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_Ch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7645 16 2/28 LOVEMOE □ [閒聊] 要用什麼樣的工具抄出來 就變自己的產物 文章代碼(AID): #1FJ7455R 作者: LOVEMOE (love) 看板: C_Chat 標題: [閒聊] 要用什麼樣的工具抄出來 就變自己的產物 時間: Tue Feb 28 14:15:29 2012 我突然想起一個 好像拿無敵鐵金鋼當神像還是什麼 就變成自己的作品的事件 基本上 我的感想嘛~~~ 反正不是好話就省略吧 我以前有照自己組合起來的鋼彈模型的照片 也有潑在網路上面 雖然我沒有獨特的塗裝 因為做的不怎麼樣 組出來的成果瑕疵部分還蠻多的 正因為反映了我不成熟的技術 照片本身我還是可以說那是我的作品 雖然鋼彈是日昇社的 模型是原型師的 ANSI圖 如果做的是原創圖的話毫無疑問是該作者的作品 那引用別人的圖的話 先不管我怎麼想 這個版之前已經判決算作圖的人的作品了 好像是說技術啦 程式碼啦 什麼的 所以有這種結果 那我就想了 那還有什麼引用別的作者的作品 轉換後就能當自己的作品 還能在文章內加註不能轉載的手段呢 譬如說 1.油畫化 把別人的作品自己畫成油畫 2.原子筆 (鉛筆 把別人的作品自己畫成原子筆畫 (鉛筆 3.點圖軟體 把別人的作品自己畫成點圖 4.繪圖軟體 把別人的作品自己畫成電子畫 5.板畫 把別人的作品自己刻成板畫 6.拼圖 我不知道該作品方式的正式名稱 簡單的說就是用一大堆照片或小圖當點 拼出來的巨大圖案 7.照相機 把別人的作品自己照成照片 8.雕刻 把別人的作品自己刻成雕刻 9.刺青 把別人的作品自己刺成刺青 嗯 真難想 以上打出來的應該都是要有一定所謂技術性吧 還有什麼我沒想到的 請建議一下 -- 活到這把歲數了 終於發現自己是真心喜愛女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42.64
asdfg0612:不覺得這樣都沒包含到自己的風格嗎 ( ′_>`)? 02/28 14:16
asdfg0612:我比較傾向於用自己的風格畫出類似的動作當練習XD 02/28 14:17
xxx60709:事實上是都有問題,只是沒人抓 02/28 14:17
Xavy:同人都要死光啦 02/28 14:18
kopune:痛車/痛筆電.......等等 02/28 14:18
xxx60709:沒事不代表沒違規 02/28 14:18
zwolf79322:同人除了二創外也有原創的啊XDa 02/28 14:19
QBian: 比方說屋頂之類的... 02/28 14:20
x2159679: 30歲正太之類的... 02/28 14:21
biglafu:Warhammer 40000 官方鼓勵同人二創 02/28 14:21
biglafu:(玩家自己設定部隊背景故事和塗裝) 02/28 14:22
tonyxfg:單純就原作者沒發現/懶的管而已,真要抓的話通通會死光光 02/28 14:22
Xavy:樂高積木 02/28 14:22
tonyxfg:沒錯 02/28 14:22
hank780420:實際上這些說到最後都是原作者意願最大 02/28 14:22
hank780420:人家無所謂你在旁邊幫他們喊熱也有點.... 02/28 14:23
tonyxfg:當然,如果你能把漂亮女角的圖拿來稍微改造,最後成品是一 02/28 14:25
tonyxfg:隻黑色大機器人,我想原作者應該也不會說你抄襲 02/28 14:25
xxx60709:我只想說,不要把方便當隨便 02/28 14:26
xxx60709:原子小金剛X米老鼠 02/28 14:26
xtxml:結論: #1E_VOF6r 02/28 14:27
LOVEMOE:我還以為這篇一看就知道在說反話了 = = 02/28 14:28
Xavy:所以你到底想說什麼呢? 02/28 14:29
x2159679:不懂QAQ 02/28 14:31
biglafu:x21秀秀 02/28 14:31
hollynight:這就叫重製阿 著作權法中是有包含重製的規範 02/28 14:34
arrakis:"合理範圍"是一個很大的灰色地帶... 02/28 14:35
Reficuly:6好像是叫蒙太奇/相片馬賽克 02/28 14:37
veloci85:沒記錯的話重製的產物本身也有自己的著作權,這和它是否 02/28 14:40
veloci85: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權是獨立兩回事 02/28 14:41
killord:臨摹之後完全看不出來跟原作的關聯就是自己的東西嘍! 02/28 14:44
hank780420:原PO是想要版主對這類灰色地帶的東西採用積極禁止的方 02/28 14:45
hank780420:是管理吧....看之前推文內容我猜是這樣 02/28 14:45
probsk:讓作者高興就是二創,不高興就是侵犯著作權 02/28 14:51
arrakis:@hank780420: 請見板規4-3-2 02/28 15:07
arrakis:有既定窗口的情況下,我們完全不建議把板務意見發在C_Chat 02/28 15:08
arrakis:順便再說一次: 板務意見請往C_ChatBM 02/28 15:09
shinome:把著作財產權跟人格權拜一下咕狗就會懂了 02/28 16:35
Leeng:我猜你是剛被水桶 02/28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