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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gz2 (無月愁)》 之銘言: :   : ※ 引述《bangch (BANG)》之銘言: : : ※ 引述《ss910126 (Yukino my wife)》之銘言: : : : 懶人包: : : : 天羽亞拉希+ 白靈子 掰掰 : : : 連結: : : : https://www.facebook.com/RainyKeelung/ : : : ---------------------------------------------------------------------- : : https://www.plurk.com/p/mjfw8o : : 內文內提到的一個人已經跳出來發言啦 : : 究竟這件事情會變成幾方大亂鬥呢 : 各噗一覽 :   : 亞果 : https://www.plurk.com/p/mjcsi7#response-6837708954 : 關於跟ES合作的蝴蝶蘭之戀 我決定不繼續做了 : 沒合約、指示不明、回覆很慢、稿費延遲給 等等... : 合約後來給了 : 不到24小時之內打電話來盧了三個小時 就是不讓我請教法律資源來修改, : 並且提出說;如要找律師就不要做了。 : 亞果子我不授權,對方又不接受退款 : ES說問過律師,款項付清東西就是任他們使用? :   : Waiting : https://www.plurk.com/p/mjfw8o : 亞拉希的部分先不論,晚點讓他自行說明就好。 : 上面連結內文中的「並且,天羽亞拉希聯合另一繪師白靈子(同時是他女友)、 : Waiting(外包音樂方,與天羽亞拉希是朋友關係)三人一同逼迫製作人 : 必須使用未經公司認可的群組並與無關專案之外人來討論外包相關事宜。」 : 我跟白靈子、亞拉希、亞果四個人都被拖欠款項或合約多次,私下規勸並無改善 : ,才決定拉個共同窗來一起要求製作人解決。由於我們希望每個人的問題都能夠被解決, : 所以才要求製作人要在這個窗內一併告知每個人的處理狀況,等一切流程回復正常之後, : 我們就會解散這個群組。 :   : 白靈子 : https://www.plurk.com/p/mjerb3 : 真想發心情噗 可是想說的太多了又不知從何說起 :   : 天羽やらしい : https://www.plurk.com/p/mjd4jc : 嗯... 今天需要備份的量還真不少,還好大家都很會幫忙畫重點wwwww : 以前我們果然是當局者迷, : 現在只是浮出冰山一角而已,外人看了就直接覺得 "啊這種男人你還跟牠交往這麼久唷 : !?" 的反應,這麼愛做功德?XD : 這陣子也多虧大家的幫忙和建議,所有幫忙的朋友和律師,謝謝你們。 :   : 咪魯 : https://www.plurk.com/p/mjg15v : 我是負責蝴蝶蘭之戀故事抓刀的作者 星野咪魯 各位日安: : 對於以《蝴蝶蘭之戀》近期所爆發的相關事件,我個人深感錯愕。 : 但不管雙方責任最終的歸屬為哪方,我希望都會是一段刻骨銘心的教訓, : 以此作為前人後者之借鏡,為臺灣原生創作打下疫苗。 : 數日,幾經思忖,我個人最終決意終止日後與《蝴蝶蘭之戀》該作品相關延伸 : 的著作撰寫,以及後續的開發合作。為此我深感遺憾,無法延續心中的熱情, : 完成這一部值得向所有人述說的好故事,同時我也為此感到羞愧, : 因為無法替製作期間支持我,協助過我的人作出一個美好的交代; : 我很抱歉,你們的故事我已經無法繼續撰寫了,相當的抱歉, : 因為此事,我辜負了你們。 最後,我星野咪魯特此做出以下兩點公開聲明 : https://i.imgur.com/M3clpfT.png :   :   : 是的,以最終驗稿結果全文一字0.5計算 : 劇本一字0.5計算,沒寫合約的ES好棒棒! : 試玩版文本7000,後續劇本沒賣,也不知寫了多少 : 繪師、編劇和音樂辛苦了
Nravir: 資方擁有著作財產權和買斷的意思是一樣嗎?12/06 22:02
著作人(作者)依著作權法所享有的著作權分為 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包含 1.公開發表權 2.姓名表示權 3.禁止不當修改權 不可以讓與或繼承,但可以約好叫著作人不要用 著作財產權則因不同之著作類別分別包括 1.重製權 2.公開口述權 3.公開播送權 4.公開上映權 5.公開演出權 6.公開展示權 7.改作權 8.編輯權 9.出租權 著作財產權可以全部部分 轉讓 全部部分 (專屬/非專屬)授權 另外資方與勞工的關係也會引響到著作權歸屬 在沒有特別約定(合約)的情況下 僱傭關係:僱用人(老闆公司)和受雇人(員工) 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 受雇人為著作人,僱用人擁有著作財產權 約聘關係(外包):出資人(發案人)和受聘人(接案人) 受聘人為著作人同時也擁有著作財產權 出資人只有使用權 以上可以根據法條和合約做更改,所以合約很重要 通常資方"買斷"是 會要求原作者將 著作財產權 "讓與" 給資方 還有約定原作者不行使 著作人格權 資方"擁有"著作財產權才不會有後續問題 https://i.imgur.com/M3clpfT.png 可是合約是用詞是授予 (一直覺得這個地方很奇怪....) 買斷式授權(Royalty-free)意思是無限制次數使用權 他不是獨家使用權(專屬授權) 比如繪師去購買的素材圖案就是這類 你只要付一次錢就可以(在規定範圍內)隨便你用 灰字通通講錯啦!不用看 所以ES用0.5元/一字買了 一萬四千字文本著作無限制次數非獨家使用權 和此著作的無限制次數非獨家改作權 還有約定可不行使著作人格權的姓名表示權 所以七千元不只買到作品本身 還包含了很多非獨家權利 假設雙方當初是無合約的約聘關係 那一萬四千字文本著作權還是屬於原作者 且給資方的不是專屬授權,也無約定不可再次授權 所以原作者還是可以享有原本該有的著作 這個劇本只要作者願意就可以繼續寫下去 甚至只要沒有保密條款就可以公開發表 之後資方的改作,衍生作會另外擁有自己著作權 原作和衍生作的著作權是分開獨立的 只是當非ES的第三方要使用到ES衍生作 就需要同時取得原作和衍生作的授權 前面會用假設是因為 ES公司、製作人、這群創作者 之間到底甚麼關係完全搞不懂 看噗浪有人說「是公司員工,可是是外包方式報酬」 ??????? 答:案件計酬的僱傭契約 要馬跟家有大貓一樣全部外包製作人單幹 要馬跟赤燭返校一樣僱用+(用肝)帶資入股一起幹 都成立公司了還像社團一樣...天啊 小妹不是法律系的如果有錯誤煩請指正,感恩 之前上過相關通識+很好奇"買斷"到底是殺小才整理出這篇 著作權很多都是不同個案,畢竟簽約內容不同 都很需要法官去判決,不能一概而論 這裡姑且是把遊戲看成非共同著作 最後,合約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不要亂簽,也不要什麼都不簽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228.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12636887.A.6C2.html
godivan: 其實就是關係好的時候什麼都可以,關係差的時候就什麼都12/07 16:59
godivan: 不可以12/07 16:59
shadow0326: 「按件計酬之勞工」在勞基法中有明文規範12/07 17:01
f222051618: 專業推 想到田村換公司後自己過去的歌都不能唱的悲劇12/07 17:02
shadow0326: 亞拉希等繪者主張ES沒有給予足夠生活開銷的案件數而離12/07 17:02
shadow0326: 職,基本上就是應用勞基法14條第五項12/07 17:02
感謝S大指點迷津! 拍謝我只有看過一點著作權法規 沒讀過勞基法 所以這樣算是僱傭關係啊... 那最後的合約根本走個過場而已 難怪寫得這麼簡陋 還害我想那麼久,靠北
dieorrun: 這圈子的常態了 別在意 別在意12/07 17:08
mibbl0: 被釋出12/07 17:19
DreamsInWind: 資訊不充分所以不好說什麼 但簽之前不想找律師審合12/07 17:20
DreamsInWind: 約 至少也逐條確認意義..12/07 17:21
OAzenO: 著作權很專業的 就連律師也不是每一個都很在行12/07 17:23
對啊,所以你看我就講錯了哈哈哈 ※ 編輯: qruby1172587 (27.247.228.243), 12/07/2017 17:49:26
shadow0326: 也不見得講錯啦,亞拉希和白靈子應該是聘僱的,但那位 12/07 18:18
shadow0326: 編劇我就不清楚了,可能是外包吧,畢竟我又不認識 XD 12/07 18:18
helba: 日本一推動畫公司這樣啊 12/07 18:27
helba: 只能算是工作室 12/07 18:27
TeamNTR: 這裡不是日本ok? 12/07 19:49
TeamNTR: 日本血汗我們就要跟進這樣?87 12/07 19:49
NeetHoshi: 謝謝你的幫忙 做出這樣的釐清分析 12/08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