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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推 laugh8562: 之前攻防他律師不是主張說 都是京阿尼消防沒做好才會死 12/23 11:23 : → laugh8562: 這麼多人 他這句話合乎他律師的邏輯啊 12/23 11:23 : → laugh8562: 他沒有亂講話啊 他這就是他律師的邏輯啊 12/23 11:24 : → laugh8562: 會死人沒錯 但是死這麼多人 是沒做好消防的京阿尼的問 12/23 11:24 : → laugh8562: 題 12/23 11:24 : 律師論點很有問題 : 消防設備的功能與作用在於降低意外發生的危害 : 懂嗎?『意外』 : 所以消防設備的設計只會針對既有物件的燃燒當量以及火載量 : 不會考慮、也無法防止人為縱火的危害 : 不會考慮、也無法防止人為縱火的危害 : 不會考慮、也無法防止人為縱火的危害 : 很重要講三次 : 就像你開車上路會保車險、強制險,但是不會保被飛機撞到的險吧? : 難道你要說開車被飛機撞到,是司機沒有注意天上有飛機掉下來嗎? 其實律師的主張是正確的 舉例來說,如果有人騎車沒戴安全帽,遭後車撞到,然後頭部著地死亡 在台灣的法律中,你騎車是要戴安全帽的 所以如果你戴安全帽可能就受傷但不會死亡。 在這次事件中,肇事者是過失傷人致死 回到原本神經病的詭辯策略 「我的當事人只是想嚇嚇他們,誰知道京阿尼消防措施太差。」 整件事情已經不可能無罪了 所以律師希望能夠把他被起訴的罪行降級 大概是這種邏輯 台灣的法律也很常有類似的見解 一開始就想殺光他們,然後殺光他們 跟 一開始只想嚇嚇他們,也許死幾個人,沒想到他們都死光了 這兩種情況在判刑上差別可大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49.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3325716.A.911.html
jalsonice: 這就看主審法官吃不吃這套 12/23 18:06
LLuthor: 安全帽的例子不好,不然就算有戴安全帽,也會被說你不是 12/23 18:06
LLuthor: 全罩加高規格安全帽,所以被撞的人也有錯。 12/23 18:06
DarkHolbach: 光嫌犯堵門就不可能用只是想嚇人這說詞了 12/23 18:07
GaoLinHua: 被告都覺得律師太扯了親自打臉 12/23 18:08
yuizero: 原本律師這麼主張被嫌犯一句話翻盤 12/23 18:08
DarkHolbach: 辯護律師好不容易想出來的辯詞,結果犯人自己推翻 12/23 18:09
Ceelo: 那安倍中槍 可以說他是沒穿防彈衣才死的嗎 12/23 18:09
Ceelo: 所以山上應該減刑 12/23 18:09
cor1os: 這麼明顯的鬼扯還要看法官怎麼想的才可悲吧 12/23 18:09
DarkHolbach: 嫌犯:「老子就是想殺人,而且本來還想選車站」 12/23 18:10
cor1os: 只要執法者有自由心證的空間,全部都會變成屎 12/23 18:10
Tads: 那安倍被殺應該可以主張隨扈太弱了 我本來只是想嚇嚇他 誰 12/23 18:10
Tads: 知道他隨扈這麼廢 12/23 18:10
Winter1525: 如果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死亡的話 應該就不會算 12/23 18:12
Winter1525: 過失致死而是謀殺了吧 12/23 18:12
Ceelo: 山上:我也不知道用水管做的土炮真的能殺人ㄚ 12/23 18:13
tony15899: 法官有可教化邏輯的話很有效啊 12/23 18:14
cklovework: 故意縱火致死於死 很明確啊 12/23 18:15
efkfkp: 「犯人:本來想在車站亂殺的但慫了」 12/23 18:19
efkfkp: 「犯人:本來以為就死幾個人,誰知道京阿尼防火這麼爛」 12/23 18:20
efkfkp: 本人證詞這麼逆天,能採信犯人沒有主觀犯意的法官估計也是 12/23 18:20
efkfkp: 逆天 12/23 18:20
DarkHolbach: 要是來台灣就可教化了,就不知道日本法官吃不吃這套 12/23 18:21
DarkHolbach: 如果那個法官判無罪就去他家放火,燒死人就說我不知 12/23 18:23
DarkHolbach: 道你家防火這麼爛 12/23 18:23
Pep5iC05893: 你是把法官當成台灣法官了嗎 12/23 18:24
noreg0393933: 在台灣不要殺法界人士就好,燒死幾百個畫卡通的都 12/23 18:24
noreg0393933: 無所謂。 12/23 18:24
Bugquan: 哪有可能直接無罪,這什麼法盲啊 12/23 18:25
spfy: 我是想知道 一直說台灣會變成可教化輕判的人 台灣到底有沒 12/23 18:26
spfy: 有類似判例阿 類恐攻死了這麼多人真的認定可教化輕判的? 12/23 18:27
hank28: 法律上的攻防不是經常看雙方怎樣鬼扯 而哪邊的說法比較能 12/23 18:27
hank28: 被法官接受嗎0.0? 12/23 18:27
Richun: 不能無罪所以盡可能的降刑責,這是辯護律師該做的事。但是 12/23 18:28
DarkHolbach: 台灣有過一審殺警無罪的啊,後來大概是被罵爆了,二 12/23 18:28
DarkHolbach: 審判17年 12/23 18:28
digitai1: 台灣刑案上造成大量傷亡的在世界刑案排行可遠的呢 12/23 18:28
Richun: 這種鬼扯一般的說法,對於大眾來說就是睜眼說瞎話。 12/23 18:28
digitai1: 這案子在日本也是數一數二的 上一個是大戰前的事了 12/23 18:29
tony15899: 高雄城中城縱火奪46命 黃格格二審仍逃死 12/23 18:29
efkfkp: 台灣經典縱火案判決非故意逃死 12/23 18:29
gunng: 判無罪的要看是什麼理由 通常是看證據是否被採信吧? 12/23 18:29
tony15899: 沒記錯的話 台灣近年只有殺死兩位警察那位判死刑 12/23 18:35
spfy: 原來還真有 12/23 18:41
tony15899: 之前撞死律師判死刑那個 最後變無期定讞 12/23 18:43
starwillow: 這叫與有過失本來就會納入刑度或賠償考量 12/23 18:48
noreg0393933: 撞一般死人,有悔意也就半年到一年。 撞死律師無期 12/23 18:52
noreg0393933: 徒刑。 12/23 18:52
yeeouo: 法官如果採信就要研究法官腦袋裝什麼了 12/23 19:00
gg0079: 撞死律師那個是故意撞的 不是一般道路的交通意外 有差吧 12/23 19:01
Pep5iC05893: 撞法律人那件就一審二審神速判死好險最高法院攔下來 12/23 19:03
Pep5iC05893: 不然就會成為第一個純車禍撞死人被判死刑的人了 12/23 19:03
beldy1202: 台灣法官吃這一套啊,我拿刀捅他只是想嚇嚇他,哪知道 12/23 19:06
beldy1202: 他會死 12/23 19:06
tony15899: 那件事撞死老婆跟律師 判定算自首減刑 12/23 19:12
dinosd2: 那件不是純車禍,犯人就是故意開車撞的,且不是在馬路上 12/23 19:13
dinosd2: 好像是在法院門口看到人出來後直接加速撞上去 12/23 19:13
Pep5iC05893: 當初在八卦看到是說以前的死刑案都是用車撞之後再補 12/23 19:45
Pep5iC05893: 刀或綁走如果死刑通過那就是第一件純用車撞死人死刑 12/23 19:45
Pep5iC05893: 啊抱歉 你該不會是在糾結車禍這字眼吧 車禍有過失有 12/23 19:50
Pep5iC05893: 故意甚至還能分直接故意跟間接故意 但車禍就是車禍 12/23 19:50
MPSS: 312563 12/23 19:53
MPSS: 今年五月的判決,燒死9人,4次判死,但都被最高發回,更三 12/23 19:53
MPSS: 審認為他想殺的人沒死,其他死的是間接殺人,改判無期,最 12/23 19:53
MPSS: 高駁回上訴,無期定讞 12/23 19:53
ert0700: 笑死,這種案子律師的功用應該是勸犯人認命吧,還想幫他 12/23 20:08
ert0700: 減低刑責 12/23 20:08
dm03: 律師的用途本來就是站在對立面爭取相對輕的判決 12/23 20:12
gametv: 撞死那個律師的案例告訴我們,要去考張律師牌,如果被殺其 12/23 20:19
gametv: 他法律人會幫我們報仇。有律師牌殺人還可以被法官”為國留 12/23 20:19
gametv: 才” 12/23 20:19
cado0824: 勸犯人認命是有病? 如果你知道這個人每次都不認真打官 12/23 20:30
cado0824: 司 12/23 20:30
cado0824: 之後還會有人敢找你嗎? 12/23 20:30
Dayton: 安倍比較像他自己業力爆炸 竟然那種爛土槍能打中 12/23 20:30
kenzoro: 睜眼說瞎話才有病吧 惡意加害還替他辯護什麼 賺這種錢 做 12/23 20:43
kenzoro: 為一個人根本都失格了 一般人誰還想跟你當朋友 12/23 20:43
ymsc30102: 縱火好像蠻容易被當間接殺人處理的 12/23 20:45
alouis: 都討論多久了還在說律師賺這種錢 難怪一堆法盲 12/23 22:08
gt24: 個人認為律師不該用職業道德來推翻法律&社會道德 12/23 23:34
curance: 幸好日本法官不是台灣法官 12/24 01:01
curance: 律師收錢辯護是他的工作,與善惡無關 12/24 01:02
curance: 但法官聖母心談教化才是真正的問題 12/24 01:03
curance: 你是要定案,不是來做善事的耶 12/24 01:03
zxc120: 關鍵是法官~律師的功用只是加強法官大人,在法庭上自以為 12/24 02:43
zxc120: 判決而已。 12/24 02:43
zxc120: 廢死是大趨勢,在大趨勢下除非犯人一心求死,不然最後免 12/24 02:43
zxc120: 死大概無法撼動。 12/24 02:43
zxc120: 台灣這十餘年印象中,好像也沒有確定死刑定讞案例吧? 12/24 02:43
xian: 縱火燒死親人那個 12/24 06:59
efkfkp: 鄭捷:我活著? 12/24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