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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divan (白河家的螢天下無雙)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遊戲王卡 新北市兒少需家長同意才能買 時間: Mon Dec 24 20:21:57 2012 ※ 引述《qazieru (=w=)》之銘言: : ※ 引述《shypark (☆ 翔嶋安P篤亮亀聖慶 ☆)》之銘言: : 跟本是不一樣水準的東西吧? : 只是在大人眼中都是沒價值的50元 : 國家也很奇怪 : 管這個實在是莫名其妙 : 連幾百塊的東西也要限東限西的 : 那去電玩店買片遊戲或畫冊不也可能挨罰? : 真的是造成店家跟其他人的麻煩 錯了 只要有人報案 就必須要受理 要不然就是吃案 你應該知道吃案的下場是更難堪 : 就算民法有規定 : 但我想這個會判成 : 跟本也是台灣民風認定這東西沒價值.... : 不然這新聞中的卡也不過是幾百塊的東西 : 這價格就要搞民法這套判定真的很有問題.... : 那不是說台灣賣幾百塊的東西給小孩就要搞家長同意!!!??? : 以後是不是也要吵說 : "你一本書賣小孩幾百塊真沒良心,那邊不是有1本90的?我要退貨" : "你一個公仔賣小孩幾百塊真沒良心,那邊不是有50元的可轉?我要退貨" (啊這新聞的確有) : "你一個遊戲賣小孩幾千塊真沒良心,那邊不是有1片兩百的?我要退貨" : 跟本就是天下大亂... : 怪獸家長還真是害人 這種風氣 不要說什麼怪獸家長 在我們隨處可見 有一個很有名的簽名檔 就是買到一個300G(數字不重要)結果回去安裝好 發現不到300G要求退貨的故事 而且也常常聽到盜版很理直氣壯的說正版是暴利的故事..... -- 下列哪一項是最表的? 1.在遊戲開頭前五分鐘發卡給你 2.約定在後夜祭跳舞,以為已經很穩結果他發卡給你 3.在摩天輪上以為情投意合告白,結果她直接發卡給你 4.已經告白成功的幼馴染,在旋轉木馬發卡給你 5.以為女友是回憶中人那個人,結果那個人早就在十年前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2.36
Yanrei:那個簽名檔要找一下XDDD 12/24 20:23
superrockman:我猜是硬碟 XD 有基礎電腦知識的人都應該知道 12/24 20:25
superrockman:電腦進位是2進位 自然也認為1MB=1024KB 而不是1000 12/24 20:25
gnest:倖存者偏差,一般人只看得到很盧卻又偏給他盧到贏的消費者.. 12/24 20:25
superrockman:至於誤差 有個10%都還在正常範圍 反正現在HD都是消耗 12/24 20:25
kerry0496x:有些案子常常吃,但這種家長團體相關的@@ 12/24 20:26
superrockman:品等級了 別未過保固就爆炸都OK 12/24 20:26
kerry0496x:警察吃案真的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情 12/24 20:27
Yanrei:大姐:這顆硬碟標示160G,為什麼我買回家只有152G!? 12/24 20:28
Yanrei:男友:同學, 我跟你講, 這個社會人外有人, 不要以為我們對 12/24 20:28
Yanrei: 硬體不了解,作人要腳踏實地, 這種黑心錢不能賺 12/24 20:28
kerry0496x:為啥我覺得樓上的推文好眼熟XDDDDDDD 12/24 20:29
kerry0496x:男友的話是對無辜女店員說的是嗎XD 12/24 20:30
lrk952:是出自笨版嗎?好像很久以前在笨版看過 12/24 20:30
Holokeu:電蝦的事情被轉到笨版,作成簽名檔吧 12/24 20:32
ykes60513:硬碟這種誤會很常見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 12/24 20:38
bluejark:最初的笑話好像十幾g隨著時代g也愈來愈多 12/24 20:45
AtarashiAko:再過個一、兩年就是改後面的英文字了 12/24 20:45
s25g5d4:PC_shopping z-15-1 12/24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