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oomleika:因為損害的不是自己的權益 05/26 20:11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5/26 20:12)
→ doomleika:當完兵:現在的兵都是蔡blahblahblah 05/26 20:11
→ doomleika:當兵中:幹為什麼是我要上戰場)(&*^*%^$# 05/26 20:11
→ Joshua0000:我覺得eric想說的只是一個普世的價值觀...不考慮學術界 05/26 20:12
普世價值根本沒有把盜版當作"非"罪大惡極好嗎
艾佛特當年幹的好事在出版業可以說是黑名單了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5/26 20:13)
→ doomleika:普世價值是真的,嘴上講講.. 05/26 20:12
→ ericsonzhen:本來就沒說是對的啊 05/26 20:13
→ ericsonzhen:那你怎樣評論為何盜版還是一樣多 05/26 20:13
闖紅綠燈多倒數不清
所以闖紅綠燈是對的嗎?
→ godivan:"普世價值認為搶劫是罪大惡極 而盜版則否" 05/26 20:14
→ godivan:還是你的普世價值的意思跟大家不一樣? 05/26 20:14
推 ssarc:我認識很多人的確都沒把他當回事,非圈內人根本不覺得多嚴重 05/26 20:14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5/26 20:14)
→ ericsonzhen:你自己想一下我這句是要講甚麼 05/26 20:14
→ Joshua0000:普世應該是說你路上隨便抓一個人問這個問題 05/26 20:14
→ ericsonzhen:我的意思是 盜版並非罪大惡極 05/26 20:14
問題在於你的"普世價值"這句話可跟我看到的不一樣喔
→ Joshua0000:而不是特定的族群... 05/26 20:15
.............
原來那些關於盜文盜圖是我中了鏡花水月?
→ arcss:在消費者沒變成創作者而有直接利益損害的時候,盜版是無感的 05/26 20:15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5/26 20:16)
→ ssarc:盜版真那麼罪惡.....歐洲有個盜版黨、微軟放棄追究盜版 05/26 20:15
推 doomleika:跳下去做才會覺得幹 05/26 20:15
→ SCLPAL:這邊有點鑽牛角尖了,只是說現在變成積非成是,盜版就是違法 05/26 20:15
推 Kavis:話說普世價值到底存不存在在學界都是個議題了 05/26 20:15
→ ericsonzhen:啊你的也跟我看到的也不一樣啊 05/26 20:15
→ ssarc:(因為用的人太多了)。 05/26 20:15
→ arcss:台灣目前的情況是這樣....很無奈但也無可奈何 05/26 20:15
→ doomleika:海盜黨本來就是那樣子啊( ′-`)y-~ 05/26 20:16
→ SCLPAL:但是還是有人搞,當然也有人被抓 05/26 20:16
→ doomleika:微軟一樣會抓 05/26 20:16
→ ericsonzhen:我本來就沒說是對的 你怎麼好像要一直講成我認為是對 05/26 20:16
普世價值認為盜版不是罪大惡極
請解釋
推 realion:覺得盜版罪大惡極的只有相關利益人 05/26 20:16
推 jack0204:就像掏空公司最大惡極,但修法掏空國庫則否 05/26 20:16
→ realion:講白了還是立場問題 05/26 20:16
推 P2:五六表示 05/26 20:16
→ ssarc:闖紅燈是錯的,但是他只是個小錯誤,一點也不罪大惡極,偶爾 05/26 20:16
推 apple00:到底是誰的普世價值阿 05/26 20:17
→ siriya: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司法界實務上是以抓散佈居多...... 05/26 20:17
→ ssarc:犯犯沒差,連警察都懶得抓 (盜版在很多人心目中亦同) 05/26 20:17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在談權利損失的東西
那好 反正我今天到你家偷東西我也不是罪大惡極嘛
※ 編輯: godivan 來自: 219.84.22.36 (05/26 20:18)
→ ericsonzhen:你路上隨機問一個人 搶劫比較嚴重還是盜版 05/26 20:17
推 roea68roea68:你講得根本就兩回事XD 你看到的的確跟大家不一樣 05/26 20:17
→ doomleika:要抓不是不行啊,到時候又一堆人靠夭侵害人權#)($*&)$(* 05/26 20:18
→ doomleika:盜版不用錢(1),盜版不用出雖然這是真的沒錯 05/26 20:18
推 Kavis:我一直覺得普世價值是正義這詞彙被用爛了才誕生的 05/26 20:18
→ doomleika:雖然這是真的沒錯 05/26 20:18
→ roea68roea68:根本活在平行世界 藏寶箱盜用來營利大家本來就會罵 05/26 20:18
→ doomleika:人權正好是盜版最大的擋箭牌 05/26 20:18
→ Kavis:這年頭沒人相信正義了,於是只好搬出個普世價值 05/26 20:18
→ SCLPAL:講到侵害人權這邊可能又會扯遠了,扯到犯人有沒有人權可言 05/26 20:18
→ roea68roea68:自己用盜版大家就見怪不怪 你可以說雙重標準 但就是 05/26 20:18
→ ericsonzhen:這句話本來就是因為有比較對象而出來的 05/26 20:19
→ roea68roea68:事實 05/26 20:19
→ godivan:原來盜版不會損害到別人的利益阿? 05/26 20:19
→ siriya:要抓不是不行沒錯呀 那為什麼法界實務傾向不抓? 05/26 20:19
→ arcss:盜版本來就跟搶劫是一樣的行為... 05/26 20:19
→ ericsonzhen:現在本來大家認為就程度上兩者比不上 05/26 20:19
→ godivan:無斷轉載也沒營利 為什麼還是在一堆論壇是禁止的? 05/26 20:20
→ Joshua0000:godivan先冷靜 這邊是說路上隨便抓個人問 大部分人都會 05/26 20:20
→ godivan:不抓?原來當年大然的侵權案是不存在的? 05/26 20:20
→ Joshua0000:認為搶劫比盜版罪還重 但這不是說盜版是對的 05/26 20:20
推 ssarc:好啦,重點是你覺得盜版很嚴重,我覺得也是,但一堆人覺得沒 05/26 20:21
推 roea68roea68:又拿那種好抓的大目標來講XDD 就說根本兩回事.. 05/26 20:21
→ ssarc:那麼嚴重,所以你可以教育或說服那些人,就這樣 05/26 20:21
→ siriya:你拿大然侵權案來說司法界實務會抓下載者? 有沒有搞錯呀 05/26 20:21
推 ericsonzhen:你要把兩者放一樣重 是你的評斷 05/26 20:21
→ godivan:在法律上面詐欺罪比搶劫還輕 所以詐欺並非罪大惡極? 05/26 20:21
→ momogo11:看法律上 怎判 不馬上知道那個比較嚴重了.. 05/26 20:21
推 s1129sss:這就是現實,認清點吧,LOL代打和分身都違反使用者條約 05/26 20:22
→ godivan:就算不講大然案 成大MP3案當年也是把下載者告發喔 05/26 20:22
推 zx8743276:詐欺那個早該修了 比搶劫還好賺 又輕 05/26 20:22
推 qk8121718:事實上 智慧財產權有微罪不舉的條例 05/26 20:22
→ momogo11:罪大惡極這詞 感受標準因人而異.. 05/26 20:22
→ s1129sss:代打的官方和玩家都喊打喊殺,分身呢? 沒人要管 05/26 20:22
→ ericsonzhen:對啊 大家認為詐欺沒有比搶劫還要罪大惡極 05/26 20:22
→ qk8121718:只要不是拿來販售 直接傷及製作社權利 並不會裁罰 05/26 20:23
→ ericsonzhen:不然詐欺就跟搶劫一樣死罪了 05/26 20:23
→ qk8121718:只能說 盜版而非從事商業行為盜版 都是微罪不舉 05/26 20:23
推 realion:感覺現在變文字遊戲,e版友那句話其實很簡單,相對而言 05/26 20:23
→ realion:就這樣..不用過度解釋 05/26 20:23
→ godivan:還是要看情況 之前的成大MP3似乎也沒有商業行為 05/26 20:24
→ godivan:但是還是GG了 05/26 20:24
→ ericsonzhen:你想要把別人的論點都引導成你認為的那樣 請隨意 05/26 20:24
推 Joshua0000:我同意樓上... 05/26 20:24
→ Joshua0000:不是eric 我說的是realion 05/26 20:24
推 gnest:那是司法資源不足的成本考量而不是真的說是"微罪"... 05/26 20:24
→ cactus44:詐欺和搶劫因為侵害的法益層級不同啊..... 05/26 20:24
→ ericsonzhen:那件事後面有很多因素 05/26 20:24
→ godivan:問題就在於我看到的實際情形就跟你不一樣啊? 05/26 20:24
推 ssarc:你覺得很嚴重,我覺得不嚴重,法官看法條決定嚴不嚴重,立法 05/26 20:24
推 aresa:藏寶箱當年做了什麼呀? 05/26 20:25
→ Joshua0000:讓我想到某大學內的影印店被舉報後GG的事情... 05/26 20:25
→ realion:路上隨機抓幾個人,認為搶劫比盜版嚴重是必然 05/26 20:25
→ godivan:藏寶箱喔 最早我知道的是把別人的翻譯直接貼到藏寶箱去 05/26 20:25
→ ssarc:委員立法決定嚴不嚴重。回歸到最後,盜版該不該死看立法委員 05/26 20:25
推 tom11725:大家都在做的,誰會認為那很嚴重ww 05/26 20:25
→ ericsonzhen:我看到的是搶劫犯好像還沒有一個是被大家認為沒罪的 05/26 20:25
→ Joshua0000:realion那個應該是e版友的原意 05/26 20:26
推 s1129sss:是說寶箱怪從基地偷LOL模組吧,還有一串數字? 05/26 20:26
→ godivan:有人不爽就做成圖片讓他不能Copy&Paste 05/26 20:26
→ SCLPAL:這邊又好像又關係到微罪跟無辜的關係了XD? 05/26 20:26
→ godivan:不只LOL的事情 WOW的情報也是其中的事情 05/26 20:26
推 aresa:原來如此,多謝 05/26 20:27
推 mikeneko:[震怒] 幹您娘!永邦的"原創曲"是抄襲鳥の詩! 05/26 20:30
→ Joshua0000:... 05/26 20:31
→ mikeneko:我覺得很多人對"抄襲"和"盜版"好像是兩樣情 05/26 20:31
→ shamanlin:因為抄襲是別人抄,盜版是自己用,當然兩樣情 05/26 20:32
→ Joshua0000:XDD 樓上 05/26 20:33
推 doomleika:差別就只是受害者是誰而已 05/26 20:33
推 ericsonzhen:這就是這爭論的問題點 05/26 20:33
→ newgunden:這算盜版造成發行商的損失 那有人算過因為盜版造成收益 05/26 20:38
推 doomleika:永邦就震怒,繼續拉bt 05/26 20:38
→ newgunden:嗎 05/26 20:38
→ doomleika:會有比較高就放出來給你了 05/26 20:38
推 airdana:好的,照您這麼說,盜版有罪,應該通通禁止,結案。 05/26 20:46
→ airdana:又,以盜版圖片、文章等物進行討論,亦同罪,應停止。 05/26 20:47
→ airdana:這樣不知道滿不滿意? 05/26 20:47
推 Swallow43:盜版有罪,本來全世界各國就是禁止事項了 05/26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