011
在日本掀起軒然大波的「東京都青少年育成条例改正案」在12月15日正式通過,預定明年
的7月1日開始施行,之所以會造成這麼大的話題性關鍵在於修正案是衝著漫畫、動畫而來
的。原本該改正案在今年六月就想以「非實在青少年」闖關,所謂的非實在青少年,就是
雖然以18歲以上,但是看起來像18歲以下青少年的創作人物,但是由於爭議性過大所以沒
有通過,這次刪除了這一部份,並做了相當修改所以終於闖關成功。
那麼,該條款的爭議性在哪?
第7条第2号
「漫画、アニメーションその他の画像(実写を除く。)で、刑罰法規に触れる性交若しく
は性交類似行為又は婚姻を禁止されている近親者間における性交若しくは性交類似行為
を、不当に賛美し又は誇張するように、描写し又は表現することにより、青少年の性に
関する健全な判断能力の形成を妨げ、青少年の健全な成長を阻害するおそれがあるもの
」
簡略的譯成中文是這樣的:
漫畫、動畫或是其他畫像(實景除外),有觸犯性罰法規或類似的性交行為、或是禁婚親
間性交或類似性交之行為,有類似不當讚美或誇張的描寫或是表現,足以妨礙青少年對於
性的健全判斷能力,阻礙青少年健全成長的物品
簡而言之,他是針對小說、真人電影以外的畫像創作物(主要是漫畫跟動畫)進行限制
,只要符合上開條款的構成要件,就不得銷售給青少年。
這個條例最大的問題,首先在於類似性交行為這點,其實這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何謂類
似?今天如果是講觸犯刑罰規範的行為,那或許沒這麼大的爭議,因為刑罰法規大多很清
楚明瞭,但是「類似」行為可就不是如此了,它是一個相當模糊不清的概念,根本就沒有
辦法清楚界定他的限界在哪。舉例來講,假使今天出現少年漫畫常見的「不小心」摸到胸
部或露小褲褲之類服務讀者的清涼畫面,會不會被認定是強制猥褻的類似性行為呢?況且
這些「類似行為」,可能都不是犯罪,跟觸犯刑罰法規的真正犯罪行為有別,是否有禁止
動、漫畫表現此類行為的必要性呢?
再者,「不當讚美或誇張」這樣的概念也是難以界定,類似行為已經夠含糊了,如在加上
不當讚美或誇張的表現如此更具不確定性的要件,是要創作者怎麼樣清楚知道條款範圍限
界在哪呢?如果連範圍都不曉得,創作者該何去何從呢?會不會只要動、漫畫描繪關於性
方面的場景,就會遭到禁制的命運呢?這點誰也說不準。
儘管該條款有諸多爭議,最終還是通過了,很多人也認為這似乎會對日本的動漫畫造成莫
大的影響,由於這是新通過的條款所以現今看不出有何實質影響,但我們先看到了業界人
士的反抗。
由於該條款事先沒有先跟漫畫家跟動畫創作者與談過,自然會引起相關業界人士的不滿,
首先是角川書店先發難,之後其餘九間漫畫出版社(秋田書店、講談社、集英社、小学館
、少年画報社、新潮社、白泉社、双葉社、リイド社)也跟角川站在同一陣線,並在同年
12月10日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因為改正條款根本就沒有跟業界人士好好與談過,以致規範
對象依舊曖昧,或者說有擴大範圍的情形,並批評石原慎太郎知事不但沒有真摯的傾聽業
界人士的意見,還不斷在誤認事實的情況下作不誠實的發言,所以讓他們無法支持石原為
實行委員長的「東京國際動畫博覽會 2011」,因此堅決拒絕參加、協助該博覽會。
由於這十間出版社可都具有一定實力跟名氣,更不用說有幾間是所謂的「超級出版社」,
一同拒絕參加東京都官方舉辦的動畫博覽會,當然會引起不小的震撼,甚至可能會危及到
該博覽會的開展,因此日本首相菅直人在他的BLOG表示「青少年育成雖然也是重要的課題
,但是以日本動畫向國際發聲也很重要的,所以不希望動畫博覽會到最後無法順利開展,
期望關係者(應暗指十社)能夠努力協助博覽會。而且或許東京都政府為了避免反彈持續
過大,導致漫畫出版社跟東京都政府的對立更加劇烈,因此雖然仍是通過了改正案,但是
附加上了需考量動、漫畫作品藝術性及社會性之類的內涵來運用該改正條款,雖然藝術性
及社會性的認定仍由官方認定而影響不大,但至少我們可以看到,漫畫在日本並不是官方
可以隨意操縱的玩意兒,而是已經深耕社會,並具一定影響力及反抗力的表現媒介,所以
這樣的抗議活動才會迫使政府高官需要出來滅火,甚至改正原來的修正方案,如果漫畫本
身就受官方支配的話根本沒辦法作到這樣,同時這樣的反抗力在其他國家漫畫發展史是看
不到的。
有些人以台灣60年代,政府實施的漫畫審查制度來作比較,擔憂日本漫畫也會因為這個條
例而一蹶不振,其實這樣的類比並非妥當,因為漫畫在日本及台灣普及深耕的程度並不一
樣。其實日本早已不是第一次遇到這一類的打壓情事了,應該說漫畫在日本的發展就是不
斷不斷的受到挑戰,像比較近期的90年代初有害漫畫運動,也是鬧的沸沸揚揚,但最後由
石之森章太郎等漫畫家組成的漫畫表現自由守護協會挺身而出表示漫畫自己會自律,無須
管制,所以最後才結束這場風波。從這一次的事件跟90年代初期的有害漫畫運動,都可以
看出雖然漫畫受到艱困的挑戰,但是總是有人會出面反抗,迫使和價值觀不同的人們或是
政府必須讓步,我們可以說正是日本漫畫克服了一個接著一個的挑戰,使得它更加茁壯成
長,更凸顯出「漫畫」在日本社會的崇高價值,所以並不會因為一次打壓而隨隨便便的倒
下。
易言之,台灣漫畫看起來雖然似乎是被漫畫審查制度整垮,但事實上是因漫畫在台灣社會
的基礎不穩,根本就不具抵抗及反抗的實力,所以政府只要隨隨便便一打就倒了,這也可
以解釋為什麼審查制度及相關法規早已消滅的現今,本土漫畫在台灣依舊不振,漫畫產業
仍需靠外籍傭兵支撐。
我很慶幸可以見證歷史,見證漫畫在日本反抗的力量,以及在社會厚實基礎,更可以一併
反省的是:漫畫產業要的不是宅男總統或是宅男首相(附帶一提,大家耳熟能詳的宅男首
相麻生太郎曾是90年代有害漫畫運動的發起人之一),更不是需要政府金彈支持,因為吃
人嘴軟拿人手短。真正需要的,是像日本這樣的影響力及反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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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228.64
推 Newdaylife:可以去投報社了(正色 01/02 12:26
推 astinky:台灣漫畫基礎弱歸弱 但被審查制度整垮是事實 不能把原因 01/02 12:27
→ astinky:及責任都推到台灣漫畫本身基礎不穩上面 01/02 12:28
推 godivan:被制度整垮只是一派說法而已 該說法有被推翻過 01/02 12:28
推 s4340392:很詳盡 推! 01/02 12:28
推 PsycoZero:樓上你之前都沒看上次的討論... 01/02 12:28
推 GALINE:我覺得要反過來說,就算沒有審查制度,隨便來個什麼其他 01/02 12:28
→ PsycoZero:我說樓樓樓上 01/02 12:28
→ godivan:而被制度整垮這種說法是同情創作者的立場來講 01/02 12:28
→ astinky:這就像說兒童被少年霸凌卻說是兒童太弱被欺負活該一樣 01/02 12:28
→ godivan:講簡單點點就是把一切過錯推給審查制度就沒問題了 鳩咪 01/02 12:29
→ PsycoZero:結果論來說是那樣沒錯 01/02 12:29
推 xxxer:樓上好比喻.... 01/02 12:29
→ godivan:之前ACE有貼出兩派的講法 01/02 12:29
→ GALINE:東西都能夠把還沒站穩的台漫搞垮... 01/02 12:30
→ xxxer:是說a大啦..... 01/02 12:30
→ astinky:三秒間冒出一大堆推文都看不懂誰在說什麼了囧 01/02 12:30
→ xxxer:XDDD 01/02 12:30
→ GALINE:喝個水回來打字就....[汗] 01/02 12:30
→ PsycoZero:台湾漫画界は表現規制で衰退した這串看完就知道了 01/02 12:30
→ PsycoZero:先前不是沒有討論過 01/02 12:31
→ PsycoZero:整個問題在創作者方來說也很重要... 01/02 12:31
→ astinky:我不認為說"不把責任怪在台漫"等於"責任都在審查制度上" 01/02 12:32
→ astinky:但是我想說的重點是責任不能全推在台灣漫畫本身上 01/02 12:32
推 ZMCG: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01/02 12:38
推 godivan:我是認為台灣的出版社要負的責任比制度來得大 01/02 12:38
→ ZMCG:男孩的生命種子們會自己找到出路的 01/02 12:38
→ XVN:石原是不是很討厭秋葉原阿..... 01/02 12:55
推 kpier2:審查制度黨是想說:"怎麼怪我強姦? 誰叫她不抵抗!" 這樣? 01/02 13:04
→ kpier2:真有種要搞法律,就別玩這種模擬兩可兼排除受益族群嘛~ 01/02 13:07
推 mstar:話說台灣當時的限制規定可是寫得超級清楚 01/02 13:20
→ mstar:若從反面來看,根本是官方的「漫畫編劇大全」了 :p 01/02 13:21
推 godivan:反正只要問題一推給審查制度就一切都沒問題了喔 01/02 13:26
推 kerry0496x:這篇真的可以去投稿 01/02 13:32
→ kerry0496x:我就算不喜歡動不動就出現的殺必死,但是這條款太誇張 01/02 13:34
→ kerry0496x:且還有文章中還沒有提到的「上朔」,可以說是無視現實 01/02 13:35
→ kerry0496x:先把漫畫定位為只給兒童看,無視其他媒介對兒童影響 01/02 13:37
→ kerry0496x:也一樣大,且都早已不只是兒童讀物,有好幾十年了 01/02 13:37
→ kerry0496x:然後推最後一段,也是可以去投稿的原因之一 01/02 13:38
推 scotttomlee:推~真的是可以去投搞了(無誤) 01/02 14:07
→ scotttomlee:不過可能要稍微修改一下,因為多數期刊雜誌刊的東西 01/02 14:10
→ scotttomlee:不能在其他地方有發表過(包含網路) 01/02 14:10
推 saltedfishxx:推感想 01/02 14:23
推 moelin2007:有請大法官釋憲(誤) 01/02 16:11
→ Kavis:強姦作為例子有道德疑慮,而且真要說的話,當時社會道德是站 01/02 17:14
→ Kavis:在審查制度這邊的,變成要說「強姦不成還怪對方抵抗太強咧」 01/02 17:15
推 jujustine83:日本政府管太多了啦 01/02 19:20
推 sirius2678:台灣漫畫家的地位不高 , 至少老一代都不在看~~ 01/0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