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93 311/05 greydust R[新聞] 同人誌的末日?漫畫二次創作恐成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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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eydust (灰)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新聞] 同人誌的末日?漫畫二次創作恐成公訴罪
時間: Sat Nov 5 00:30:48 2011
※ 引述《sket119 (戴草帽的章魚)》之銘言:
: ※ 引述《m3jp6cl4 (幽狄)》之銘言:
: 我想知道這對V家的影響
: 意思是說以後P主發表新曲只能放原創插圖,
: 不能出現V家角色嗎?
我對法律不熟, 不過只要你有拿到授權的話, 就算是公訴也動不了你.
現在台日中韓的同人
作者基本上沒授權, 但是作者也不會去抓你, 簡單說就是默許.
很多人提到東方的情況, 我記得神主好像有用某種授權讓大家可以自由二創
但我跟東方也不太熟, 請求熟的人補充
至於V家, V家的軟體就我很久以前看過的協議書的印象
作出來的曲子權力是屬於創作者所有的.
也就是說你買了初音這套軟體, 用這套軟體唱了一首歌, 這首歌就是你的.
當然如果你跑去用リン唱同樣這首歌, 那你就侵權了, 除非你也有買リン.
但是肖像我就不知道了, 我壓根沒去注意過這問題...
其他的創作用軟體比如說RPG Maker, 幾乎都是用這種授權.
這些你做出來愛拿去賣拿去燒拿去讓人下載, 都不會有事.
再來回到美國
美國也是有類似的情況的, 以我最熟的來說, 就是Blizzard.
基本上Blizzard提供的東西還蠻廣泛的
從對裡面的人物進行創作. 所以可以畫同人, 寫同人故事, cosplay
到可以用他提供你的素材來作網站.
我是沒去仔細檢查能不能賣就是了, 但我相信應該是可以,
因為這次的Blizzcon就有韓國人跑來發放韓國畫的同人誌了.
所以說, 不會發生警察到Blizzcon把那些cosplayer全部打包回去的蠢事.
回到主題, 簡單的說從告訴乃論改成公訴
這部份對同人的一個影響就只是"官方有無授權", "授權範圍到那"
也就是說根本就不會發生神主一天到晚被傳喚去作證的事, 因為他早就開了授權
但是會發生你畫一個作者忘了開授權的同人, 結果被無聊人士一狀告上法院的事
第二個影響應該是要列進刑法裡吧 (印象中有看到這段)
至於刑和民法差多少就不是我這個法律不熟的人可以講的了
至於影響文創.. 我是覺得跟要把智財改成公訴一樣有點走太遠了啦.
畢竟一來現在的同人市場也不是真的都在做"同人", 也是擁有相當程度的原創作品.
二來官方有開授權的話也是沒什麼關係, 也就是至少東方一派會保留下來
三來是現在的同人市場本質上就只是另一個商場而已, 有利益就會有政治
今天就算美國不介入, 明天也會有無聊的政客介入
倒不如趁這次的外來的刺激, 好好的將同人市場這個灰色地帶整理一下
讓所有的作家也好買家也好可以更安心的做創作
對同人市場可能會比較有利
比如說促成日本一次創作者廣泛的將自己作品的授權提供給二創
那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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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5.63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05 00:31)
推 sket119:不是的,我知道曲子不會有事,我想問的是PV是否能畫初音 11/05 00:32
嗯, 我發現我看錯問題了
肖像的問題我是真的沒去注意就是了, 改天查查看
→ utat:上次聽過miku唸佛經... 11/05 00:32
推 a2935373:我一直覺得這類商業行為用刑法來規範很要不得 11/05 00:33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05 00:34)
推 juunuon:恁祖媽唱歌呼你聽~~ 11/05 00:39
推 KIWAMI:一堆黃鼠狼來整治會變有利..好傻好天真ww 11/05 00:57
→ winger:bZ 好像不許有商業行為 11/05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