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viora:尚書大人真機靈 06/03 18:15
推 w113353:轉彎了? 06/03 18:15
→ yaloti:白賊義:學到我真傳 真不簡單 06/03 18:15
推 if2:鄉民獲勝 06/03 18:15
噓 echomica:根本一場鬧劇 06/03 18:16
推 iamsewei:覺得不妥 停了也要被酸 繼續做也要被痠 政府真難當 06/03 18:16
→ AiManX:不知道改天會不會偷渡? 06/03 18:16
推 ironkyoater:你要合理封殺盜版有很多種方式,卻用了一個最差勁的 06/03 18:16
噓 theeht:頗ㄏ 06/03 18:16
→ saviora:政府沒有難當 而是當你有這麼多菁英公務員 06/03 18:17
推 GoodID:智財局長王美花就是DPP大律師顧立雄的太太,完全都是DPP的陰 06/03 18:17
→ taiwanlaws:好感動 06/03 18:17
推 Gretzky:因為被wiki嗆聲了,開始害怕了 06/03 18:17
噓 tomshiou:難當個屁 別提不就好了 689真該吃屎 06/03 18:17
→ sLayiNg:靠夭咧 這是鬧哪齣 06/03 18:17
推 sali921:裡面的官員真的都腦X嗎? 這種大事是不會內部討論規劃嗎 06/03 18:17
→ GoodID:謀!!! 06/03 18:17
→ firose:奧義:白海豚 06/03 18:1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113353 (134.208.49.170), 時間: 06/03/2013 18:17:52
推 HimekoInaba:說好的祭品 06/03 18:18
推 ccpz:水溫太燙了 06/03 18:20
推 bigpan:今天最值得開心的消息,網路戰爭的勝利 06/03 18:20
→ Xavy:這篇不好笑,一些糗事都沒寫 06/03 18:21
推 shadowblade:確定勝利了? 06/03 18:21
推 tsunamimk2:小心 這些傢伙總是會一直找機會試探底線 06/03 18:22
→ Xavy:不確定 06/03 18:22
→ QBian:我想沒那麼簡單 還要在持續注意 06/03 18:22
→ tsunamimk2:剛剛開記者會說放棄修法了 06/03 18:22
推 rabbit190:大概是先緩緩等哪時候出大事後在搞吧 06/03 18:22
→ Xavy:有說會有公聽會了,那次再看看 06/03 18:22
→ rabbit190:這東西需要其他大事件掩護阿wwww 06/03 18:22
推 Runna:還是要持續關注 這場戰爭沒有停止過 06/03 18:23
推 staristic:喔?!是確定了嗎?!!確定的話有跟到的板友可以寄信了 06/03 18:23
→ aulaulrul4:有人關心就轉彎 沒人關心的話就過了 哪次不是這樣=3=" 06/03 18:23
→ staristic:祭品說到做到! 06/03 18:23
推 ganbaru:幸好這次沒有被瞞天過海 06/03 18:24
推 tsunamimk2:美國憲法中堅持人民有保有武裝的自由是有理由的.... 06/03 18:25
推 enfis:還會與司法機關研討其他可行方案。 意思是說要繼續關注吧 06/03 18:25
→ tsunamimk2:修一下又弄一個sopa啊 06/03 18:25
推 wind93:太好了XD 感謝祭品XDDD 06/03 18:25
推 kusoyaya:喔耶~感謝祭品 06/03 18:28
→ kopune:GJ 06/03 18:31
推 Himetsuki:只是丟給法院而已、還不算是守到安全線 ... 06/03 18:32
推 hotaru3456:所謂的安全縣是什麼我很好奇 06/03 18:32
→ hotaru3456: 線 06/03 18:32
→ Himetsuki:(本行政黑) 搞不好法院審查也很輕鬆過關就封了 06/03 18:32
推 misy4ru3:贏了!! 06/03 18:33
→ Himetsuki:應該指定要求去送智慧財產法院 ipc.judicial.gov.tw 06/03 18:33
→ a12073311:明的不行就來暗的 06/03 18:33
→ kicca:轉彎後不過從超越SOPA變成SOPA 06/03 18:34
→ a12073311:說不定格個禮拜就悄悄通過了 06/03 18:34
→ Himetsuki:不然隨便地方法院的命令就能封了啊 06/03 18:34
推 hotaru3456:地方法院也不可能封吧 只要高等法院駁回就要重審了 06/03 18:35
推 hotaru3456:而且就現行的不是司法機構負責的嗎.... 06/03 18:37
推 hoyunxian:接下來就要圖書館戰爭了 06/03 18:38
→ theyolf:記得現在一堆東西都是悄悄通過的 搞不好先安撫 私底下還 06/03 18:40
→ theyolf:是偷偷再作 06/03 18:40
推 belion:趁臨時會,忽然插進去,就通過了.. 06/03 18:43
推 kkyyk:祭品先別兌現....搞不好他只是在等風聲過了之後就...(? 06/03 18:43
推 hoyunxian:政黑版版主還在那說不相信司法就給我去革命咧 06/03 18:46
→ a12073311:他現在說 不推動行政權封鎖 06/03 18:47
→ a12073311:說不定潛台詞是 改推動黨權封鎖 06/03 18:47
→ hoyunxian:問題是這根本是出發點就有問題了...... 06/03 18:47
→ hoyunxian:出發點就有問題的法律怎麼可能做出正確的判例...... 06/03 18:49
→ Gunslinger:怕是煙霧彈 現在wiki和PTT都行動了 在其他聯署剛開始時 06/03 18:49
→ Gunslinger:就藉此新聞撤銷其連署力道 嗯... 06/03 18:50
→ Gunslinger:畢竟政府重大政策悄悄來也不是第一回了 06/03 18:50
推 ncyc:有人以為這件事情只是突然想起,孰不知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 06/03 18:52
→ ncyc:已經默默跑了兩、三年的時間了。 06/03 18:52
推 chungyiju:持續關注為妙 小心來陰的或睡一覺風雲變色 06/03 18:53
→ ncyc:現在這件事情不過是回到過去而已 06/03 18:54
→ ncyc:侵權與盜版網站根本繞不過憲法第二十三條的社會秩序,最多是 06/03 18:54
→ ncyc:法益與比例原則的均衡 06/03 18:55
推 qk2007:推"睡一覺風雲變色" 那群"民意"代表們不可信 06/03 19:03
推 ken80117:樓上不能這樣理解憲法,23條最重要的是「所必要者」,而 06/03 19:03
→ ken80117:非那四個事由,因為所有自由係先保障,始談侵害有無違憲 06/03 19:05
推 ncyc:敢問權利人著作權的財產權要不要保障? 06/03 19:10
→ ncyc:反對者可以主張憲法12條,贊成者也可以搬出憲法15條 06/03 19:11
→ hoyunxian:與其說到底該不該保障,我覺得問題是出在執行的方式 06/03 19:12
→ hoyunxian:智財局要幫應該是要幫那些來投訴的「著作權人」 06/03 19:12
→ hoyunxian:向該侵權網站所在的國家提出訴訟並在過程中繼續幫助他們 06/03 19:12
→ hoyunxian: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摀住眼睛耳朵假裝自己看不到也聽不到 06/03 19:13
→ hoyunxian: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06/03 19:13
推 Doracacazin:該動筆了 不管是不是假議題 都謝謝有參與聯署的朋友 06/03 19:13
→ babylina:可惜政府不可能吃飽沒事幹幫人跑去國外打官司Orz 06/03 19:14
→ ncyc:對這件事情有興趣的版友一定要注意電信法第九條會怎麼修正 06/03 19:14
推 godivan:那條的內容是? 06/03 19:15
推 fighter06:感覺上 他們還在想其他招 06/03 19:15
→ ncyc:蕭雄淋律師的部落格,基本上有把電信法第九條各方修正草案與 06/03 19:17
→ ncyc:爭議點出來;真要講的話,遮蔽DNS可以被理解為"其他適當方式" 06/03 19:17
推 ken80117:我沒有說著作財產權不保障,而是違憲爭議的重點從來都是 06/03 19:25
推 barbossa:簡單說 他們還在玩....對民眾而言惡夢還沒結束 06/03 19:25
→ ken80117:比例原則下的均衡,怎麼能說是「最多是」呢? 06/03 19:27
推 ncyc:現行電信法第八條: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 06/03 19:28
推 lnceric008:不轉彎要罵 轉彎也要罵 整天罵就好啦 06/03 19:29
→ ncyc:,電信事業得停止其使用。--看到前段沒? 06/03 19:29
→ aulaulrul4:提出這種法案本來就該罵了 管他轉不轉彎.... 06/03 19:30
→ ncyc:每一條法律提出都是保障"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 06/03 19:30
→ barbossa:第八條那是針對提供者還是針對其他人? 06/03 19:31
推 ken80117:所以才說那四個事由遠不如「所必要者」重要啊...... 06/03 19:34
推 ncyc:可以理解為網站架設者,但是遮蔽DNS就是他們用來阻斷其使用電 06/03 19:38
→ ncyc:信的"其他適當方式"。 06/03 19:38
→ ncyc:電信法修正一直不認為要求ISP業者阻擋接觸該不當內容是問題 06/03 19:40
→ ncyc:就像這次鬧出來的軒然大波,如何認定內容才是電信法修正爭議 06/03 19:41
推 barbossa:也只能說 不是這次鬧成這樣 沒注意到原來已經偷渡很多 06/03 19:42
→ barbossa:沒注意到不代表偷渡是對的 已經被偷渡的要怎麼挽回 06/03 19:43
→ barbossa:那是另一個問題 其他適當方式 沒遇到定的這麼曖昧 06/03 19:45
→ barbossa:說實在也不能說什麼 06/03 19:46
推 ncyc:法律通常會給予主管機關解釋空間,定得太死只會造成適用困難 06/03 19:46
→ barbossa:然後電信法能規範到架設在國外的嗎 06/03 19:51
→ hoyunxian:我在政黑還被罵不懂法律實務咧...... 06/03 19:52
→ hoyunxian:雖然我確實也不怎麼懂就是了 06/03 19:52
推 ncyc:就目前來看,我覺得現行電信法根本沒有想到網路發展一日千里 06/03 19:54
推 godivan:法律本來就訂得很曖昧 訂的太明確就容易有走漏洞的空間 06/03 19:54
→ barbossa:如果僅是國內法 對侵權行為的其他適當方法是阻擋DNS 06/03 19:54
→ godivan:例如說著作權法有一次修法是明確規範什麼叫做合理使用 06/03 19:55
→ godivan:結果發現這個明確下有漏洞 之後就修掉這個明確規範 06/03 19:55
→ barbossa:那主管機關全部人可以去切腹了.....這有笨到 06/03 19:55
推 ncyc:現行電信法對於網路只管到國內的ISP業者程度,所以修法才會想 06/03 19:58
→ ncyc:加上一項讓ISP業者阻斷非台灣法院管轄範圍之網站的接觸 06/03 19:59
推 lnceric008:提法案也要罵 不提法案也要罵 整天看報紙就好啦www 06/03 20:19
→ henrytsai:提這種腦殘法案被噹爆剛好而已 06/03 20:28
→ henrytsai:hoyunxian就放寬心吧 政黑只有顏色沒有是非的 06/03 20:30
→ barbossa:真要說不是法條落後 而是官的腦袋 他們感覺上.... 06/03 20:38
→ barbossa:好像搞不清楚ISP DNS IP這些在網路連線上扮演的角色 06/03 20:39
推 ncyc:我看過一篇文章,其實點出一個問題:智財權雖是財產權的一種 06/03 20:40
→ ncyc:,不過網路發展卻讓智財權的性質不能完全用傳統財產權的觀念 06/03 20:41
→ ncyc:來加以保護,最後才會釀出這次修法的風波 06/03 20:41
推 buehrle:不用想太多 這次就是馬英九政府用智慧財產權當理由想查禁 06/03 21:55
→ buehrle:言論自由 06/03 21:56
推 wht810090:智財局修法的事情是煙霧彈,事情還有更新的發展 06/03 23:55
推 Trionychidae:注意國安法! 06/04 01:02
推 LissiLicht:其實比較想知道影響推動這個法案背後的利益團體是哪些 06/04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