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toy:如果前面的賣掉你還是過不下去 那真的也只好賣同人商品了... 07/31 14:50
→ ttoy:我相信你的收藏中一定有能讓人認同其價值的存在 07/31 14:51
→ ttoy:但是為了生活 這真的是沒辦法的事情 比幾沒價值的丟棄 07/31 14:51
→ ttoy:不如說明希望能找到認同其價值的人買下來 07/31 14:51
→ ttoy:並且好好珍藏 這才不會辱沒了那些物品!!! 07/31 14:52
推 imanikki:紅色房間耶,真懷念 07/31 14:50
→ linjaha:懷念紅房+1 但老實說 有時候賣掉是沒辦法的 每個人在不同 07/31 14:52
→ linjaha:的時期會喜歡的東西不同 像我現在就沒那麼喜歡八月社新作 07/31 14:52
推 freesaviour:為什麼賣同人商品等於否定了作者? 賣前三項就不是? 07/31 14:52
關於這部分所存在的矛盾,我自己也找不出原因而無法解釋。
為什麼賣商業作品不會有罪惡感,賣同人作品卻會有罪惡感…
※ 編輯: kimari 來自: 59.116.198.53 (07/31 14:57)
→ freesaviour:還有賣掉東西 也不等於否定自己的興趣吧 你想太多 07/31 14:54
→ freesaviour:這只是非常時期的作法 說不定你經濟恢復 又可以開始了 07/31 14:55
推 LOVEMOE:賣不掉 到最後跑路時 東西太多帶不走時 也就是丟掉了 07/31 14:57
推 oread168:我也覺得你想太多( ′_>`) 07/31 14:57
推 finaltrial:賣給其他想要的人怎麼會是否定,又不是燒書吃書… 07/31 14:58
→ LOVEMOE:我那時丟的同人誌不多 大多都是商業誌和台灣某些X版的 07/31 14:58
→ innctu:只要你當初不是靠爭議手法搶到 又公開表示要當傳家寶 07/31 14:58
推 kaouiway:我想不致於需要定義有沒有愛=有沒有錢啦,要不然一堆人都 07/31 14:59
→ kaouiway:只能跑去旁邊玩砂了( ′_>`),況且現實生活還是主體 07/31 14:59
→ innctu:沒什麼好罪惡感的呀 07/31 14:59
→ kaouiway:當然我也不太喜歡看到轉手商,只是,有沒有愛,自己最知道! 07/31 14:59
推 walter741225:就像談戀愛一樣 沒感覺就放手 還有感覺就量力而為 07/31 15:01
→ LOVEMOE:現在只打算身邊放自己能力所及的收藏品 有幾櫃的設定就是 07/31 15:01
推 LBEX:原PO只是想找個人阻止自己賣那些東西吧 07/31 15:02
→ LOVEMOE:出事了要跑路 馬上可送人 甚至丟掉的 不過完全做到真難~ 07/31 15:02
推 stan1231:你覺得自己生活重要還是這些隨時可能會消失的東西重要 07/31 15:04
推 oread168:推 LBEX:原PO只是想找個人阻止自己賣那些東西吧(*′ω`*) 07/31 15:05
→ oread168:好精闢的見解XD 07/31 15:05
推 stan1231:《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07/31 15:06
推 synparabola:看到人賣我的本子我還蠻高興的啊XD至少有人已買/願意 07/31 15:07
→ synparabola:去買~~~如果是直接丟垃圾桶比較令人難過 07/31 15:07
推 npc776:不! 別衝動阿! 再多看它們兩分鐘! 世界是美好的! 07/31 15:08
→ npc776:這樣阻止嗎= = 07/31 15:08
→ LOVEMOE:我覺得 當已經能標價時 這些收藏就遲早會被處理掉 07/31 15:08
→ LOVEMOE:當事人只是想慢慢來 還是快快來 的差別而已 07/31 15:09
→ LOVEMOE:當年很迷的涼宮小說和廢棄王女的小說 我就很想找時間處理 07/31 15:10
推 mepass:想太多了吧 07/31 15:14
推 vinex:我是覺得...同人商品本身價格也不高,為了那一點點錢 07/31 15:19
→ vinex:賣掉可能再買不到的本子有點... 07/31 15:19
→ twn65w65:...賣掉會有罪惡感的話可以用送的~ 07/31 15:22
→ Warheart:想賣賣不掉,才是否定吧XDD 07/31 15:25
推 ezaki:(賣掉):你對得起作者嗎 (送人):你這麼看不起這作品嗎 XDDD 07/31 15:26
推 Lovetech:同意樓上上 滯銷才是否定吧 07/31 15:29
推 vpmdlilty:轉手賣沒什麼不好啊!我有些同人太晚注意就沒有了。幸好 07/31 15:33
→ vpmdlilty:還有二手的可以找,只要不是特意要牟利我覺得都OK吧! 07/31 15:33
推 EYESOFDARKKE:只是覺得無力吧,現在的自己沒辦法守護過去所重視的 07/31 15:34
推 biglafu:尊重? 07/31 15:35
→ biglafu:否定? 07/31 15:35
→ biglafu:Get a LIFE. 07/31 15:35
推 langray: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曾經擁有,何須掛意? 快樂就好 07/31 15:38
推 TheJustice:原Po會有這種感覺已經難能可貴了,越來越多人把亂花錢再 07/31 15:55
→ TheJustice:賣掉當有趣,以後再買東西前想清楚就好 07/31 15:55
推 Arnhem:ok的 除非你想餓死 07/31 16:45
推 Antzzz:你想太多了吧 07/31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