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COOBOO:從MAD得到的名氣無法計算 07/06 00:43
推 ESST:但是作MAD首先有著作權的問題 07/06 00:46
→ ESST:然後還會有某種大師對你的作品品頭論足,打擊你的創作慾望 07/06 00:47
→ jeje27272003:撇開法律 論心呢 07/06 00:47
推 AlanLive:之前有人提過,也有原作者或製作公司看 MAD 看的很高興 07/06 01:06
→ AlanLive:但就是沒有那個立場讓 MAD 存在,一切都是大環境問題 07/06 01:06
推 evilsaku:為什麼要撇開法律 今天被搞就是因為他違法阿 07/06 02:21
→ evilsaku:這樣的前提很沒意義..搶銀行為了養小孩 就應該同情他?? 07/06 02:22
推 s123999015:樓的的例子來說,同情是很同情啊,但是該抓還是要抓 07/06 08:53
→ s123999015:不過MAD我覺得不太一樣,如果做的好的話對原作也有好處 07/06 08:54
推 enfis: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不是說有好處就能把錯的變成對的... 07/06 09:13
→ enfis:不過MAD對於作品的推廣確實有一定的影響力 所以定位很曖昧 07/06 09:13
推 s123999015:看看能不能搞個授權啊還是啥的,不然火會燒到他們自己 07/06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