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ulinove:有鑑於本站其他板的文章 時常遭到記者使用 所以本板提出 06/25 01:41
推 dulinove:該條款來保護 本板所有的文章作者 EX:今天KOTOKO演唱會 06/25 01:42
推 dulinove:板主們的權力來源是PTT站方付予我們的 所以 本板有權力要 06/25 01:43
推 dulinove:求這樣的事被被發生 從該規定公告開始 馬上實施 以上 06/25 01:43
推 dulinove: 不 所以 06/25 01:45
推 alongbow:法律追訴權沒辦法保留喔..... 06/25 01:46
推 johnlinvc:應該是說不能放棄吧.....時間到就會自動消失 06/25 01:47
推 KarasuTW:應該說不排除提起訴訟的可能性... 06/25 01:47
推 dulinove:提起訴訟的部份 應該算是 法律追訴權的行使吧 如果不是請 06/25 01:49
推 dulinove:指正 06/25 01:50
推 KarasuTW:是沒錯 只是時間到你想用也沒得用了 所以保留這講法有BUG 06/25 01:52
推 dulinove:時效嗎... 06/25 01:53
推 dulinove: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 06/25 01:55
推 dulinove: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06/25 01:56
推 dulinove:請問 是指這個嗎? 06/25 01:56
推 KarasuTW: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只有兩年時效... 06/25 02:15
推 dulinove:了解 但是 我們還是可以在時間內行使這些權力是嗎? 06/25 02:17
推 KarasuTW:是,所以不用保留 沒辦法保留 單純說法有 bug 而已 06/25 02:22
推 dulinove:那就在時間內搞定他們吧...(魔理沙調) 06/25 02:23
推 comsboy: 配咖哩剛剛好(九號笨蛋) 06/25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