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4Tank (M4Tank)
看板C_Chat
標題Re: [綴歌] 魔法部器物修繕條例草案
時間Mon Oct 12 00:21:43 2020
※ 引述《ken40220a (妙蛙種子蛇禾旗 )》之銘言:
: 立法緣由:
: 我英國魔法部鑑於巫師界新型科技公司崛起,
: 部內認為守護神秘是巫師應盡的義務,
: 急需擬定相關策略,保障巫師不會使麻瓜誤觸需魔法科技用品,
: 同時規範巫師對麻瓜的修繕行為,為未來新型態的糾紛做準備,
: 故草擬一份法案,懇請議會諸公支持。
: ****
: 器物修繕條例
: 總則.使麻瓜不會誤觸巫師界的魔法器物,同時規範巫師對麻瓜的修繕行為
: 1.巫師得以變形術為麻瓜修繕器物,惟不得使麻瓜觀測其中的神秘原理。
: 2.涉及電腦工程的修繕,統一交由巫師麻瓜科技委員會令做規範。
: 巫師麻瓜科技委員會負責修繕單位、修繕技師之培訓與認證,
: 其餘無委員會認證之巫師不得修繕麻瓜所持有電腦工程器物。
: 3.巫師若將魔法器物交由麻瓜修繕,導致功能毀損,麻瓜不需負起賠償責任。
: ****
: 妙麗:目錄你寫這什麼爛法案
: 本目錄:啊我就不是法政學院畢業的啊
: 妙麗:算了,那第二條的委員會要找誰?
: 本目錄:我建議由衛氏企業壟斷,只要讓印度人拿不到委員會的許可,
: 他們就不能在英國維修產品了,
: 沒有維修手機服務的科技公司要怎麼跟衛氏競爭,哈哈哈
: 妙麗:(這傢伙太無恥了)
: ****
: 我只是不想看到碼農打不出的程式碼,都用魔法解決,
: 這樣下一個工程師沒有程式碼可以改,很不方便(X)
: 本目錄又在發病了。
看到條文就發病了,應該算是職業病吧(?)看到條文不是文言文就渾身不對勁。
原本在床上用手機打,覺得太麻煩所幸起身用電腦打了。
理論來講還要詳細規範罰則,不過我想睡覺,所以就打了兩條意思意思一下惹。
-----------------
器物修繕條例
第一條:為應魔法界技術之進步、增進守護神秘之義務、保障巫師修繕器物之權利、促進
兩界社會均衡、特設立本法。
第二條:
I:本法所稱之麻瓜乃無巫師血統、無魔力之人。
II:本法所稱之器物為麻瓜製造或加工且無魔力、以麻瓜世界所稱之物理及化學規則
運行道具。
II:本法所稱之魔法道具為巫師製造或加工、具有魔力或麻瓜世界所爭之物理及化學
規則運行道具。
第三條:巫師麻瓜科技委員會負責修繕單位、修繕技師之培訓與認證、異議。
第四條:非通過巫師麻瓜科技委員會辦理修繕技師考試之巫師,不得修繕麻瓜器物。
第五條:修繕技師之資格,依下列區分之:
一:分數合計達A、A+者為特優技師。
二:分數合計達B+者為優良技師。
三:分數合計達B者為普通技師。
四:分數合計達C+者經一年培訓者得為合格技師。
第六條:修繕技師得修繕器物類別由巫師麻瓜科技委員會規範之。
第七條:
I:無修繕技師資格之巫師修繕麻瓜器物致生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II:因前條危險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死者處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
徒刑。
III:但致生危險之巫師於致他人重傷、死亡前消除危險者,得不罰。
第八條:
I:犯前條之罪者,巫師麻瓜科技委員會得暫停或取消修繕技師資格。
II:前項期限由巫師麻瓜科技委員會決定之。
第九條:巫師將魔法器物交付麻瓜修繕,麻瓜致該物毀棄、損壞或致令不堪用,不負賠償
責任。
第十條:本法訴願管轄機關為禁止濫用麻瓜物品局。
第十一條: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於涉麻瓜民事法律適用法。
--
全收黨的黨員們請堅持自己的信仰。
即使春場已經表明新娘只有一個,被說是下市壁紙。
「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信仰是自由的。」
各位全收黨黨員共勉之
全收黨台北辦公室主任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1.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02433306.A.210.html
→ acer5738G: 原來是法律系的拉K羅林嗎… 10/12 00:29
推 cs2208209: 拉K人才濟濟呢 10/12 00:30
推 ken40220a: 這樣寫規範更詳細了,讚 10/12 00:46
推 dces6107: 記得M4正在準備考試,大部分都會要讀法條。 10/12 00:57
推 metz1552: 坦克大專業,拉K人才濟濟,涵蓋各領域XD 10/12 01:05
推 zshepherd: 哇! 看哈綴學寫法 10/12 01:14
推 zshepherd: 法條 10/12 01:54
推 tw15: 魔法駐板公務員 10/12 04:10
推 Kagami3421: 是說英美法系跟歐陸法系法條的撰寫上會有差嗎? 10/12 07:49
應該是沒什麼區別 成文法是歐陸法系特色
如果英國要立成文法勢必參考歐陸法系的撰寫方式
※ 編輯: M4Tank (49.216.44.216 臺灣), 10/12/2020 07:52:52
→ sd53321: 有歷史系有法律系,拉k們臥虎藏龍 10/12 10:18
推 ken40220a: 欸,現在才發現,這樣的法理跟我想像的不一樣 10/12 11:07
→ ken40220a: 我是想像巫師可以修掃把修電線修機械,但是不能碰軟體 10/12 11:08
→ ken40220a: 這樣的法律,會不會讓巫師也不能修機械了 10/12 11:09
→ ken40220a: 或許加一條,巫師不得修繕器物,由委員會另訂 10/12 11:10
→ ken40220a: 把規範都丟包給委員會就好了 10/12 11:10
不會 那就再加幾條
1.定義軟體及程式
2.巫師不得編撰軟體及程式
※ 編輯: M4Tank (49.216.44.216 臺灣), 10/12/2020 11:36:31
推 alanalg: 太強啦XDDD 10/12 23:36
※ ken40220a:轉錄至看板 HarryPotter 08/23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