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ywangtw1990:推一個 謝謝板主用心 08/25 13:21
→ cywangtw1990:是否要新增在板規內 08/25 13:21
推 shadowblade:類似網購的狀況,有帳戶 帳號跟連絡方式不行就報案阿 08/25 13:21
推 blackone979:人心險惡啊 08/25 13:22
推 angel6502:有帳戶直接報案會比請板主幫忙快又實在 08/25 13:23
推 xxx60709:報警處理 08/25 13:23
推 belmontc:這板上有代購交易的好像就那幾個... 08/25 13:23
推 odin1206:人心阿...不知道苦主花了多少買到了那個人的人格 08/25 13:23
推 Skyblade:建議苦主來報個ID好讓其他版友黑單,免得再受騙 08/25 13:24
推 Hybridchaos:...... 08/25 13:24
→ Rainlilt:我是知道是哪位,不過要公布請苦主自行公布吧 08/25 13:25
推 belmontc:是說要交易怎不找店家? 找網友如果平常又不熟的話 本來就 08/25 13:28
→ belmontc:風險很大吧@@ 08/25 13:28
推 Roobamm:店家貴到靠北~~ 08/25 13:29
→ Xavy:能找店家就不用找代買了阿= = 08/25 13:29
→ belmontc:這樣說好像也是_(:3」∠)_ 08/25 13:30
→ Hybridchaos:是說這個版標我一直會少看一個字 囧 08/25 13:31
→ Xavy:-艦 08/25 13:32
推 belmontc:.....原來Xavy連戰你可以O_o? 08/25 13:34
推 zhenyuan:這種糾紛不管哪個板的板主都不會介入吧 08/25 13:34
推 Xavy:僕じゃない~ 08/25 13:35
→ zhenyuan:就算是Gamesale板也不過放個黑單加個水桶而已 08/25 13:35
推 P2:還是報警處理吧 08/25 13:37
推 belmontc:gs板那樣才奇怪吧 單方面控訴就可以讓對方水桶了? 08/25 13:37
→ belmontc:真要搞我是比較傾向直接報警,水桶黑單啥的能有多少效用? 08/25 13:38
推 zhenyuan:GS也是要經過對方答辯啊,但如果一直搞消失就沒辦法了 08/25 13:38
→ zhenyuan:水桶黑單就是前人蹉跌後人知警的效用吧 08/25 13:39
→ zhenyuan:對當事人毫無救濟的效用 08/25 13:40
推 jasOTL:整件事沒頭尾的話 難保下一位受害者版友是誰 08/25 13:42
推 beyblade5566:PTT買根本就不太保險 還是沒屋頂稍微好一點 08/25 14:00
推 Yanrei:GS好像是要提供雙方聯絡的過程給版主的樣子 08/25 14:02
→ ortz:聽說日本那邊代購是唯一的人...(?) 我想也不用猜了 08/25 14:10
推 tedandjolin:我在輕小說版買了至少30筆以上的小說 是沒遇過賴帳的 08/25 14:42
推 wuliou:C2C買東西本來就風險很高就是了... 08/25 14:44
推 hibbb:實在很想檢舉你們幾位瀆職 自己要搞清楚交易這個灰色地帶 08/25 16:20
→ hibbb:今天暫時性的列為不受歡迎名單或水桶是必要的 08/25 16:21
→ hibbb:至少逼代買者出來說明(私下也好) 然後告之板主目前進度為何 08/25 16:22
→ hibbb:如果什麼都不做只會說那是雙方的私事 板規是否該加註一條 08/25 16:23
→ hibbb:說很久了 學術網路上經營營利的部份完全違反使用規則 08/25 16:24
→ hibbb:今天如果式收點走路工也就算了 況且還有各種交易板可以利用 08/25 16:25
→ hibbb:非要進來非交易板貼文還放任那就是你們該負責 08/25 16:25
推 kirimaru73:如果你去檢舉,以後板上只要出現交易文就會直接水桶 08/25 16:27
→ kirimaru73:如果你覺得這樣才合乎正義,那你就動手吧 08/25 16:27
→ kirimaru73:列為不受歡迎名單或水桶 如果誤判呢? 08/25 16:33
→ kirimaru73:當版主結果當到變成妨礙名譽被告 你來承擔嗎? 08/25 16:33
→ kirimaru73:版主本來就沒有調查權處理這種事情 所以也就不需處理 08/25 16:34
→ hunterxhunte:看板上發生的事情版主不需要處理,那要版主幹麻= = 08/25 16:41
→ hibbb:請參考GS板或AC sale板 其它的我懶得扯 08/25 16:41
推 kingroy:買賣是否要管制這點板主可以決定沒錯,但是本來板上就沒有 08/25 16:43
→ kingroy:要管的話,那出事情就只好請當事人負責吧 08/25 16:43
→ Xavy:嗯? 這算看板上發生的事嗎? 08/25 16:45
推 kingroy:如果說板上只有那一位的話,我平常也會託他買東西,聯絡可能 08/25 16:46
→ kingroy:會比較慢一些,但是斷絕聯絡倒是沒遇過就是了 08/25 16:47
→ Rainlilt:要檢舉快去,基本上非在PTT上行為板主管不著 08/25 17:04
→ Rainlilt:也不可能水桶或是黑名單等懲處,大不了禁止所有交易文 08/25 17:05
→ Rainlilt:這裡也不是交易專板,我看別板幹嘛,我也懶得扯 08/25 17:06
→ xxxer:站規有規定不能貼交易文嗎?@@ 如果是的話,站規沒規定,是站 08/25 17:07
→ xxxer:方自己違反了學術網路的使用規則嗎?那連交易板都不該開的 08/25 17:07
→ Rainlilt:@xxxer 站規沒明定,但是學術網路使用規則禁止營利 08/25 17:08
→ Rainlilt:但是其實這是灰色地帶,因為PTT有各式交易板 08/25 17:08
→ xxxer:這個是有爭議的範圍,建議向站規建議板提出建議。才能真正從 08/25 17:08
→ xxxer:根本保護所有使用者,包括板主。 08/25 17:09
→ xxxer:PttLawSug 可建議直接掃掉所有交易板,或直接禁止非交易板貼 08/25 17:10
→ xxxer:出交易文。 08/25 17:11
→ Rainlilt:這部分其實很久以前就有板主在板主隱板提出討論 08/25 17:11
→ sawg:@Rainlilt AC sale你底下的啊w 說實在要禁可以禁 08/25 17:11
→ Rainlilt:只是站方都裝死就是了... 08/25 17:11
→ xxxer:裝死XD Hahahaha....那就去找站方碴啊(拖走) 08/25 17:12
→ sawg:不過基於互助的關係 我是不建議就是= = 08/25 17:12
→ Rainlilt:@絲襪 其實禁一禁最省事沒錯,不過希洽本質是歡迎各式ACG 08/25 17:12
→ Rainlilt:相關的文,所以沒出事的話其實不太想禁... 08/25 17:13
→ sawg:實際上早就有人去找站方碴好幾次了 結論你懂的(笑) 08/25 17:13
→ yukitowu:一處理就是意味著問題屬站務等級... 所謂使用者間的紛爭 08/25 20:51
→ yukitowu:就必須由站務來處理... 但除非站方能提出規定 否則無從 08/25 20:53
→ yukitowu:處理並祭出罰則 但本就應該禁止的東西怎麼定義? 所以就 08/25 20:54
→ yukitowu:只能放空啦www... 08/25 20:55
→ arrakis:倒也沒說錯 (遙望) 不過事事豈能盡如人意... 08/25 21:54
推 BEDA:報警 黑單 文章備份 08/26 12:54
推 potatofat:GS是要求對方回應 不是有控訴就水桶 每篇都有公告喔~~ 08/26 18:18
→ potatofat:僅對解讀GS板規有誤的地方說明 其他的來看公告都有寫~ 08/26 18:20
推 ortz:抱歉了 RD大哥的態度這樣我不得不說 10/20 09:16
→ ortz:我就是苦主 10/20 09:16
→ ortz:因為只是純粹問進度而已 搞到雞飛狗跳 10/20 09:17
→ ortz:6200匯款到你那邊 剩下2000的東西 10/20 09:17
→ ortz:你不但莫名其妙取消又不幫忙代購 還疑似獨吞 10/20 09:18
→ ortz:還怪我說帳戶沒給他 那我給你了 也給你一週死都不退 10/20 09:18
→ ortz:反正 毀約已經觸犯詐欺 還有 不退費觸犯侵占 就看著辦吧 10/20 09:19
→ ortz:何時報警還是去地檢署按鈴控告我也不透露 反正收到就知道了 10/20 09:20
→ ortz:就跟義大客運一樣 明明多扣款的事情 10/20 09:20
→ ortz:雖然遠 但是可以委託司機開離我家最近的線去取錢 10/20 09:21
→ ortz:就這樣而已 卻公司搞到還要透過交通局後在寄受害者 10/20 09:21
→ ortz:明明是一個最快 簡單 和解的方式 10/20 09:21
→ ortz:卻選擇了浪費人家的時間 金錢 何苦? 10/20 09:21
→ ortz:寄信問進度 還跳針 學總統一樣嗎?逃避現實? 10/20 09:22
→ ortz:有時間發文章 卻沒有時間退錢 這不叫毀約 那什麼叫做毀約? 10/20 22:24
→ ortz:我正式宣布 看那位先生是出國前要來法院還是回國後 10/22 21:13
→ ortz:到時候機票怎樣不關我的事 是你造孽 自己承擔 10/22 21:14
→ ortz:今天下午三點八分已經完成按鈴申告了 所以RD先生看著辦 10/23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