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lovptt: 應該算動用私刑,或是聚眾鬥毆,可是鬼根本不是人,所以 05/22 17:30
→ ilovptt: 其實算破壞遺體 05/22 17:30
推 newgunden: 那時候砍人都不見得有事了 05/22 17:31
推 a7569813: 可是遺體拿刀來砍你,你只是砍回去,也算一種自我防衛? 05/22 17:32
推 ihero: 那也只是自我防衛變緊急避難而已 05/22 17:33
推 gunng: 鬼不是法律保護的主體 當然不適用法律 05/22 17:35
推 h75311418: 想成民間自組的除害團體就對了 05/22 17:35
→ gunng: 比喻成熊之類的野獸還可能比較合理 05/22 17:36
推 sectionnine: 不過明治就有廢刀令了,他還是更晚的大正,帶刀走在 05/22 17:36
→ sectionnine: 路上早就違法了XD 05/22 17:36
推 obeytherules: 緊急避難 05/22 17:40
推 Nightbringer: 帶刀違法沒錯,無限列車那時還有跑給警察追 05/22 17:42
推 sectionnine: 神奇的是民眾好像都不會恐慌...XDD 05/22 17:43
推 kaitokid1214: 台灣民眾看到+9拿著槍打完兩排子彈也是沒人恐慌阿 05/22 17:45
推 magamanzero: 要論史實不是應該從內褲開始? 05/22 18:32
→ haoboo: 鬼滅有出現過內褲嗎 05/22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