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_Ch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idd (none)》之銘言: : 我的巴哈原文發在2012-02-17 21:09:27 : 是我在巴哈的帳號midd發的 : wuzo抄我的文章,他發表在2012年5月18日 : 我還沒跟他計較,你就先跟我計較了 先補個史吹事件比較早的相關網路連結(補ACG點有用嗎) http://kaijuuaru.blog126.fc2.com/blog-entry-89.html 總之, 這事件的懶人包在2009年就推出了 至於詳細經過, 反正原文midd應該都已經整理得差不多了, 詳情去爬這串串頂巴 事情當初我想大部分的人都耳聞了, 所以有人特別寫一篇報導給大家閒聊也是合情合理的 就這件事情來說, 我在這個版上有義務也必須要跟大家道歉 "對不起, 版友midd, 我本人Safy不該未確實查證就懷疑你是抄襲他人文章" -- 單純一件事情, 對於這件事情, 我認為我有錯, 我不能規避什麼 後來我在巴哈有人私信給我, 說我被告妨礙名譽........... http://neomidd000.blogspot.tw/2013_04_01_archive.html ...這是我第一次知道這個網站, 平常巴哈姆特那邊閒聊的時候我根本都沒注意到這網站 平常你告人的備份網站我是根本都懶得跟人要也不會要 (裡面還有英雄聯盟賽評李長毛被你告的紀錄, 你竟然還能寫一篇告人心得...) 我覺得我發文到道歉, 然後刪除文章已經算很快了, 你備份文章的速度也很快 你為了保護你自己, 你需要自保, 這是理所當然的 而且早上六點半發文, 想必你是真的很火很火很火 但是你並沒有備份我道歉那一段就是了, 所以我在這公開發言, 我對那串文章我要道歉 所以說我當初看到兩篇文章雷同度太高的時候 第一個想到的是你在巴哈姆特早就已經全站禁貼, 應該跟你巴哈的文章沒有關係 其他版友搜尋到文章後, 確實的糾正我的錯誤, 所以我道歉 我應該要先進行查證的動作才去批判一件事情, 是我沒做好資料, 否則我就不會發文 所以我衝動發文隨便質疑一個人, 是我不對 你就算請我上法院, 針對這件事情我也只能道歉 記得請法院給我一張傳票, 這麼想去法院聽我道歉的話我是OK的 因為就這件事情來說確實我的不對 我也不是在此發文請求你撤告, 只是先跟你講清楚我現在會道歉, 上法庭也會道歉 也請C洽洽眾不要太過解讀我和midd的關係, 我只是耳聞此人而並未對此人有過多了解 否則我也不會衝動發一篇隨時會被告的文章 現在我在這邊發文, 我想我已經來不及了, 我也已經隨時準備收傳票去喝養樂多 也希望就次借鏡, 希望我這次的犯錯可以讓C洽的風氣更好 別隨便發文和嗆聲, 以免被告上法庭(這在其他版似乎也通用) 以上 safy(巴哈ID: wety, 我巴哈是身分認證的,真的要告,你找得到我) 在2013/04/10 於PTT.CC發此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12.32
belmontc:阿哈哈哈 你看看你(?) 究竟是要看啥? 04/10 12:58
xxx60709:請回私信好嗎 04/10 12:58
plauge:有這麼嚴重嗎~(嚼嚼 04/10 12:58
hydra6716:我的文章都歡迎大家抄襲的 反正也沒人要抄 嗚嗚 04/10 12:59
zseineo:這位MIDD是巴哈那位嗎www? 04/10 12:59
belmontc:現在雞排店還沒開吧=口= 04/10 12:59
QBian:QB的廢文也沒人要抄QQ 04/10 13:00
hydra6716:是那位沒錯阿,前面文章本人不是都說了 04/10 13:00
safy:恩...公開道歉和私信道歉的意義是不同的, 我還是要公開道歉 04/10 13:00
JAYMA56:肯承認就好 你看你的忌妒心態造就了一個錯誤行為 沒看清楚 04/10 13:00
jhs710041:...所以現在是怎樣 04/10 13:00
zseineo:喔我前面沒在跟w 04/10 13:01
sdfsonic:safy版友要被法院請去喝茶了 04/10 13:01
q0r0p:創作者最討厭聽到的一句話之一是 "魔戒抄天堂" 04/10 13:01
zseineo:原來引文有 我眼殘了 04/10 13:01
peterlph:啥? 04/10 13:01
dhero:快去便當店包雞排便當(?) 04/10 13:02
sdfsonic:這故事告訴我們 網路上面還是要語氣和緩 不要起爭議 04/10 13:02
Y1999:長門抄零波 04/10 13:02
sdfsonic:起爭議不是大聲就有用的 04/10 13:02
QBian:雜燴兔抄襲QB 04/10 13:02
licell:原來你是巴哈的wety...(拍拍)就當一次經驗吧 04/10 13:02
xxx60709:為什麼我看完後,覺得某m的形象被毀掉了www 04/10 13:02
belmontc: 要先拆坐墊 才能公道價八萬一 04/10 13:03
hydra6716:也沒啥毀掉的吧,這次本來就是人家先惹他 04/10 13:03
hydra6716:他頂多說反應太大。 04/10 13:03
sdfsonic:發文章還是要坦蕩蕩的 04/10 13:04
mackywei:hydra的4F發言帶著淡淡的哀傷.... 04/10 13:04
Aggro:有這麼嚴重嗎= = C洽討論文章而已 淦嘛怕被告阿 04/10 13:04
licell:算是巴哈的恩怨帶過來這邊吧,以後還是一筆歸一筆啦 04/10 13:04
zseineo:midd在巴哈很有名啊XD 沒有什麼被毀掉吧w 04/10 13:04
hydra6716:不是怕被告 是已經告了吧?只是看傳票什麼時候到? 04/10 13:04
sdfsonic:怕被告很正常吧 去法院很麻煩的 04/10 13:04
Aggro:C洽也很多人互相戰來戰去阿= =a 沒這麼誇張吧 想太多了 04/10 13:05
xxx60709:原來很有名噢,一看那種酸文風就感覺是混巴哈的 04/10 13:05
JAYMA56:某m愛海釣.....po心得 04/10 13:06
QBian:都沒人戰QB 04/10 13:06
hydra6716:就事論事,這次po文他也沒做錯什麼 的確是先被挑戰XD 04/10 13:06
jhs710041:QB,直接上我呀!!!(?) 04/10 13:06
oscarsf:QB只能燒 火烤才是美味 04/10 13:06
sdfsonic:你要先保證戰來戰去的人不會去法院告你 04/10 13:07
sdfsonic:然後如果戰的過程你口出穢語罵人你就慘了~ 04/10 13:07
hydra6716:應該是要學會怎麼樣逃避法律規範的戰 (? 04/10 13:07
zseineo:告人我覺得很麻煩 雖然我沒告過www 04/10 13:07
ghost6022:簡言之介是罵人不帶髒字 04/10 13:08
hydra6716:小z星海板那次沒去共襄盛舉真可惜 04/10 13:08
ghost6022: 就是 04/10 13:09
hydra6716:後來聽說真的有拿到錢,只是不知道是哪位真的去提告 04/10 13:09
eternalzero:不意外zzz 04/10 13:09
zseineo:新竹太遠了www 那次到底誰去告啊 阿諾喔? 04/10 13:09
hydra6716:不知道,我覺得是他吧 04/10 13:09
ifulita:這位midd是巴哈那位midd沒錯。 04/10 13:09
sdfsonic:別小看網路言論 如果真的認為有免責權 會倒大楣 04/10 13:10
zseineo:雖然我後來覺得去拿個和解金好像也賺(?) 04/10 13:13
hydra6716:要出庭的話就沒賺了吧XD,聽說後來那位是拿6000還多少? 04/10 13:14
zendic:至少原po有養樂多可以喝 04/10 13:15
kullan:上法院一次公道價多少 04/10 13:15
zseineo:新聞寫6000的樣子 04/10 13:18
tsubasawolfy:真無聊 把時間花去做對世界有貢獻的事不是更好 04/10 13:18
kullan:不 花時間對自己荷包有貢獻才是人生樂事 04/10 13:20
hydra6716:一堆人都靠這個賺錢阿,就像馬路上的檢舉小尖兵 04/10 13:21
alsh:反正midd的套路就是私信說已經告你了 然後鬧太多人被巴哈官方 04/10 13:23
JAYMA56:那宣傳名人個人隱私 沒透過經紀人 是否可以提告勒? 04/10 13:24
alsh:直接刪帳號 巴哈開站以來有這種待遇的真的不太多啊 04/10 13:24
yamatobar:我猜這一篇很快就會被S起來 04/10 13:24
Joshua0000:midd 因違反站規,此勇者小屋已遭查封 XD 04/10 13:25
alsh:至於midd不用再私信給我嘍 我知道我在異次元被你告三次了 04/10 13:25
Joshua0000:股溝 midd可以發現很多有趣的文章耶XDD 04/10 13:26
Joshua0000:google 04/10 13:27
Vladivostok:這篇應該會被刪 他站事務太多= = 04/10 13:27
flamer:大家就知道即使在網路上也要謹言慎行了吧 XD 04/10 13:28
flamer:除了一些可以讓匿名宅宅盡情嘴賤的地方 平常還是客氣的好~ 04/10 13:28
LADKUO56:只能說顆顆 04/10 13:28
licell:所以我說,一筆歸一筆,巴哈的事就留在巴哈吧 04/10 13:29
babylina:點開來連結看這篇推文alsh那兩行被備份註記確定妨害名譽 04/10 13:29
babylina:可是我實在看不出這合於誹謗 公然侮辱 還是侵權行為... 04/10 13:29
Xavy:枯藤老樹昏鴉, 04/10 13:30
babylina:侮辱是不可能成立啦 誹謗的話有免責條款適用的可能.. 04/10 13:30
zseineo:baby你可以google midd在巴哈恰特版(bbs版面的文 04/10 13:30
zendic:也不用真的合哪條啊, 反正告人是個人自由, 成不成立再說 04/10 13:31
ymtseng:講對就告洩露個資, 講錯就告毀謗名譽. 04/10 13:33
babylina:以safy該篇來說 因為沒有過失誹謗這種罪名 所以也不會成 04/10 13:33
babylina:立,怎麼想都覺得不太可能通過構成要件.. 04/10 13:34
zseineo:不過如果被亂告是不是要也去出庭啊?實在不了解XD 04/10 13:34
safy:你要曲解我的意思, 我不想解釋什麼了 04/10 13:35
Joshua0000:寫作為生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04/10 13:35
babylina:因為他是告刑案(不過沒寫明是公然侮辱還是誹謗) 04/10 13:35
babylina:所以檢察官會先請去喝茶(調查庭) 不會直接上法院... 04/10 13:36
zseineo:喔喔 04/10 13:37
licell:嗯,我想動輒走法律途徑的人給人的印象是不會好到哪去的 04/10 13:37
hydra6716:反正就事論事,不管你喜歡或者討厭他 04/10 13:38
babylina:雖然憲法賦予人民有訴訟權的自由 所以想告就告沒人管得著 04/10 13:38
hydra6716:拿巴哈的私怨到C洽就沒很勁了,實在沒意思 04/10 13:38
babylina:可是台灣司法人員每個工作量都過度超載就是這樣來的... 04/10 13:38
alsh:真實常常比幻想殘酷 http://ppt.cc/1VJG 04/10 13:39
Joshua0000:樓上XD 04/10 13:39
licell:safy也不是跟他有私怨吧,只是在巴哈風聞他的行為做出誤判 04/10 13:40
Joshua0000:87年後就解鎖了 也還好 04/10 13:40
mark0912n:這人真酷 04/10 13:43
hydra6716:那也跟C洽無關阿 04/10 13:43
licell:那些追打的,害正義感過強的路人誤踩地雷也是有些責任的吧 04/10 13:44
flamer:追打其實是拿自己開玩笑的行為啊 XD 不確定時點到為止就好 04/10 13:46
hogiking:只能說對於這人的作為實在感冒至極... 04/10 13:46
OnlyTD:和事件無關的人就別在這邊多說話了 04/10 13:48
keinsacer:要不然就會被一起備份起來,大概 04/10 13:49
npc776: ◢▆▅▄▃八╰(⊙▽⊙)╯卦▃▄▅▇◣ 04/10 13:50
AriaYang:C洽版要成寒蟬版了 噤若寒蟬 04/10 13:51
alsh:我快笑死了 不用登入誰都可以查的頁面 變成我在辱罵他 lol 04/10 13:52
keinsacer:高速備份申告 04/10 13:54
babylina:無聊去google了一下 好像告很多但成立的...ㄜ我沒查到.. 04/10 13:58
我不刪他人推文, 畢竟文字都是有靈魂的 我要強調我是誠心的道歉, 請各位版友理智 至於為人什麼的根本就已經偏離我這篇道歉的主題, 希望不要在這樣酸他了 ※ 編輯: safy 來自: 220.133.45.115 (04/10 14:03)
flamer:主要是憑空多一件麻煩事 沒人會開心 04/10 14:00
g4ru04:養樂多發燒熱賣中? 04/10 14:02
faratia:我的文章都被抄的轉載的亂七八糟了 04/10 14:03
hogiking:法拉竟然冒出來了XDDD 04/10 14:04
belmontc:法拉大好久沒聽你說故事了 04/10 14:05
settingsun:大師將給你最嚴厲的懲罰 04/10 14:05
licell:對,沒人喜歡麻煩事,所以動輒興訟的人,給人的印象才不好 04/10 14:05
hogiking:樓上小心啊 那網誌裡面成果豐碩.... 04/10 14:07
babylina:天阿竟然釣出好久不見的法拉蒂雅老師>\\\< 04/10 14:08
icemango:砍文那麼快結果還是要收空氣傳票 XDDDD 04/10 14:11
shibutanimi:有卦怕怕 04/10 14:13
StormTrooper:之前李長毛被告事件鬧得還不小 04/10 14:14
peterlph:我不刪他人推文, 畢竟文字都是有靈魂的...那你自刪的那篇 04/10 14:15
peterlph:文章底下推文怎解釋... 04/10 14:15
drakon:他的確沒有刪推文阿 只是你進不去那篇文章了 04/10 14:16
peterlph:那不就是變相的刪推文了www 04/10 14:17
safy:砍那篇是因為我那篇確實傷害到midd, 所以我也道歉了 04/10 14:17
safy:對那些原本推文下被刪的文章, 我在此也公開道歉 04/10 14:18
howdoyou3456:這網站好酷喔~~~ 04/10 14:24
allenvenus:網路真是什麼人都有 04/10 14:30
Archer99:原告那邊一堆告人名單 我覺得該請版主 跟八卦板一樣 04/10 14:37
Treeflaw:只能說 你最好避免一些行文習慣 像"告人心得"那整段括號 04/10 14:38
Archer99:置底一篇 注意某ID... 04/10 14:38
Treeflaw:你為何要寫出來呢 即使以我旁觀者的眼光 那整段括號真的 04/10 14:38
Treeflaw:不是什麼中立的文字 04/10 14:38
npc776:一個括號 各自表述 專有名詞 勿作聯想 (? 04/10 14:48
※ Deleted by: safy (220.133.45.115) 04/10/2013 15: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