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omleika:比如說,不要賺錢作慈善事業? 05/26 18:23
→ doomleika:沒有營收就沒有損失,真棒 05/26 18:23
→ hydra6716:那商譽幹嘛要有價值? 05/26 18:23
→ hydra6716:我只不過是商標跟你很像 我賺的錢又不是你賺的錢 05/26 18:23
→ hydra6716:你沒賺到的錢怎麼可以拿來告我說我侵權? 05/26 18:23
→ hydra6716:自己吃不吃得下去跟"你用我的東西吃餅"是兩回事 05/26 18:24
→ hydra6716:真的要把會計跟經濟重新看看 05/26 18:25
→ SCLPAL:這樣的前提是:市場一定有你手上正版的盜版,你要跟他打 05/26 18:26
→ SCLPAL:但前置問題是為何會有盜版在市場?市場機制還是要在合法下 05/26 18:28
→ kawo:這種言論已經扯到我不知道是反串還是他媽的真的這麼想了.... 05/26 18:30
→ ssarc:商譽有價值的前提是他被收購的時候才有商譽的價值存在 05/26 18:31
推 Kavis:這言論其實是血淋淋的事實 05/26 18:31
→ SCLPAL:不管法律的話,那就大家都無本生意就好,我搶你的東西來賣,讚 05/26 18:31
推 roea68roea68:這言論本來就是事實.. 沒人說這是對的 可是是事實 05/26 18:32
→ ssarc:拿商標說人家侵權是無限上綱,像不像都是你說了算 05/26 18:32
→ roea68roea68:怎麼會有人覺得是反串? 05/26 18:32
→ hydra6716:商譽 商標 智慧財產 在法律上都有他的價值 05/26 18:32
→ ssarc:另外,客人都是這種想法,你想堅持還是妥協就看囉 05/26 18:33
推 potionx:法律上能做就是提告然後假扣押,先把東西扣住再來後續吧.. 05/26 18:33
→ ssarc:照理來說,免費的商城遊戲根本不該存在,現實是,月費已死 05/26 18:33
→ kawo:這言論活脫就像個詐騙成功然後上網高調炫富的白目呀 05/26 18:34
→ kemeko:偷竊人家的東西來賣就已經違法了 不能說如果我沒偷來賣 05/26 18:34
→ kemeko:你的東西根本賣不出去 這根本是歪理啊XD 05/26 18:34
→ kawo:是事實 但是我沒有想到有人白目成這樣 真的不是反串? 05/26 18:34
→ shamanlin:啊他就覺得無形的東西不是錢,所以盜版不算偷啊 05/26 18:35
→ ssarc:恩,那被偷的也不能說如果沒被偷一定賣得掉囉 05/26 18:35
→ ssarc:無形的東西是資產,問題不再於他會不會被盜版,在於怎樣能 05/26 18:36
→ hydra6716:不管賣不賣的掉,在法律跟會計上計算因侵權造成的損失 05/26 18:36
→ hydra6716:本來就是基本...。 05/26 18:36
→ kemeko:如果人家一開始根本就不想賣你呢? 05/26 18:36
→ kcsmart:BZ因D3招牌敗壞,但因有效防盜版,外掛幣商想賺錢被封號都 05/26 18:36
→ shamanlin:你只是假裝認為那是資產,如果你真認為無形的東西是資產 05/26 18:36
→ ssarc:吸引客人掏錢去買他(覺得他有買的價值,商城遊戲精髓) 05/26 18:36
推 siyaoran:被偷的東西在被偷以前是沒人要的東西這才是問題所在 05/26 18:36
→ hydra6716:去討論他"市場有沒有這麼大" "你根本賣不掉" 05/26 18:36
→ hydra6716:之類的都是無理取鬧。 05/26 18:36
→ shamanlin:那你在盜版(偷)的瞬間,就已經造成廠商的損失 05/26 18:37
→ ssarc:他不想賣我那我買盜版也不甘他的事啊 05/26 18:37
→ shamanlin:所以講那麼多,從根本上就是認為無形免費,偷盜無罪 05/26 18:37
→ kcsmart:要付錢再買帳號,這就是有效防盜版的利益,不會防就等被EA收 05/26 18:37
→ kcsmart:購 05/26 18:37
→ kemeko:你盜取別人的東西圖利就已經構成犯罪了 跟東西原本是否賣得 05/26 18:38
→ kemeko:出去沒關係 05/26 18:38
→ siriya:D3是因為他有那個品牌價值 不然你看看以前用星之力防盜版的 05/26 18:38
→ siriya:公司有因為盜不了就活很好嗎? 還不都死光了 05/26 18:38
→ hydra6716:就說那是消費者(違法者)自以為是自慰的腦補 05/26 18:39
→ ssarc:我不想提道德,因為那是無解,我介意的是如何在承認這事實 05/26 18:39
→ doomleika:「我們只是變出新的,你沒有損失啦。」 05/26 18:39
→ hydra6716:實際上站在公司跟創作者的立場,那些損失都是應計 05/26 18:39
→ hydra6716:學過一點基本會計就會知道,計算這些損失根本沒啥不對 05/26 18:39
→ ssarc:的前提下想辦法賺錢。一句話,防堵無效、不想賣不可能 05/26 18:39
→ shamanlin:事實就是如果你認為無形的也能算資產,在你盜拷而沒付費 05/26 18:39
→ hydra6716:承認這事實跟這篇根本無關,這篇的內文就是無理取鬧 05/26 18:40
→ SCLPAL:你講的買賣論或許沒錯,但是犯法就要考量到懲罰問題 05/26 18:40
→ shamanlin:的那瞬間你就是偷,跟他賣不賣的出去一點關係都沒有 05/26 18:40
→ hydra6716:討論"原本到底賣不賣得出去"是非常可笑的言論 05/26 18:40
→ Kavis:你們先討論好要從道德法律還是商業利益的角度切入吧 05/26 18:40
推 siyaoran:計算完之後也救不回冷門作品...然後完全銷毀 05/26 18:40
→ SCLPAL:有些可以分開看有些不行,現在有些觀念就是因為有法律作後盾 05/26 18:41
→ siriya:要提法律的話實務上只抓散佈 然後散佈源在國外還抓不了 05/26 18:41
→ kcsmart:品牌效應是第一個月的幾百萬,後來的是掛幣商的利益,不然 05/26 18:41
→ siriya:結論政府還是強制大家裝金盾好了 這樣保證連散佈問題都解決 05/26 18:41
→ hydra6716:救不回是一回事,跟計算有關聯嗎? 05/26 18:41
→ siyaoran:有的時候作者出版社對盜版的看法,與其不為人知倒不如先 05/26 18:41
→ kcsmart:你看到現在還長賣是甚麼原因?要賣幣啊 05/26 18:42
→ psvita:人家東西賣不出去是人家的事 你不能藉口偷來賣還理直氣壯 05/26 18:42
→ siyaoran:推廣才好,計算是紅了之後才再考慮的事 05/26 18:42
→ SCLPAL:抓不了或是可能抓不到不等於沒有盜版行為/損失 05/26 18:42
→ hydra6716:你說的東西到底跟人家計算損失有什麼關聯? 05/26 18:42
→ siyaoran:問題就是,為啥一部作品是由盜版捧紅的? 05/26 18:43
→ siyaoran:這個才是媒體上最大的問題,為何自己做不到相同的宣傳效 05/26 18:43
→ siyaoran:果 05/26 18:44
→ hydra6716:我還是不懂你說的 跟廠商計算可能造成的損失有什麼關聯 05/26 18:44
→ siyaoran:因為宣傳這件事廠商沒有做到,由宣傳得到的收益也不存在 05/26 18:45
推 doomleika:用starforce的公司都活得很好啊... 05/26 18:45
→ doomleika:Ubisoft:用更嚴格的DRM, EA:用更嚴格的DRM 05/26 18:45
→ hydra6716:明明就不是沒有做到,而是有人靠著偷盜獲取到其他利益 05/26 18:45
→ doomleika:starforce現在也沒倒 05/26 18:45
→ siyaoran:當自己成功取代盜版(地下化)的宣傳方式,這些收益才有 05/26 18:46
→ siyaoran:實際的價值 05/26 18:46
→ hydra6716:而你從"偷盜"所得到的利益,站在廠商的角度來看 05/26 18:46
→ kcsmart:任何商品的製作者都有壟斷創意的義務,專利權就是要賺錢的 05/26 18:46
→ hydra6716:那些本來就是損失沒錯。你說的都是偷盜者的角度 05/26 18:46
→ doomleika:除了pay 2 win我還想不到什麼辦法能贏 05/26 18:46
→ doomleika:<一邊不用開發成本,一邊要,基準線就不一樣 05/26 18:47
→ hydra6716:你根本無法計算"從中損失了多少",而損失是必然 05/26 18:47
→ hydra6716:請不要無視這一塊。因此計算損失是很正常的事情 05/26 18:47
→ kcsmart:不然白白的放商品上去給其他商人仿冒,這跟打開家門人離開 05/26 18:48
→ kcsmart:有甚麼分別 05/26 18:48
→ hydra6716:說什麼成功取代盜版的宣傳更是可笑。 05/26 18:48
推 siyaoran:計算這個損失應該是為了看出潛在市場的大小,縮小市場不 05/26 18:48
→ siyaoran:是廠商的本意阿 05/26 18:49
→ hydra6716:哪裡縮小市場了?這篇的原文不就是計算而已?y 05/26 18:49
→ siyaoran:取代盜版...等到國與國之間的矛盾解決,地球村的時代來臨 05/26 18:50
→ siyaoran:再討論媒體的共識 05/26 18:50
→ hydra6716:越跳越遠了,呵呵 05/26 18:50
→ kcsmart:你看蘋果跟三星一個滑螢幕動作都打幾兆專利官司,還各國分 05/26 18:51
→ xxxer:其實真正的重點在於:你很難對付中國? 連米國都只能跳腳? 05/26 18:51
→ kcsmart:別打,就知道專利權是各商人都必爭的地帶 05/26 18:52
推 roea68roea68:有人說到了 看你要從道德法律還是商業利益去看.. 05/26 18:53
→ hydra6716:不管從道德 法律 還是利益來看 偷盜者都沒資格說話阿 05/26 18:54
→ roea68roea68:你要照著道德法律 會計原則 那你說的對.. 可是以實際 05/26 18:54
→ roea68roea68:收益來看 對廠商來說是笑話 那數字只是算出來說盜版 05/26 18:54
→ roea68roea68:多可惡 05/26 18:54
→ roea68roea68:好像從來沒人說過偷盜者是對的XD 我都是以廠商角度喔 05/26 18:55
→ hydra6716:實際上不就本來就是這樣?那串文是有說要跟盜版商討回 05/26 18:55
→ hydra6716:錢嗎?不就是計算?計算到底哪裏有問題? 05/26 18:55
→ roea68roea68:呃 所以那1兆元損失也是只是講講而已 泡沫罷了 05/26 18:56
→ roea68roea68:你要計算當然沒問題 05/26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