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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lmontc ( ̄▽ ̄#)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那個砍某老鼠的遊戲被求償事件... 時間: Mon Jan 30 14:06:55 2012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 這應該告不成。 : 原因很簡單,米老鼠在日本著作權法的規範下,已經是屬於"開放版權"的事物了。 : 日本著作權法規定,影像作品公開發表七十年之後,其著作權保護即宣告消滅, : 而華特迪士尼發表"威利的汽船"是在1928年,換言之, : 米老鼠在1998年以後已經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狀態了。 : 所以迪士尼真要告的話,其實是自取其辱, : 因為不管從哪一點來看,砍殺米老鼠都不違反著作權法... : ==================================================== : 結果證明,是那個詐騙的人沒讀通著作權法? : p.s.: 美國方面在迪士尼的強烈要求下,是有把保護期限延長到95年, : 所以米老鼠在美國的開放版權時間是2024年。 歸屬國的管轄權問題也沒講 就直接套日本著作權法...? 美日難道沒有簽屬任何貿易協定? 凡是涉外訴訟應該不是只看單方面決定吧? 不然台灣一堆侵犯著作權的東西早就除罪或無罪化了 另外Sonny Bono 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 (CTEA法案) 是把著作權期限延長為著作人終身加上死後70年 對公司法人(含hire work)之著作權期限則為出版後起算95年或 作品完成後起算120年,二者採較短者為該著作之期限 也就是說CTEA法案之後迄今美國絕大部份著作權期限將為著作人終身加上死後70年 公司法人著作權亦長達95年 再講下去又要離題了 -- 繰り返す。私は何度でも繰り返す。 そして今度こそ、ワルプルギスの夜を、この手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57.229 ※ 編輯: belmontc 來自: 114.33.57.229 (01/30 14:07)
jeanvanjohn:不過貝爾兄,目前美日的TPP尚未簽署,類似法令還是應 01/30 14:10
jeanvanjohn:該以日本本國的規範為準吧? 01/30 14:10
y3k:大部分涉外民事法採屬地主義為主的情況下 很難告的成 01/30 14:16
belmontc:要看是用哪國的準據法 01/30 14:16