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oviceEX:挖喔!新鮮的比賽! 但他是要小說?插畫?漫畫呀??? 07/19 13:34
→ baruti:勸你先看清楚再三思而行 :Q 07/19 13:35
→ NoviceEX:我.....我看不出陷阱:O!!? 07/19 13:36
推 Warheart:我好像看到奈葉裡的人物... 07/19 13:37
● 所有參賽作品的商品使用權屬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獨有。
● 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不僅擁有選擇將作品以印刷品的形式發行或在網路上發表的
單獨決定權,並且還擁有其他所有的二次使用權及附屬權利的單獨決定權。天地國際文化
有限公司是否行使前述的權利及決定權,要由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內部裁定。
● 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擁有參賽者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但
不限於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
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散佈權及出租權及日後著作權法所增列相關權利等,並得以天
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的名義以任何形式出版重製相關產品,且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並有
權將其版權賦予、轉讓給其他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所指定之單位。
只要參賽 不管有沒有得名 你就不再擁有你的作品了喔 :Q...
※ 編輯: baruti 來自: 111.250.20.23 (07/19 13:40)
→ Warheart:簡單來講你投稿之後作品就變成他的了,他愛怎麼用就怎麼 07/19 13:38
→ arrakis:那跟角川一樣啊... 07/19 13:40
→ Warheart:用,不過人格權好像沒提到...人格權也給拿走的話連作品 07/19 13:40
→ zseineo:人格權不可轉讓吧 07/19 13:41
→ Warheart:上都不會標出你的筆名,就像很多遊戲公司一樣 07/19 13:41
推 rogerno1:人格理論上不能轉讓的樣子...? 07/19 13:43
推 jetzake:著作權整碗捧去還可以耍賴不付錢... 偉哉台灣資方 07/19 13:43
→ zseineo:人格權在作品完成,作者確定後不可轉讓(應該是這樣 07/19 13:44
→ Warheart:透過合約上的取巧還是可以做到啦 囧...小心點就是 07/19 13:44
→ zseineo:除非你還沒寫完就先簽約,這樣似乎可能人格權被幹走 07/19 13:44
→ zseineo:是說我知道很多比賽都會轉讓著作財產權,不過這樣真的 07/19 13:45
→ zseineo:合理嗎? 07/19 13:45
→ jetzake:搜集所謂"美工圖庫"的可能性有多少?? 07/19 13:45
→ jetzake:轉讓著作權喔.... 通常不是說"舉辦單位可以取得使用權"嗎? 07/19 13:46
推 Leoreo:參賽作品的商品使用權屬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獨 好怪 07/19 13:47
→ jetzake: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 <==這段就是關鍵?? 07/19 13:47
→ zseineo:我記得蠻多會連其他一直拿走?(有點忘了 07/19 13:47
推 NoviceEX:整個在欺負創作者呀 著作權都給你了還不給錢 做白工呀 07/19 13:48
推 rogerno1:還是有點搞不清楚 要去法律版問嗎...? 囧> 07/19 13:48
→ jetzake:就像之前唱自己的歌卻要付錢給所謂版權單位的事件一樣?? 07/19 13:48
→ jetzake:"取得使用權"是合理的(不然不能刊出) 07/19 13:49
推 takamachi:那個橫條裡的人很明顯是抄的吧 冏 07/19 13:50
→ arrakis:沒拿走的話,原作者隨時可以跑去跟別人一起出,原出版社就 07/19 13:50
→ jetzake:但轉讓所有著作權 明顯是欺負人 07/19 13:50
→ NoviceEX:而且那個奈葉真的....這家公司有問題呀....... 07/19 13:50
→ arrakis:冏了... 07/19 13:50
→ arrakis:"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07/19 13:52
→ arrakis:這是角川的規定。 07/19 13:52
→ NoviceEX:但是是指金獎銀獎銅獎嗎? 角川 07/19 13:52
推 belast:記得角川的那個比賽,這條也曾經吵翻天... 07/19 13:52
推 zseineo:喔,瞭解 07/19 13:52
→ belast:應該是華人輕小說競賽@@? 07/19 13:53
→ arrakis:本來就該這樣啊XD 沒拿走的話作者隨時都可以另出一個版本 07/19 13:53
→ arrakis:瓜分原出版社的利潤。 07/19 13:53
→ arrakis:上面那條是台角第三屆輕小大賞的。 07/19 13:54
→ Leoreo:其實滿奇怪的 自己的創作投稿給A不發 連拿給B也不行? 07/19 13:54
→ arrakis:更high一點還可以直接出電子書XDDDDDDD 07/19 13:54
→ jetzake:如果是得獎後要出版 再來簽這條也勉強還算合理 07/19 13:56
→ arrakis:不過像這間天下的做法就怪怪的,沒上應該等同於未簽約。 07/19 13:56
→ jetzake:但簽下這條以後 基本上是沒有版稅可以拿了....= =A 07/19 13:56
推 Leoreo:如果但書是有得獎 該社有優先出版權還能理解 07/19 13:57
→ arrakis:那就要看是不是一次全部權利賣斷了。 07/19 13:57
→ arrakis:不,角川的"往後所有小說類作品有優先出版權"這條也滿討厭 07/19 13:58
→ jetzake:沒准一些圖庫素材光碟裡面裡面的東西 都是這樣搞來的?? 07/19 13:58
→ Leoreo:就像是你去A公司應徵 沒上A公司還不准你去其他同業應徵這樣 07/19 13:58
→ belast:第一屆說不得主張人格權@@? 07/19 13:59
→ Leoreo:這種定型化的東西都寫得太籠統了 所謂的優先是怎麼認定 07/19 14:00
推 jetzake:"優先出版權"好像還好?? 就是"在同樣條件的狀況下優先"?? 07/19 14:06
→ jetzake:好像是說 其他出版社給了你比較好的條件 角川也可以加碼 07/19 14:06
→ jetzake:只要條件"一樣" 出版權就是角川拿 07/19 14:07
→ jetzake:不過也要夠大牌才有這種機會啦.. 07/19 14:08
推 firegsh:他的協辦單位是啥鬼... 07/19 14:23
推 firegsh:看到偽速霸陸 加上毫無資料的公司 我開始懷疑這是場騙局.. 07/19 14:28
推 tsunamimk2:就是option啊,優先出版權 07/19 14:35
推 zseineo:他的協辦好詭異XDDD 07/19 14:43
→ EXAM0079:看完注意事項真的冏了 這是欺負人啊 07/19 14:51
● 大賽結果公布後,天地國際文化有限公司將從參與前三名作品投票的網友當中,抽
出10個名額,贈送本公司最新紙牌遊戲補充包乙盒。
我很好奇是啥紙牌遊戲 0_o
總獎金並沒有超過10萬啊,而是總獎金額加起來剛好10萬..
這..吐嘈點太多了吧!!
※ 編輯: baruti 來自: 111.250.20.23 (07/19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