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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判給母親加贍養費是古早時代的社會平衡 是考慮全職母親離了婚一無所有 無論東西方都是偏這樣判決的 跟法律本身關係不大,是家庭之於社會上的影響 所以才會出現就算拚給父親,女方也不用給贍養費 不過現在也很少全職母親了啦 有時候夫妻雙方薪水、財產差不多 除了小孩的意願外真的很難判 我不是法官啦,但有沒有可能 大部分的法官放棄思考直接沿用舊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4.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0455934.A.27B.html
LOVEMS: 一定會看財力拉 其他大概加減看 07/27 19:07
HatomiyAsuka: 台灣跟日本都不是砍財力,因為父親通常都比母親有 07/27 19:15
HatomiyAsuka: 錢的統計太多了,可是還是一樣從母... 07/27 19:15
HatomiyAsuka: *看 07/27 19:16
leamaSTC: 樓上那就是看財力的意思啊 07/27 19:19
leamaSTC: 有看懂原PO講的意思嗎 07/27 19:20
HatomiyAsuka: 贍養費跟扶養費不同東西,台灣是可以不用付已經判 07/27 20:22
HatomiyAsuka: 定非親生子女的扶養費的,當然孩子直接跟母親;日 07/27 20:22
HatomiyAsuka: 本是不管,只要一年內沒提起親緣訴訟,法律上男方 07/27 20:22
HatomiyAsuka: 即為孩子父親,就算離婚判決女方應該要付贍養費, 07/27 20:22
HatomiyAsuka: 你還是要付孩子的扶養費 07/27 20:22
Luvsic: 最近報導者才有專題在講家事法庭,有空可以去讀讀,也有 07/27 20:34
Luvsic: 在podcast訪談家調官 07/27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