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rimodo: 這有啥好鞭的 05/15 16:13
→ surimodo: 其實一般案件律師也會建議當事人不要外流資料影響判決 05/15 16:13
→ BITMajo: 偵查不公開、侵犯肖像權,還有什麼是法盲最愛講的 05/15 16:14
推 Y1999: 保留法律追訴權 05/15 16:14
然後我有提到民訴最近討論修法把訴訟代理改成強制律師代理嗎?順便補充
推 junior1006: 不排除提告 05/15 16:14
→ BITMajo: 喔對還有樓上那個 05/15 16:14
※ 編輯: NurgleJason (180.217.233.116 臺灣), 05/15/2022 16:15:10
→ junior1006: 雖然不排除提告本身沒有問題啦 本來就是想告就告 05/15 16:15
→ gcobc12632: 不排除提告 法律追訴權 偵查不公開 侵犯肖像權 wwwwww 05/15 16:15
→ BITMajo: 我對樓下不排除不提告 05/15 16:15
→ BITMajo: 幹我覺得這四個都可以拿來做梗圖了 05/15 16:16
推 needless0616: 等著收船票 05/15 16:16
→ junior1006: 基本上齁 這點常識高中有認真上課的人就知道了 沒照的 05/15 16:17
→ junior1006: 法律人哪有這麼爛 05/15 16:17
→ junior1006: 更不要說他還帶警察處理民事問題 05/15 16:17
→ physicsbest: 他就亂講話 不意外 05/15 16:19
→ j022015: 我的船票是郵輪的船票 05/15 16:19
→ Y1999: 你是想收約兒的船票,還是庫拉皮卡的船票 05/15 16:20
推 junior1006: 修法過了改成一率律師強制代理她肯定就不告啦 看就知 05/15 16:22
→ junior1006: 道她根本沒有做過法律諮詢 無論這件還別件事 05/15 16:22
→ junior1006: 以公告來看她是說丟給警方 但這件事本質上應該是民事 05/15 16:23
→ junior1006: 問題居多 她那樣搞就是沒有想要付出法律上的成本的意 05/15 16:23
→ junior1006: 思 05/15 16:23
推 adwn: 看C洽長知識 05/15 16:23
推 junior1006: 他丟給警方頂多是處理誹謗問題 剩下來可以處理的民事 05/15 16:30
→ junior1006: 問題真的多到不行 更別說誹謗本身就可以附帶民事損賠 05/15 16:30
→ junior1006: 了 其實看這種公告就知道怕/懶得上法院的根本是梟 只 05/15 16:30
→ junior1006: 是她比較會嚇人 05/15 16:30
推 outsmart33: 看C洽長知識 05/15 17:19
推 ga652206: 不排除吃雞腿 05/15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