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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9 25 7/31 kimari □ [閒聊] 賣掉同人商品的罪惡感 文章代碼(AID): #1EDFh0pb 作者: kimari () 看板: C_Chat 標題: [閒聊] 賣掉同人商品的罪惡感 時間: Sun Jul 31 14:48:29 2011 最近由於經濟拮据,且住處的空間已經日益堆滿。 忽然想賣些家當來貼補,於是就把目標移到收藏的漫畫、畫冊、模型、同人商品。 前三者在幫它們拍照,並定出個(自以為)合理的二手價格時都很順利。 直到幫同人誌、畫冊、小說、音樂、遊戲等商品拍完照後, 打算要幫它們定個價格時,罪惡感忽然油然而生,而沒辦法繼續後續的事情。 等到自己比較冷靜後,分析自己的罪惡感後,發現是以下幾項因素: 1.賣掉同人商品,等於否定了作者。 雖然現在已經鮮少買同人商品,但這些作者及作品仍然是我所尊敬喜愛的。 如果我是作者,看到自己作品被賣掉,心裡肯定不太好受, 且他人販售我的作品,也必定會直接影響我的作品銷量,除非是絕版品。 2.賣掉同人商品,也等於否定了自己的興趣。 曾經花了數萬元買的同人商品,就這麼輕易賣掉,會讓自己有種 「我也變成唯利是圖且沒有任何興趣的無聊人士了嗎?」的感覺。 3.同人商品如何定價、顧客群從哪找,這些販售時實際要注意的事項, 都遠比賣商業誌還要來得難定義及執行。 賤價賣掉感覺對作者很不尊重,高價販售卻又不可能賣得掉。 說了這麼多,其實是想詢問曾經賣過自己很喜歡的同人商品的板友及同人創作者們, 對於賣掉自己的同人商品,以及看到他人正在賣自己的作品時,有什麼想法? 先謝謝各位看完這篇沒頭沒腦的問題。 -- http://www.geocities.co.jp/SiliconValley/4358/red_room1.html -... あなたは 赤│ 好きですか? ▅ ∕ ▆◣ ▁▁▁▁▁▁▁▁▁▁▁▁▁▁_▁▁▁▁▁▁▁▁▁▁▁▁▁▁▁▁▁ --
ttoy:如果前面的賣掉你還是過不下去 那真的也只好賣同人商品了... 07/31 14:50
ttoy:我相信你的收藏中一定有能讓人認同其價值的存在 07/31 14:51
ttoy:但是為了生活 這真的是沒辦法的事情 比幾沒價值的丟棄 07/31 14:51
ttoy:不如說明希望能找到認同其價值的人買下來 07/31 14:51
ttoy:並且好好珍藏 這才不會辱沒了那些物品!!! 07/31 14:52
imanikki:紅色房間耶,真懷念 07/31 14:50
linjaha:懷念紅房+1 但老實說 有時候賣掉是沒辦法的 每個人在不同 07/31 14:52
linjaha:的時期會喜歡的東西不同 像我現在就沒那麼喜歡八月社新作 07/31 14:52
freesaviour:為什麼賣同人商品等於否定了作者? 賣前三項就不是? 07/31 14:52 關於這部分所存在的矛盾,我自己也找不出原因而無法解釋。 為什麼賣商業作品不會有罪惡感,賣同人作品卻會有罪惡感… ※ 編輯: kimari 來自: 59.116.198.53 (07/31 14:57)
freesaviour:還有賣掉東西 也不等於否定自己的興趣吧 你想太多 07/31 14:54
freesaviour:這只是非常時期的作法 說不定你經濟恢復 又可以開始了 07/31 14:55
LOVEMOE:賣不掉 到最後跑路時 東西太多帶不走時 也就是丟掉了 07/31 14:57
oread168:我也覺得你想太多( ′_>`) 07/31 14:57
finaltrial:賣給其他想要的人怎麼會是否定,又不是燒書吃書… 07/31 14:58
LOVEMOE:我那時丟的同人誌不多 大多都是商業誌和台灣某些X版的 07/31 14:58
innctu:只要你當初不是靠爭議手法搶到 又公開表示要當傳家寶 07/31 14:58
kaouiway:我想不致於需要定義有沒有愛=有沒有錢啦,要不然一堆人都 07/31 14:59
kaouiway:只能跑去旁邊玩砂了( ′_>`),況且現實生活還是主體 07/31 14:59
innctu:沒什麼好罪惡感的呀 07/31 14:59
kaouiway:當然我也不太喜歡看到轉手商,只是,有沒有愛,自己最知道! 07/31 14:59
walter741225:就像談戀愛一樣 沒感覺就放手 還有感覺就量力而為 07/31 15:01
LOVEMOE:現在只打算身邊放自己能力所及的收藏品 有幾櫃的設定就是 07/31 15:01
LBEX:原PO只是想找個人阻止自己賣那些東西吧 07/31 15:02
LOVEMOE:出事了要跑路 馬上可送人 甚至丟掉的 不過完全做到真難~ 07/31 15:02
stan1231:你覺得自己生活重要還是這些隨時可能會消失的東西重要 07/31 15:04
oread168:推 LBEX:原PO只是想找個人阻止自己賣那些東西吧(*′ω`*) 07/31 15:05
oread168:好精闢的見解XD 07/31 15:05
stan1231:《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07/31 15:06
synparabola:看到人賣我的本子我還蠻高興的啊XD至少有人已買/願意 07/31 15:07
synparabola:去買~~~如果是直接丟垃圾桶比較令人難過 07/31 15:07
npc776:不! 別衝動阿! 再多看它們兩分鐘! 世界是美好的! 07/31 15:08
npc776:這樣阻止嗎= = 07/31 15:08
LOVEMOE:我覺得 當已經能標價時 這些收藏就遲早會被處理掉 07/31 15:08
LOVEMOE:當事人只是想慢慢來 還是快快來 的差別而已 07/31 15:09
LOVEMOE:當年很迷的涼宮小說和廢棄王女的小說 我就很想找時間處理 07/31 15:10
mepass:想太多了吧 07/31 15:14
vinex:我是覺得...同人商品本身價格也不高,為了那一點點錢 07/31 15:19
vinex:賣掉可能再買不到的本子有點... 07/31 15:19
twn65w65:...賣掉會有罪惡感的話可以用送的~ 07/31 15:22
Warheart:想賣賣不掉,才是否定吧XDD 07/31 15:25
ezaki:(賣掉):你對得起作者嗎 (送人):你這麼看不起這作品嗎 XDDD 07/31 15:26
Lovetech:同意樓上上 滯銷才是否定吧 07/31 15:29
vpmdlilty:轉手賣沒什麼不好啊!我有些同人太晚注意就沒有了。幸好 07/31 15:33
vpmdlilty:還有二手的可以找,只要不是特意要牟利我覺得都OK吧! 07/31 15:33
EYESOFDARKKE:只是覺得無力吧,現在的自己沒辦法守護過去所重視的 07/31 15:34
biglafu:尊重? 07/31 15:35
biglafu:否定? 07/31 15:35
biglafu:Get a LIFE. 07/31 15:35
langray: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曾經擁有,何須掛意? 快樂就好 07/31 15:38
TheJustice:原Po會有這種感覺已經難能可貴了,越來越多人把亂花錢再 07/31 15:55
TheJustice:賣掉當有趣,以後再買東西前想清楚就好 07/31 15:55
Arnhem:ok的 除非你想餓死 07/31 16:45
Antzzz:你想太多了吧 07/31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