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84 5 2/28 wohtp R[閒聊] 要用什麼樣的工具抄出來 就變自己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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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htp (PT)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要用什麼樣的工具抄出來 就變自己的產物
時間: Tue Feb 28 17:33:36 2012
美國著作權法有個觀念叫「fair use」,指社會大眾可以合理
使用他人著作的權利。
除了這邊大家都很熟悉的新聞、學術、評論之外,另一個範圍
是parody。這個字在中文沒有相應的詞彙,只好比較繁瑣的翻
譯成「詼諧諷刺式的仿作」。或者讓我給一個大家一聽就懂的
例子:南方公園。
南方公園惡搞別人從來不徵求當事人的同意,也不會閃閃縮縮
把關鍵字-嗶-掉或是把頑侍的頭打馬賽克這種。為什麼這種節
目還能活得下來?至少在惡搞著作權物的部分,美國的法律站
在他們那邊!
(人在北美的板友可以注意一下,Comedy Central的節目每次
都玩很大。)
我所知道的例子還有The Bore Of The Ring這本小說,惡搞的
對象當然是LOTR。在amazon.com上面可以看到這本書的版權頁,
完全沒有任何授權聲明。
其他的判例請自行移駕英文維基的fair use。其中一個比較有
趣的是「The Wind Done Gone」這本小說。基本上它抄了「飄」
的整個故事,人物名字一個都沒變,但是主角視點從白人變成
了黑奴。作者沒有取得授權,然後就挨告了。「飄」著作權持
有者聲請阻止這本書出版的禁制令,遭美國上訴法院否決,然
後兩造庭外和解。
上述例子的二次創作全部都是商業出版品。
以美國法例來看,日本式的同人二創不見得全部都是違法的。
因為是美國施壓日本通過更嚴峻的著作權保護措施,所以拿美
國法律來看日本同人不是完全風馬牛不相及...
有趣的是,日本對著作權的觀念似乎比美國還要更上綱一些。
同樣以維基來做例子。我要給一套漫畫、或是一個架空人物建
條目,這個應該是落在報導評論的範圍內。因為維基本身不賺
錢,也不太可能有人看了條目就覺得滿足不去看作品本身,所
以著作權人也很難主張有什麼損害。
那我可不可以放上第一集的封面,或是該人物的官圖?
英文維基將此視作合理使用。因為
1) 引用的份量實在不多
2) 要辨識一本書當然是用封面,要辨識一個角色當然用官圖,
難道還有其他無著作權的材料可以用不成?
但是你在日維基上看不到一張圖。日維基社群以放圖有侵權疑
慮而全面禁止。
另一個例子,在漫畫裡面,要是有個角色哼了一句現實中的歌
曲,即使只是短短一句五個八個字,JASRAC就來向你要錢了。
這以西式「合理引用」來看是匪夷所思的。
所以,就算是侵害著作權在日本成為刑事罪,把同人二創搞垮
的是到底美國人還是日本人自己,還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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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talfinally:專業推 02/28 17:41
我不專業,只是個會用google的鄉民。
希望有真正的專業人士出來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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