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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75 m26 4/11 dulinove □ [公告] 水桶 文章代碼(AID): #19u5Q1pH 作者: 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水桶 時間: Sat Apr 11 16:36:12 2009 板友 jeanvanjohn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看板 C_Chat 標題 針對議長即將舉行的投票,有個小問題... 時間 Sat Apr 11 16:16:57 2009 發表該文章 已經違反板規 雖說 "盡情發言" 但是還是在透過板規中的正常管道來發言 在市長你發這篇文之前 我早已收到三封相關的討論信件了 別人都可以做到 我相信您也可以 以下為判決依據 法源: 經由板主群通信討論,Ver 7.0板規新增 1. 對於本版版務上有任何建議或是請願 歡迎寫信給版主群,請勿在版上討論          違者以與ACG無關刪文,詳細參考  第一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一個月,若是內容違規就砍文  第二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三個月,若是內容違規就劣退  第三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永久水桶 ,若是內容違規就劣退+永久水桶 初犯 水桶一個月 請於五月十一日 來信解除 板工 杜里諾夫 -- 馬基維利說過 君主要像獅子一樣勇猛 像狐狸一樣狡猾 我加上......像奧貝斯坦一樣討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219
bbuda:哇靠 這條的罪好重啊 XD 04/11 16:39
senas:"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一個月" 所以沒有人身攻擊只要砍文是嗎? 04/11 16:41
dulinove:有關公告文跟板務的部份 請參考之前相關判例 04/11 16:42
flamer:呵 04/11 16:47
peteru4:dk dk 04/11 16:48
Naca:發言前請多想兩秒鐘 http://tinyurl.com/c8uq76 04/11 16:54
sarsenwen:他到底發啥文阿??? 04/11 16:54
mariandtmac:看過原文 嘛 論點有點奇怪所以我就沒回了 04/11 16:55
swatteam:去AllPost可以打撈屍體(吧?) 04/11 16:55
SaberTheBest:板主砍得應該連屍體都不剩 04/11 16:58
dulinove:爭議文章觀看區有 04/11 17:00
iswave:要一個月看不到佳音文了嘖嘖 04/11 17:19
xtxml:還可以去赤松板看XD 04/11 17:21
ko86600173:嘖嘖 他放出來那天我生日耶 04/11 18:07
jimmy2797161:讚(?) 04/11 19:08
MIKE47: Y 04/11 19:14
sprigga: Y 04/11 20:45
allanh: y 04/11 21:00
oselisdu:dk dk 04/11 21:15
Alfred:這水桶太怪了吧,沒人身攻擊也水桶跟板規明文不符。 04/11 21:36
hiyori:他不是罵人白痴嗎....? 04/11 21:44
Alfred:精華區那篇沒有白痴兩個字,雖然有寫傻瓜但應該非人身攻擊 04/11 21:46
hiyori:更正,傻瓜 04/11 21:46
Alfred:z-10-1-8 04/11 21:46
hiyori:我倒是覺得最後那句話和他整篇要表達沒有太大關係, 04/11 21:47
hiyori:他其實沒有必要說出傻瓜什麼的..(我自己覺得啦) 04/11 21:48
Alfred:那只是一種句法,並不是拿那兩個字來罵人 04/11 21:53
acuiark:不是喔 他是因為發文討論版規被桶的 04/11 22:24
giantwen:也難怪他會有意見 因為他發雷文引發不滿不是一次兩次了 04/11 23:31
katana80201:不知為何我覺得好爽 看赤松文看到想兔了 04/12 01:12
CrimsonedAir:終於 可以清靜了0.0 (? 04/12 13:20
Alfred:acuiark,板規明文第一次是人身攻擊才桶,I大最新判決可參 04/12 13:23
Alfred:不想看他的文章或是討厭他跟板規怎麼訂無關,建議修改板規 04/12 13:24
Alfred:以符合目前板務實際運作情形較佳,大家也才較能知所進退。 04/12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