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labear:簡單的說就是作者本身拿到的$$的差別 買斷比較高 沒未來 11/04 21:03
→ godivan:所以我就說要看各個作者跟出版社怎麼談的 11/04 21:06
→ godivan:一旦被買斷 不好意思你是創作者但你沒有著作權一樣GG 11/04 21:07
→ chenglap:創作者初期太貧窮, 所以很容易就被賤買. 11/04 21:07
→ chenglap:當你連水電費都交不出來時, 你很難和財團做公平談判. 11/04 21:07
→ godivan:這世界本上來就這樣...你忍不下去你就先輸了 11/04 21:08
→ godivan:談判的秘訣就是誰先受不了就是誰輸掉 11/04 21:09
→ chenglap:弱肉強食這種事情, 實在沒必要用法律去強化之. 11/04 21:10
我想講的是
著作權法本身是保障著作者(因為著作者想當然爾就有著作權)
但是大家會有保障企業而不是保障著作者的錯覺
關鍵不在著作權 而是著作權可以轉讓
講白一點,著作權法保障的是誰有著作權的人
→ chenglap:談判不是技巧問題, 是環境問題. 11/04 21:10
→ chenglap:創作者和財團的談判, 是城下之盟. 11/04 21:10
→ chenglap:這倒讓我想到一個遊戲公司, 他們做的遊戲很爛. 11/04 21:10
→ chenglap:可是他們的合約可是對創作者很好. (是哪個我就不說了) 11/04 21:11
→ godivan:買賣土地也是一樣阿..地主和仲介誰先受不了誰就輸了 11/04 21:14
推 cloud7515:作者拒絕買斷對出版社來說沒啥影響…大不了不買 11/04 21:14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11/04 21:17)
推 chenglap:創作者多數內向, 和老謀深算的生意人槓上, 當然鬥不過. 11/04 21:17
所以結果還是因為商業行為問題而已....跟著作權法沒啥關係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11/04 21:19)
→ kpier2:聽起來感慨良多阿~ 有點嗎? 11/04 21:19
→ chenglap:現在這樣大家相安無事, 但不要再把界線壓過來. 11/04 21:21
推 kiddingsa:同意這篇 動畫商業行為的品質和數量並不會受同人影響 11/04 21:21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11/04 21:21)
→ deepmilk:所以到底是要表達什麼啊@@" 11/04 22:12
推 b2209187:但說實話,很多文章當初根本作者也不覺得會大賣 11/09 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