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_Ch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作者: Chibakirino (千葉紀梨乃)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新聞] 封鎖境外侵權網站? 智財局被罵翻 時間: Wed May 29 11:47:30 2013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Chibakirino:可不可以舉個例子,要怎麼透過鎖侵權站而限制言論自由 05/29 10:22 : 第一點,判斷有無違法是司法權的工作。智財局只是個行政機關,他們判定違法的權力從 : 何而來? : 只要他們成立的委員會說違法就算違法?那麼這個行政機關卻有著司法機關的權力。 : 你好歹也唸過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權分割的歷史因素和重要性吧! 智慧局是行政機關,所以要透過修法程序,也就是先寫新法草案交給立法院, 立法院排定議程後,進行三讀程序,只要過半數表決通過,就完成新法。然後就可以 實行。 : 第二點,這個法規對盜版的打擊在那? : 一個社區有搶案進去,結果政府的作法是把社區出入口全封掉不準所有人進出,然後不去 : 抓搶匪。這是那門子的打擊犯罪? : 再來盜版程度要到多少才算違法?他們的委員會說了算。 : 智財局也說他們不會搞的很誇張,會有原則。你相信?台灣司法權到現在都還有一堆爭議 : 在了,你相信行政權越界搞司法權會弄的完全沒問題? 這與幾年前的抓侵權一樣,是那個風頭緊時開始實行,各論壇站低調經營或是收掉啊 ,恰眾用別的方式找載點....其實是沒有真的影響到洽眾看片,沒有打擊到盜版。 風頭過了之後,各論壇又恢復運作。 這次也是,出版業界或是唱片界給的壓力又來,政府又要做點事安撫,就 點名狗狗和迅雷封掉。 但是YOUTUBE 、PPS、土豆網、優酷...放掉。 基本上就只是個動作,幹什麼那麼認真?撐過這風頭就好啦 就像我之前講的,有來抓攤販時,跑就對了...警察走了,不抓了,再擺回來做生意 就好,渡過那段就好,幹什麼還要在原地盧。 有人會說...為了抓攤販幹麼封街,又不是真的封,有攤販的街又不是只有這兩條, 而且過了這風頭又會開啦 : 第三點,比例原則。 : 有人偷了你一百塊,不代表你可以把小偷躲進去的整個街區都封鎖不讓人進出。而且你還 : 只是封起來就算了,連小偷都沒去抓。 : 你是在辦小偷還是其它無關的人士? 又不是真的會讓你進不去,如果那麼愛去狗狗或迅雷,各位一定還是有辦法進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52.253 ※ 編輯: Chibakirino 來自: 210.69.152.253 (05/29 11:50)
aoeandy:"你正在同意一個行政單位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限制人民自由" 05/29 11:48
wht810090:可惜這裡沒有噓- - 05/29 11:48
wuchianlin:問題應該不是在於所有人要怎麼度過這種情況 05/29 11:48
aoeandy:我們為何要無限上綱 是因為這個法案本身開的權限過大 05/29 11:48
LADKUO56:想想你在台灣還要翻牆 這根本見鬼了... 05/29 11:48
wuchianlin:而是在於這種規範打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存在 05/29 11:49
hmnc:也有原po這種說法 只怕政府這次會"玩真的" 05/29 11:49
chshsnail:你有沒有看過V怪客.... 05/29 11:49
ragunen:因為你沒有搞懂大家關心的點 被封的是哪個站根本不是重點 05/29 11:49
newgunden:而且還沒有任何人能因為這個法案得到利益 05/29 11:49
Runna:去把權力分立讀過一遍 05/29 11:49
LADKUO56:況且不論是司法權或者憲法這法案都站不住腳 05/29 11:49
wuchianlin:而且所有人理應要有反對這種法案的權利 05/29 11:49
aoeandy:我們只是在模擬最壞的狀況 而這些結果都是因這法案可行的 05/29 11:49
wht810090:重點是這草案明顯違反某些憲法上的基本原則(比例原則、 05/29 11:49
aoeandy:你現在怪我們無限上綱 但就是因為這政策太無限上綱了 05/29 11:50
asdf70044:真的不懂會翻牆有啥好高興的? 05/29 11:50
wht810090:權力分立原則、網路秘密通訊+言論自由) 05/29 11:50
wht810090:來護航的換點新招好嗎? 05/29 11:50
Chibakirino:這法哪裡無限上綱,他連PPS、土豆網、優酷都放過是上到 05/29 11:51
ming1053:很想噓你 這次是封IP&DNS好嗎 05/29 11:51
Chibakirino:哪去啦? 05/29 11:51
killme323:工讀生嗎.... 05/29 11:51
Estel:回最後一句 好好的大門不給走說有狗洞可走 這晏嬰亦不為也 05/29 11:51
aoeandy:更何況立法因為風頭緊蛇麼的言論 你把政治在當兒戲麼 05/29 11:51
Runna:什麼時候行政機關可以沒有堅強且合乎憲法架構下就可以握有司 05/29 11:51
s1129sss:不管玩真玩假,這法都不能過才是重點... 05/29 11:52
ShadowIVII:連PPS、土豆網、優酷都放過 表示這法案根本就是屁 05/29 11:52
Estel:何況你我堂堂大丈夫哉 05/29 11:52
wht810090:印象中依稀記得行政院研考會還哪個機關有負責網路輿情對 05/29 11:52
ShadowIVII:根本沒有想打侵權 05/29 11:52
Runna:法機關的權力了? 別跟我說立法院有立法 就連立法院也不能越 05/29 11:52
wuchianlin:就是因為最大尾的不抓只抓小的讓人懷疑他們的誠意啊 05/29 11:52
wht810090:應的專人(數量大約有數十人的樣子) 05/29 11:52
ShadowIVII:而是以打侵權的名義去拿別的權力 05/29 11:52
Runna:權去掌握此等權力 不然我們幹嘛要三權分立? 05/29 11:53
chshsnail:今天這個法案最大的問題是就算他真的通過了而且開始實施 05/29 11:53
wuchianlin:一個號稱要保護著作權的法律要豁免最大的侵權者是哪招 05/29 11:53
chshsnail:了權利人也不見得能因此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我們使用人 05/29 11:53
s1129sss:而且第一點你根本反駁錯重點了,麻煩你在去理解清楚一點 05/29 11:53
moocya:最大站、最多人、最多侵權物不抓,簡直是科科 05/29 11:54
chshsnail:的權利卻會因此立即受到損害 05/29 11:54
kingcallme:以為PPS土豆放過是因為大發慈悲?根本是惹不起人家背後 05/29 11:55
Runna:權力流於恣意就是無限上綱啊www 05/29 11:55
wht810090:智財局新聞稿宣稱想要保障的法益究竟存不存在保障了誰都 05/29 11:56
chshsnail:放過PPS、土豆跟優酷這幾個侵權大站就表示這法案根本從 05/29 11:56
chshsnail:頭到尾是個屁嘛 05/29 11:56
kingcallme:的政商複合體系的龐大勢力,就像核四一樣。 05/29 11:56
wht810090:是問題,而且所採取的手段明顯無助於其所宣稱的法益保障 05/29 11:56
Chibakirino:同意啊,那為什麼要那麼認真看這次的風頭..過了就好啦 05/29 11:57
wht810090:還反而侵害到一般網路使用者的網路言論與秘密通訊自由 05/29 11:57
wht810090:這根本不是風頭 05/29 11:57
zseineo:因為完全是不同等級的事情 05/29 11:57
wht810090:在前揭的立論下還要給政府一個明顯有問題的權力,再加上 05/29 11:58
Runna:奇怪 別人關心議題有什麼認真不認真嗎?www 05/29 11:58
s1129sss:誰跟你這次是風頭,是這法超有問題,而且後續問題很嚴重 05/29 11:58
wht810090:KMT的歷史前科,實在很難不讓人聯想到壞的方向去 05/29 11:58
s1129sss:這跟政黨無關,是未來任何人執政想要有心操控都很恐怖 05/29 11:59
Roobamm:如果真的是過了就算那還好...哪天把這個權利濫用就有趣了w 05/29 11:59
wht810090:也的確無論哪黨執政都不應該容許這種法案三讀通過實行 05/29 12:00
aoeandy:風頭這種說法真的是把政治當兒戲... 公僕豈能如此呼攏民眾 05/29 12:02
Runna:有人覺得繳稅給公僕耍猴戲很有趣啊 不過自己也在舞台上 05/29 12:03
p21077:他們都要立法了還不想認真是你的事 不要希望別人跟你一樣 05/29 12:06
kudoshaki:標準溫水煮青蛙被煮熟的類型 05/29 12:06
p21077:老實說我沒那個心臟賭立法委員絕對不會放他過 05/29 12:07
wht810090:同樓上 05/29 12:08
silencedance:立委放他過也不意外 到時候跟智財局勾結一下 05/29 12:09
Roobamm:八成利益都談好了吧www 沒看到兩大黨的立委都在裝死嗎www 05/29 12:09
silencedance:我們就永遠看不到負面新聞了.. 05/29 12:09
henrytsai:是執政黨的立委在裝死吧 在野黨立委有發言反對這法案 05/29 12:14
kaorucyc:也只有一位吧 05/29 12:16
enfis:居然沒有噓可以按! 05/29 12:17
CCKAT:噓 05/29 12:17
bobochuchu:第三點的解釋真爛,好好的人不當 卻要人當翻牆狗 05/29 12:18
a12073311:溫水煮青蛙就算了 人家丟薑丟蒜還以為是要促進血液循環. 05/29 12:18
bobochuchu:不只是溫水煮青蛙裡的青蛙,還是隻井底之蛙 05/29 12:19
blackwindy:或許如你說的結果 但是這中間會浪費太多社會資源跟錢 05/29 12:19
blackwindy:我幹嘛浪費我的納稅錢去給政府執行一個一定失敗的法案 05/29 12:20
newgunden:還沒有人能獲利 05/29 12:26
a12073311:絕對有人獲利 最起碼在民眾認為他沒用廢除前 05/29 12:31
a12073311:那些委員會的成員可以拿到不少紅包 05/29 12:31
a12073311:要嘛是用來封嘴的 要嘛是用來封住別人的嘴的 05/29 12:32
silencedance:有人能獲利啊..這個利不見得是錢 有時候名跟權更值錢 05/29 12:35
miname:經濟部能源局這麼閒啊, 上班可以打BBS? 05/29 12:51
CCKAT:樓上不知道啊 還可以去理髮咧 05/29 12:57
oidkk:不要再自我安慰了... 05/29 13:31
kaitouGamer:OK 我明白原PO和大部分恰民是不同世界的人 辛苦了 05/29 13:58
snocia:經濟部官員午安 05/29 16:40
LayerZ:噓 05/29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