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englap:更凶惡: 憲法是管政府的, 知識產權法是管你和我的. 11/04 09:48
推 rockmanx52:基本上 歐美有不少人認為"二次創作"是剽竊行為... 11/04 09:52
→ rockmanx52:看之前羅琳掃哈利波特二創物的事件就知道了 更不用講 11/04 09:52
→ rockmanx52:總部位於LA的某D社(這間至今仍只允許一個二次創作者) 11/04 09:52
推 raincole:搞不清楚狀況 11/04 09:59
推 gishfour:這樣的話一些商業作品放別人梗的也全都犯法了 11/04 10:00
推 ysanderl:為了簽訂TPP 該國家的法律也得跟著改..國家怎麼自己解讀? 11/04 10:01
推 chenglap:當你看到美國的訴頌時, 你會發覺很多一直以為尋常的行為 11/04 10:02
→ juunuon:下面的保護知識產權就像憲法一樣,要怎麼解讀看米國 11/04 10:02
→ chenglap:都是可以被告, 還有可能被判輸的. 11/04 10:02
→ juunuon:EX:把貓狗放入洗衣機 結果死了 洗衣機公司被告 11/04 10:03
→ tsunamimk2:使用別人的梗並不ㄧ定犯法 所以大家才要養律師買專利 11/04 10:03
→ long20201:J大的判例,在台灣的話是把貓狗丟入洗衣機的人有事 11/04 10:04
推 bladesinger:你真的搞不清楚智慧財產權被歐美用到哪種兇惡的地步 11/04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