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_Ch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作者: salagadoola (南瓜)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新聞?]台湾漫画界は表現規制で衰退した 時間: Wed Dec 15 00:16:11 2010 ※ 引述《crasser (Kana)》之銘言: : 但是那時正值經濟起飛, : 政府的宣傳跟教育都讓那時的人, : 產生賺錢至上造成的意識型態。 : 在那個全國都朝向經濟利益取向的時代, : 誰管什麼文化、漫畫的,賺的到錢最大。 : 代理可以賺更多錢為什麼不賺。 我自己認為,有一個很關鍵但大家都沒提到的東西是合法的盜版。 基於互惠原則,在臺澎金馬加入 WTO 之前, 和我們沒有邦交的日本的著作在臺灣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如果作品有授權給美國公司的話, 那麼遇到盜版的時候可以由美國公司出面來台灣告上法院, 不過大概是當年日本 ACG 還沒打開美國市場的關係,好像沒聽過類似案例?) 既然臺灣的著作權法不保護這些漫畫,那當然也不用代理費。 鄉親啊~~,天底下還有比不怕警察抓的盜版更棒的東西嗎? 你本土漫畫家就算再怎麼削價競爭,比得過合法的盜版嗎? 等到加入 WTO,市場早就被日本漫畫徹底霸佔, 這時候雖然變成要付代理費,可是讀者已經看習慣日本漫畫了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3.102
chenglap:沒關係, 日本漫畫的進攻是全世界, 臺灣並非特殊現象. 12/15 00:16
chenglap:不論版權之有無, 所有國家都是被日本轟開了國門的. 12/15 00:17
umon:有關係,不用付版稅的盜版,會讓台灣漫畫家成功的路變得更窄 12/15 00:19
rokuman:有如CIV4的文化侵略... 12/15 00:20
chenglap:沒有根據, 火鳳燎原還是一樣能賣. 12/15 00:22
我自己的感覺是,在我習慣一種畫風以後, 對承襲相同畫風但分鏡控制得不好的作品還能隨手翻過去。 如果是畫風完全不同的作品,就變成要用意志力要求自己才能看下去。 寫得有點雜亂,主要是想說如果風格符合讀者的習慣, 那讀者會用比較寬容的標準去衡量一部作品,而不是做到頂尖才能出頭。
adst513:也就是成本更低 相對壓縮出版社培養本土創作者的意願 12/15 00:22
※ 編輯: salagadoola 來自: 140.113.23.102 (12/15 00:33)
umon:陳某擠過去了,台灣人...好像還沒有。 12/15 00:30
※ 編輯: salagadoola 來自: 140.113.23.102 (12/15 00:34)
cindylin812:所以當年還有藝人正大光明抄襲日本啊( ′-`)y-~ 12/15 00:34
Assyla:現在盜版的話,台灣好像只有歐美才比較有在鳥 12/15 00:57
Assyla:之前就聽學網有在抓下載女王之刃的人 12/15 00:57
adst513:可是有很多東西台灣沒辦法入手 12/15 01:01
adst513:(當然也是有人可以入手了還非法下載) 12/15 01:01
photopanda:鄭問台灣人,不過好像去了日本之後就不是很順遂? 12/15 01:06
FlyinDeath:合法的盜版+1 這真的是當時那個年代的關鍵... 12/15 01:22
FlyinDeath:一本單行本只要30元 簡直就是無本生意 12/15 01:23
FlyinDeath:更別提滿街都是的十元小叮噹了.... 12/15 01:23
knmoonbd:我讀的漫畫史怎麼好像不太一樣,跟WTO和邦交什麼的無關 12/15 09:06
knmoonbd:當時的著作權法是翻譯書不必取得原文作者的授權 12/15 09:11
knmoonbd:直到1992年著作權法修法,外國著作才開始受著作權保護 12/15 09:17
Lovetech:照你這樣講 那韓劇就不可能取代日劇了 WTO簽訂後 影響的 12/15 09:18
Lovetech:日劇盜版(雖說現在仍有在賣 但那時風聲鶴唳) 韓劇未成氣 12/15 09:20
Lovetech:候 但是現在再多的日劇盜版 都挽不回日劇在台的頹勢 12/15 09:21
Lovetech:市場不可能因為永久不變 日本音樂也沒因為盜版而比較風行 12/15 09:23
Lovetech: 此 12/15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