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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t5381 (tst)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討論] 月之潮的風波帶來了甚麼啟示? 時間: Fri Aug 14 17:22:51 2015 募資者捅出簍子會損害投資者對平台的信任這是肯定的,但平台同樣不會有動力去作嚴格 監督,那是給自己找麻煩。對他們來說最經濟的方法是宣導投資風險、有大小事發生時出 來口頭賠罪一下、做做表面功夫,把消費者的怨氣引導到募資者那邊去,把自己的損害降 到最低就好。 那麼消費者的權益該怎麼辦呢?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 我不是說現在的募資風氣已經嚴重到需要政府介入立法的狀態,事實上以我們政府的效率 ,不是鬧得輿論風風雨雨的話他們才不在乎咧。 群募這種新興模式的出現帶來的影響,我們可以用 Bitcion 或 Uber 來做類比觀察,這 兩者帶起的新模式已經在一些國家受到禁止或是引起民眾反彈,而在此之前業者通常會巧 妙地運用當地法律規避自己的責任,你也不能說這錯因為合法,而且他創造的模式實際上 是有巨大價值的,只是我們知道一個平台工具很容易遭到使用者的濫用,往往這類濫用會 嚴重損害到消費者的權益甚至是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這種情況你要求一個平台商來管制 濫用是很困難的,所以公權力往往就會在情況惡化到一個程度的時候介入,Bitcoin 和 Uber 遇到的情況就是這樣。 回說群募,我從一開始聽到這個做法的時候就有感覺,這樣的募資平台遲早要被濫用的, 因為其中涉及了太多不明確的規範與意思表示,投資者非常容易受到誤導。而事實是美國 很早就已經在JOBS法案裡面確立了群眾募資法案,讓群募有法源依據可做參考。台灣當然 是沒有的,連第三方支付都搞得這麼久了你說呢?諷刺的是,華人特別擅長鑽的就是制度 漏洞,因此群募這東西在華人圈裡惡化變質的速度肯定是相當快的,目前來說其實我覺得 還沒那麼糟,沒糟到需要政府介入,但輿論的討論應該要開始了,我們是時候重新去想想 這種募資形式提供了哪些價值、帶來了哪些風險,有哪些可能引致不公平之處,否則沒有 討論的話,又怎可能催生法律?放任不管的話,這平台的生態繼續惡化下去,那些真正需 要募資的人又怎麼辦呢?OMG不是已經很好的示範了群募36變的第一式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30.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39544173.A.A18.html
sdfsonic: 推 08/14 17:25
y2468101216: 推 08/14 17:25
iamsocool: 降低製作人市場調查的成本?個人認為啦... 08/14 17:27
Sischill: JOBS法案是對募資平台以及募資額的限制居多 讓募資合法 08/14 17:35
Sischill: 化 但對騙子來說根本沒差呀....你還是能看到計劃圖跟pro 08/14 17:35
Sischill: to type不同的問題 08/14 17:36
tst5381: 有哪些方式比較好我也不清楚,不過可以著手的細節應該有 08/14 17:39
tst5381: 不少,包括資金使用方式的規劃書、階段性撥款、清楚的投 08/14 17:40
tst5381: 資風險說明等等,或許就算有還是有辦法鑽漏洞,但始終比 08/14 17:40
tst5381: 沒有來得好,此外還有提供方便的救濟管道也很重要。 08/14 17:41
lordmi: 政府應該對市場最小的干涉才是健康的,你這說法跟ACG起不 08/14 17:44
lordmi: 來都是時臣they的錯沒兩樣 08/14 17:45
watanabekun: 我也覺得聊勝於無,不是未必能解決問題所以就什麼都 08/14 17:59
watanabekun: 不去做 08/14 17:59
scarbywind: 政府的必要跟最小應該在哪是萬年的問題 08/14 18:01
godivan: 政府太早介入是管太多,出了事就怪政府不管。哼哼,不愧 08/14 18:16
godivan: 是最美的風景 08/14 18:16
scarbywind: 我想有種東西叫適當.... 08/14 18:47
scarbywind: 你要說隨人喊我也沒辦法反駁,但我想這就端看說服人的 08/14 18:49
scarbywind: 依據與否 08/14 18:49
zxcmoney: 推 08/14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