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lyadam: 沒簽聯絡簿等級.. 12/14 01:38
→ xxx60133: 要雙方接受啊 12/14 01:40
→ LOVEMS: 賓拉登最後不是在巴基斯坦嗎? 12/14 01:40
記憶中,賓拉登去阿富汗作客,美國要求引渡被拒
→ xxx60133: 漲知識。 香港那個讓我嚇到 12/14 01:41
→ xxx60133: 如果反過來。 台灣人去香港殺害。也會一樣結果嗎 判無 12/14 01:42
→ xxx60133: 罪嗎 12/14 01:42
比較通用一點的是看加害人國籍決定由哪邊審判
或是在中國判完執行後,再送回台灣,看看要不要再判一次
加害人是台灣人,通常送台灣審理
加害人是香港人,通常由香港審判
原因也很簡單,香港人在台灣通常沒有資產,
判刑頂多關起來,等刑滿後,驅除出境
比如說某香港販毒狗,很難扣他的財產賠償給被害者
但是當地法院比較有能力查扣犯罪者動產、不動產
不過也有另一種狀況
某些太平洋的觀光國家,潛水時禁止觸摸某些野生動物(比如海龜)
被抓到會罰30-50萬
繳不出錢的禁止出境回國(回國交通只有飛機而已)
等到你自己或家人湊出罰金才能回國
還有刑度夠高,就不會送回原來的國家
比如余天的弟弟余福星,在中國因為毒品案被捕
直接在中國槍決了
其實真正遇到後,狀況很多
另外還有刑度不一樣的問題
比如說某人跨國犯罪重大,在台灣判10年,在香港判20年
台灣關了5年後驅除出境,香港仍然可以再關15年
不過這個看各國法律規定
也有反過來,台灣賣大麻判刑坐牢,回到泰國賣大麻無罪的狀況
推 s1032kj: 法律是這樣 不過社會事社會辦 12/14 01:42
推 tt1034: 香港那個更多的是政治問題,而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 12/14 01:48
→ s1032kj: 簡單的例子 12/14 01:49
這個比較像台灣以前十姊妹(鳥)的故事,或者大家比較熟的狂樂鬱金香
在幾十年前有一群港商跑到台灣,用高價要收買十姊妹和文鳥
他們先用高於市價好幾倍的價格買了一批小鳥
藉由宣傳和畫大餅,引發一群人跟風,
十姊妹和文鳥就這樣被炒到了原來的幾十倍
這群港商乘高價倒貨,狠賺了一筆差價
過了1-2年,才發現根本沒人負責對外賣小鳥
十姊妹和文鳥瞬間價崩到連成本都不夠
送去烤鳥仔巴
→ tenfarms: 沒簽聯絡簿會動搖國本,罪不可逭 12/14 01:57
※ 編輯: allbs (123.205.107.16 臺灣), 12/14/2023 02:20:04
推 skyhawkptt: 桂民海的案子可是活生生去國外被失蹤... 12/14 03:12
推 tim19131: 沒簽聯絡簿這國安問題,法令不容 12/14 03:43
推 knmoonbd: 案例真多,長知識了 12/14 06:33
推 rex0423: 沒簽聯絡簿這麼嚴重竟然不能 12/14 07:44
推 naya7415963: 推 長知識了 12/14 08:51
推 mikeneko: 沒簽聯絡簿應該直接死刑不會再引渡回國了吧 12/14 08:59
推 Lording: 沒簽聯絡簿太嚴重了 12/14 10:06
推 pd3mnd: 長知識了~不過中國有他自己的玩法,到處在他國設立[警察 12/14 11:01
→ pd3mnd: 局]到處抓人或是<勸說>回國投案又是另一件事了~ 12/14 11:01
推 levs: 感謝回答 12/14 12:20
→ as789624: 正常法律應該會劃出範圍跟但書,沒有到「都」可以那麼 12/14 14:23
→ as789624: 跨張吧 12/14 14:23
推 GyroZeppeli: 香查了一下香港那個港府還一直叫犯人來台灣自首 不 12/14 20:42
→ GyroZeppeli: 知道後續怎處理 12/14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