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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komataOkay (u)》之銘言: : 兄妹太近了 : 堂表兄弟姊妹做愛的我聽過很多案例 : 像我大學室友就和他表妹交往 : 但沒有給他們家裡人知道 : 台灣現在禁止五等親結婚 : 太苦了== : 明明在國外很多地方是合法的 我比較好奇的一點是,台灣表兄妹不能結婚的社會風氣觀感,是如何形成的呢? 因為中華民國民法,民國19年在中國那邊制訂的時候,是允許表兄妹結婚的。 民法對於近親結婚之限制,於民國19年12月3日制定民法時,第983條原規定:「與左列親 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同者。但 旁系血親在八親等之外,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不在此限。三、旁系血親之輩分相同 ,而在八親等以內者。但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前項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 後,亦適用之。」 這也合乎當時民情,因為中國漢族傳統只有同姓不能結婚 例如三國時陳矯本來姓劉,被過繼到舅舅家,又回頭娶本族姓劉的女子, 所以被徐宣在朝廷上公開指責,曹操還要特別幫他下令開脫: 矯本劉氏子,出嗣舅氏而婚於本族。徐宣每非之,庭議其闕。太祖惜矯才量,欲擁全之, 乃下令曰:“喪亂已來,風教雕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自建安五年已前,一切勿論。 其以斷前誹議者,以其罪罪之。 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表兄妹結婚例子,應該是陸游和唐婉, 雖然也有人認為他們不是表兄妹,但是被傳說而且當成感情堅貞的例子, 可見傳統民情並不反對表兄妹成親。 當時台灣還在日本統治下,日本本來就不反對表兄妹成婚, 所以民情應該不是在那時候轉變的。 現在表兄妹不能成婚的法律,是在民國74年修法時改的。 說是因為優生學上的考慮。 嗣基於優生學之考慮,於民國74年5月24日修正為:「與左列親屬,不 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及旁系姻親之輩分不相同者。但旁系血 親在八親等之外,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之外者,不在此限。三、旁系血親之輩分相同,而在 八親等以內者。但六親等及八親等之表兄弟姊妹,不在此限。前項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 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 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於民國87年5月28日再修正為:「與左列親 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 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 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 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故依現行(民國87年5月28日修正條文)民法第983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六親等以內表 兄妹,一律禁婚;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表兄妹,輩分相同者,則可以結婚, 不受限制(來源https://www.lawtw.com/archives/306455)。 那麼在民國74年,是因為怎麼樣的社會風氣, 促成這樣修法的轉變呢?當時優生學在社會上或是在國會中,大力宣導, 以致於促成這次的修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73.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88442998.A.529.html
goodgodgd: 也是因為經濟發展都市化才推得起來吧,以前農業社會大 07/04 12:08
goodgodgd: 家族,可能整個村莊彼此都有點血緣關係 07/04 12:08
blargelp: 這種法律寫法,怎麼看起來像是特別為某人想娶表姊妹特別 07/04 12:09
blargelp: 開的啊 07/04 12:09
blargelp: 八等很遠欸 結果開個五等的特例 07/04 12:09
s2637726: 都是怕別人的妹妹被哥哥幹走掰出來的謊言 不然從小到大 07/04 12:13
s2637726: 瘋狂做愛形狀都固定了 跟妹妹會覺得噁心的都是被洗腦成 07/04 12:13
s2637726: 功的 07/04 12:13
Irenicus: 74年政府說要幹嘛就幹嘛吧 07/04 12:14
eva00ave: 獨裁政權時期誰管你那麼多啊 07/04 12:19
LOVEMS: 婉君表妹呀 07/04 12:20
LOVEMS: 最早是54年的電影 過了20年的受眾有能力想幹什麼不意外吧 07/04 12:22
gfabbh: 74年的婚姻法修法,民間輿論的作用也是有的。 07/04 12:33
Amo1992: 有六樓這種言論,好像立法也不太意外了 07/04 12:41
jason222333: 優生學例子 07/04 12:48
jason222333: https://bit.ly/3NEetzn 07/04 12:48
※ 編輯: chordate (36.226.173.28 臺灣), 07/04/2023 12:57:15
hcym9: 以前八等親真的有夠遠的,可能有同一個曾曾祖父就不能結婚 07/04 13:03
hcym9: 現在六等大概是同一個曾祖父不能結婚 07/04 13:05
YomiIsayama: 如果是為了優生學,沒理由堂不行表卻可以吧 07/04 13:14
YomiIsayama: 要做就要統一 07/04 13:14
miyazakisun2: 可能民法修正前大量畸形兒一直出現 07/04 13:55
carllace: 古代就認為父親那邊的血統才會傳承下去吧 07/04 18:32
w3160828: 民法修正前畸形兒應該比現代少 07/05 15:57
w3160828: 一堆化工吃太多畸形產前檢查被流掉的 07/05 15:57
dz01h: 晚婚大齡孕婦跟食品添加劑不知道誰的影響大 07/05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